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177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
社会期盼已久的“医闹”黑名单终于来了。据悉,该名单信息已经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的各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也就是说,这177人已因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而被正式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这意味着,一个人一旦有了“医闹”记录,这个污点就会伴随一生,有可能影响其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尽管这只是一个“软约束”,但对于遏制“医闹”蔓延仍具有积极意义。
“医闹”人人痛恨,为何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缺位,惩罚不足。结果,“医闹”乘机得利,客观上助长了用闹事解决问题的习惯,使“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成为潜规则。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重要场所,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医闹”扰乱医疗秩序,就是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近年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这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成为实际行动。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旨在倡导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风尚。在此背景下,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联合发布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提出“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笔者以为,“医闹”黑名单的公布正是具体的落实行动。它向世人昭示,“医闹”不是小事,法规也不是纸上谈兵,一旦“闹”了,就要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
需要指出,在一个文明社会,医生作为“生命的保护神”,理应受到特殊的尊重和礼遇。在医生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一个肆意侮辱或威胁医生的人,必须受到舆论的谴责,付出应有的代价。就此而言,将“医闹”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既是尊医重医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医院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其正常的医疗秩序必须得到维护。期待以此次“医闹”黑名单公布为新起点,让“黑名单”成为惩治“医闹”的利器,进而还医生一间安静的诊室,给患者一个清净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