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动态监测、帮扶措施、项目建设、监管扶贫资产等重点工作,创新思路,强化举措,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持续开展动态监测。落实“23551”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可借鉴模式,于3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制度创新奖励(第二届)鼓励奖”。对全市77.5万农户完成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开展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390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倒损房屋全部完成危房改造,129处受损扶贫资产按照处置、修复、保运营进行分类处理。
帮扶措施落地见效。推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全市脱贫人口务工4万人,完成省定任务的114%。落实“雨露计划”政策,排查出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2310人,目前已为其中1442人发放补贴440.1万元,计划年底前全部补贴到位。持续落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医疗帮扶继续实行“三重保障”和参保资助。坚持从学前到高中(中职)阶段零负担政策,各类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脱贫户危房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饮水安全问题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做到动态清零。
推进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2024年,投入各级衔接资金5.1亿元,新实施各类项目358个,其中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投入3.2亿元新实施产业项目183个。已发放小额信贷1030万元,支持212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增收项目。
创新举措监管扶贫资产。完成资产清查,截至6月底,全市扶贫(帮扶)资产总量达到2772项,原始价值27.9亿元。持续落实“1234”扶贫资产管理模式,着重对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进行季调度,全市已累计盘活资产29项,处置资产14项。为重要经营性资产购买商业保险,截至10月底,94项资产已获得理赔271.76万元,有效弥补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