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各环节和全过程
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后,市委常委会随即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在全市上下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精心编制《朝阳市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朝阳市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中共朝阳市委关于建立对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意见》,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力度。2020年,考评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设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考评指标36项,实现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全覆盖。二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正确用权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并将其作为各级组织部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促进朝阳经济社会发展
完成《朝阳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朝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两部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984年至2019年底市政府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涉及56个责任单位,涵盖工业、农业、财贸等领域的文件5527件。经逐件核对,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98件。
三、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了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把103项创建指标分解到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四次,开展专项督察5次。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市本级和五个县(市)区政府申报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县。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建设“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为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制定“营商环境百日攻坚1+8行动”方案,重点抓好简政放权、一网通办、一套人马管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8个方面专项行动,针对数据壁垒、权力承接、进驻一门等问题,梳理173个问题制定297项措施。二是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按照“一事一策”原则逐项制定解决措施计划。目前,我市政府失信行为总数322件,已解决销号287件,销号比例89%。三是全面落实项目管家服务制度。全市1280个项目(企业)全部配备项目管家,服务企业260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2000余个。建立项目管家信息平台,建立“1+7+7+N”营商联系人制度,市、县两级100余人专人专班服务项目建设。四是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稳增长专项行动。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运输、用工、资金、土地等实际问题。五是全面打造“8890”群众诉求第一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03635件,办结率99.81%;受理省、市8890平台各类投诉、咨询等29件,办结率100%。六是开展“营商半月谈”活动。邀请企业经营者、营商环境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共谈我市营商大计,召开座谈会28次。
(二)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2019年取消下放的1121项行政职权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巩固工作成果。对省政府新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1005项事项,直接下放579项(含监管类),取消52项,调整123项,取消下放调整比例为84.7%。二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5个市级自建系统全部对接一体化平台。“辽事通”地方版块接入事项41项。全市225个政务服务大厅全部对接“好差评”系统,上传数据3.4万条。三是全力推进一门集中办理。全市7965个事项集中进驻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率97.4%。即办件达39.2%,办事平均跑动次数0.89次,办件时限压减70.1%。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共受理办件24.4万件,网办数量15.6万件。四是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与国家、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辽宁省工改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全市508个项目在“工改”平台线上运行。推行告知承诺制,发布了7个事项9个证明材料告知承诺清单,18个项目实施了告知承诺制。五是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市级120个高频事项,县级105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一照通、证照联办”登记制度。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业务13773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
(四)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71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1869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19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4245.6公斤,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主体4个,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0件。二是集中开展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药械化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力度,立案查处4件销售假药案、3件销售劣药案、5件销售假冒医疗器械案,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三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95家,抽查各类特种设备783台,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151项,下达指令书39份。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完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大幅度提高。
(六)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朝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朝阳市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制度》,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对全市33家单位1982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并在《朝阳日报》上予以公示。
(七)落实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印发了《2020年度朝阳市本级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目录表》,确定38个执法部门、68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目录列入计划管理范畴,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
(八)自觉接受政府外部监督。2020年,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40件,政协提案189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24件,按时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100%。通过8890热线受理群众来电103635余件,办结率达100%。
(九)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76项,审计和审计调查210余家单位,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43.77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12件37个事项,提出审计建议158条。
(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21条,收集整理22个部门转送的主动公开类文件510份,审核上传的政府网站专栏信息1567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次。
四、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认真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机制。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立专业审判团队,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努力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立专业速裁庭或速裁团队,真正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判后答疑机制,设立判后答疑室,配置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判后答疑率99.99%。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8226件,审执结55984件,结案率96.15%,在全省排第9位;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531件,审执结8402件,结案率98.49%,在全省中院排第1位。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拓展诉调对接机制覆盖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5991件,调解成功9560件。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大力提高办案质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44件1827人,批准逮捕854件119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61件3150人,提起公诉1924件2737人。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1件65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撤案53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件。追捕29人,追诉39人,提起抗诉29件,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21件。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两级检察院办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02件,审结率为94%,同比上升35%。提请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件,民事监督改判率为95%。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4件,相关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出发,大力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两级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878件2412人,占办案总数的86%。提出量刑建议1643人,法院支持率为91%。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并重,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朝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公布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市直各部门按照清单要求,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以案释法”效果显著。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朝阳”为主题、以“法律八进”为主要载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年开展“法律八进”宣传活动300多场次,举办法律讲座150多期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为村居书屋赠送法律书籍10万余册。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3件,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28件。积极创新审理方式,加大现场调查取证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全年召开复议听证会9次;在合法和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全年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0件,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重点领域社会治理。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非诉纠纷调解中心,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机制。突出抓好“人、地、物、事”四个重点,从特殊人群、治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民意导向,狠抓重点,紧盯关键点,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四)全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抓源头、大调解、防风险、促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90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8717名,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1406件,调解成功11348件,调处成功率达99%。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547个,收集汇总信息3451件,化解矛盾纠纷3882件,预防纠纷671件。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面推进12348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2020年,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短板和弱项,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依法行政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二是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需在“八五”普法期间,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21年,朝阳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朝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朝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