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自2019年6月被遴选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城市以来,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紧密结合本市医疗保障工作实践,先行先试,于近日出台了《张家界市医疗保障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张家界市定点医疗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张家界市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了医保领域信用信息评价工作,并以此为抓手探索医保基金监管新模式。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课题组,2019年8月以来,下发问卷采集医保医师样本量2028份,定点医疗机构197份,并在桑植县民族中医院、慈利县中医院进行信用信息模拟评价试点。经过多次研讨、查阅文件、听取意见,最终形成了《办法》及《细则》,明确了信用管理主体、正负面信息内容、信用应用奖惩流程等内容。《办法》《细则》探索建立了“加分为主,扣分为辅”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评价方法,借此明确医师的禁止行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引导医保医师把工作重点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把“人民健康、人民满意”明确为一级指标。《细则》规定违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约定、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等行为列为不良信用信息,连续三年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发生危害人身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取消享受医保资格,五年内不予受理医疗保障相关申请。
一“办法”两“细则”的出台,是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一项理论化成果,是对前期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以及对评价指标、评价体系的完善与固定,为制度化、规范化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较好的理论基础。
下一阶段,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制度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加快推进试点建设工作,扩大医保医师信用评价试点范围,更进一步实现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信用评价与考核应用,在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基金监管方式上,提出张家界方案,贡献张家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