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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丰满:财产拍卖在即 35万执行款执结到位
发布时间:2021-07-27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法院的执行干警,面对被执行人声称在千里之外,并声称还要继续申诉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在全方位分析案件的基础上,刚柔相济,将35万元执行款执结到位。

  申请执行人秦某霞与被执行人籍某杰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后,籍某杰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判决。判决生效后,籍某杰未履行给付义务。

  秦某霞于2021年5月6日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按规定程序向籍某杰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并与身在外地的籍某杰取得了联系。

  籍某杰声称因有业务需要和疫情原因暂不能回去,并明确表示了对终审判决不服,还要继续申诉维权。

  面对早已预料到的这种僵局,执行法官早有预案,先是以“刚”应对,向籍某杰阐明法律的严肃性,如不主动配合履行已生效的法律给付义务,将面临法律规定的各种限制,根本就不可能具有谈业务的条件。对于个人财产,法院即刻按法律规定进入拍卖程序。

  既而又刚柔相济,向籍某杰说明只要有明确的还款态度,法院为不伤双方先前的情谊,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再作协商,也许可以宽限一定时间,并承诺如卖房等财产还可以协助、协调二手房中介等。

  当“老赖”是没有出路的,最终,籍某杰不再坚持申诉,委托其妻子处理案件执行款的履行问题。

  同日,被执行人妻子张某云受托来到法院,她表示一定尽快出售其名下的房屋用以偿还债务。执行法官当即表示,只要有积极还款的态度,可以将拍卖财产一事延迟操作。

  一周后,被执行人妻子张某云带着3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执行法官立刻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收取执行款。

  一张一弛,刚柔相济,不仅使一起被执行人远在外地的案件成功执结,法官还看到由于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这给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提供了空间,困扰双方多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案件执结也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一致性。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