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将辖区涉“两卡”线索分别推送到民兴派出所和平坝派出所,派出所在接到线索推送后,立即安排警力展开工作。 在反诈中心的全力协作下,民兴派出所发现,辖区居民刘某、谢某涛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经深入调查发现,2025年3月4日,刘某为谋取利益,通过微信联系谢某涛让其提供银行卡给自己收钱,并承诺收到钱后给谢某涛一定好处,谢某涛便将自己名下三张银行卡提供给刘某,随后刘某将三张银行卡提供给境外诈骗分子用于收取诈骗资金,两人共计非法获利5200余元。 警方提醒: 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易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等罪名。 大家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近日,孙女士接到了自称“抖音百万保险客服”的电话,称其开通了“百万保险”服务,若不取消将产生高额扣费。在对方诱导下,孙女士下载了远程操控App,并关闭了抖音、支付宝等平台的免密支付功能。 结果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孙女士账户中的95万元被分两笔转走。孙女士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郑州警方迅速行动,30分钟内便追回了被骗资金94.8万元,剩下2000元仍在追踪中。“这是我一辈子的积蓄,感谢警方帮我追回!”孙女士激动地说道。 记者发现,已有警方在网络上揭发“抖音百万保险客服”的诈骗套路: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者信息后,冒充抖音、微信等平台客服,谎称受试者“误开通”或“试用到期”所谓的“百万保险”“百万保障”服务,若不关闭将每月自动扣费800-2000元。利用受害者对扣费、征信受损的担忧,声称需立即关闭服务,否则影响个人信用或产生高额费用。甚至,通过伪造“保单”或展示虚假平台页面,诱导用户查看所谓的“已开通服务”记录。 诈骗分子以“远程协助关闭服务”为由,要求用户下载“银联会议”“抖音会议”等非官方App,并开启屏幕共享或远程控制功能,从而窃取银行卡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敏感信息。或者诱导登录诈骗分子制作的虚假平台网页,输入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等。通过屏幕共享或远程操控,直接盗刷银行卡资金,或诱导用户将存款转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认准官方平台 抖音、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百万保障”服务为自动开通且完全免费,无需用户手动关闭,也不会因到期扣费或影响征信。“客服”主动联系且以“扣费”“续保”为由要求转账的行为均为诈骗。
移动支付、刷公交卡、电子门禁,日常生活中智能手机的近场通信技术,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FC功能,为我们带来很多便利。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声称“通过近距离接触的支付方式,导致手机里的钱被隔空盗刷”的短视频,这些视频发布后,引起了网友的广泛热议。随后被证实是博主吴某为博人眼球而进行的摆拍。最后吴某被处以行政处罚并公开澄清、道歉。 这场精心策划的流量骗局,不仅暴露了网络内容生产的伦理缺失,更将公众安全当作自己牟利的筹码,危害远超普通谣言。 这场闹剧折射出,在互联网时代,“唯流量论”的心态使部分博主不惜剑走偏锋,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以获得热度与流量。造谣者利用大众对线上支付安全性的担忧,通过伪造报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增强可信度。根据微博数据,带有#NFC盗刷#标签的点击量超过科普类内容的23倍。当流量算法不断推送猎奇内容,真相反而在信息茧房中越埋越深。 在造谣容易澄清难的网络环境下,吴某的行为不仅误导了大众,也给支付平台造成很大的影响。法律在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在网络世界中也同样适用。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追求流量和热度的前提,是必须遵守法律底线。 当造谣者穿上“安全警示”的外衣,公众的警惕心反而成为了被利用的工具。统计显示,中国移动支付用户已突破10亿,而其中超半数受访者并不了解支付原理,这种认知断层给谣言提供了生长土壤。对此,平台可以将加密技术、风险防控等专业知识,转化为互动性强的小游戏或短视频,以供用户进行直观地了解和学习。 作为网络信息的接收者,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应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增强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面对那些耸人听闻的消息不能盲目跟风。监管部门应建立谣言溯源机制,对刻意制造恐慌的内容进行标签化管理,让网友及时辨别信息真伪;支付平台则要完善异常交易阻断机制,用技术手段消解公众疑虑。 在数字文明时代,相关责任部门既要筑牢技术安全底线,更要构筑公众认知防线。毕竟比支付漏洞更危险的,是个人理性思考能力的缺失。唯有让科技传播回归事实本位,才能在科技创新浪潮中守护好公众的安全感信任感。
上个月,山西李先生的车险即将到期,一位“人保”车险业务员联络他说,从他那里买车险价格更低。李先生交完钱才发现,只有交强险是人保的,商业险变成了“统筹”,销售方是“国昌(深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据报道,如果消费者买了此类“统筹”没有及时发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的权益都无法保障。 买保险本是图个安心,一不小心买到统筹险,带来的不是安心,却是风险,岂不令人万分憋屈? 统筹险不属于保险。从媒体报道看,驾驶员买了统筹险遭遇“理赔难”,并非个案。兜售前,信誓旦旦,“统筹险也是保险,(出事)肯定能赔”;出事后,销售员溜之大吉,涉事公司“跑路”。如此行为,与诈骗何异? “平安创汇,反映的挺多了,实际就是一个诈骗公司”,这是一家涉事企业注册地山东潍坊12345热线给记者的答复。既然是诈骗公司,有关部门就该依法介入,迅速处理。但吊诡的是,当地公安部门称:它不涉嫌诈骗。因为公司存在,而且在工商局正常办了手续,无法立案。 随后,记者拨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对方表示,他们只能监管有正规牌照的保险公司,“统筹险”并非他们的监管范畴。 由此可见,要解决统筹险骗人问题,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由权威部门认定统筹险究竟是不是保险?涉事公司是不是诈骗公司?另一方面,不管是不是诈骗公司,既然车主因被骗而付出代价,相关部门不能熟视无睹。 目前,此类名为“统筹”实则变相销售违规保险的公司已经超过2000家。如此之多的公司盯上了这块“肥肉”,既“擦边”正规保险,又坑骗了车主,是对法律的挑衅,也是公共利益的冒犯,绝不能任其胡来。遇到车主投诉,相关部门不能推诿;发现不法分子坑骗车主,相关部门不能作壁上观。 早在两年多前,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就发布风险提示:以“××互助”“××联盟”“××统筹”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不是保险或互助保险,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产品保单利益不确定,不要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应该说,这一提醒是必要的。但稍加思考可知,统筹险“擦边”正规险,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为何迟迟遏制不了,反倒愈演愈烈?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对统筹险乱象,如果相关部门都当甩手掌柜,只会纵容乱象报复性蔓延。无论是被“碰瓷”的人保、平安等名门正派,还是涉及到的监管方,都应当主动出击,严肃追究那些非法公司的责任。如果统筹险大行其道背后的原因是制度缺失,那么就应当推动制度建设,适时完善保险监管政策和监管技术,及时、准确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保障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再“擦边”正规险,统筹险坑骗了车主,破坏了市场秩序,制造了社会矛盾,是该有人管且好好管一管了。
这两年,以临期商品为主题的网店、商超悄然兴起,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而当前,过期食品竟也开始登上电商平台的销售页面。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过期食品被冠以宠物饲料的名义,带上“宠物食品,禁止人食”的提醒,在部分电商平台出售,且销量不低。有网友评说,“让猫咪改善伙食”“狗狗很喜欢吃”。 过期5个月的蒙牛早餐奶,10.8元可以买一整箱;过期半年的火腿肠,14.5元可以买5斤;过期3个月的辣条,16.8元可以买5斤……这样的价格,难免让人心动。虽然很多消费者看到了商家的提示,知道这些便宜到离谱的食品都是过期食品,但还是因为价格划算,将其买来作为宠物饲料。 然而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食品过了期,就可以当作宠物饲料售卖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从这一角度来说,相关网店商家虽然在销售页面注明了是超期食品,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进一步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对宠物饲料同样有保质期要求,因此,不在保质期要求的产品,即使作为宠物饲料进行销售,也不符合法规要求,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过期食品已经失去了作为商品销售的资格,所以商家把过期食品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不管是给人吃,还是给宠物吃,都是违法行为。而作为电商平台,应该通过消费者反馈、第三方反馈、平台自检等方式监督商家的销售行为,持续巡检与治理,如出现违法违规情况,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再从过期食品的安全性角度来说,也不应该允许其公然销售。虽然是过期食品,但是其外包装依然完好,如果有人买回来准备当宠物饲料,却被家里的老人、孩子等误食,就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甚至引发严重后果。况且,把人类吃的过期食品给宠物吃,同样会对宠物带来健康损害。以猫狗为主的宠物,其消化系统与人类不同,对食物的需求也不同。人类食品中的一些添加剂、佐剂、辅料,不适合宠物的生理特点,根据摄入的类型不同、剂量不同,会导致或轻或重的反应,包括皮肤类、肝脏类、泌尿道类等各种疾病,甚至死亡。 对于一些商家把过期食品当宠物食品卖的现象,消费者要远离,平台要遏制,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强化监管。
不久前,家住江西省鄱阳县的农户王某参加一场销售化肥的现场推介会。在推介会上,“专家”现场授课、进行化学实验并介绍相关产品。“工厂老总”表示为感恩回馈农户,每包化肥仅需200元,还能“买一送一”。随后,王某签订购买合同并付款1万余元,其他农户也相继购买了这款化肥。 鄱阳县公安局获取线索后,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鉴定结果显示该批化肥系不合格产品。经查,伪劣化肥货源来自湖北省一化肥生产企业的供货负责人陈某、毛某。两人将每包成本不到30元的不合格化肥,通过销售商高某、牛某等人以推介会的形式在鄱阳县销售。随后,鄱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案情分析:骗术环环相扣 本案中,诈骗分子利用农户迫切需要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心理,以极具迷惑性的营销手段实施犯罪活动。从组织虚假产品推广会,到利用所谓“专家”“老总”进行虚假宣传,整个行骗流程环环相扣。该犯罪团伙在短时间多次作案,而受害对象均为渴望买到质优价廉化肥的农户。农户因缺乏辨别能力、贪图价格便宜,轻易相信虚假宣传从而落入陷阱。 民警支招:不要轻信所谓“高性价比” 徐相传(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广大农户应尽量到有信誉口碑的农资公司购买农资和知名品牌产品,不要轻信杂牌产品的“高性价比”。如需使用新技术和农资产品,应找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咨询,切勿轻信陌生销售人员。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9.9元体验课,是“馅饼”还是“陷阱”?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声提醒,平台应履行审查义务,完善评价机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9.9元打高尔夫、9.9元学走T台秀、9.9元全过程体验京剧……近来,在商场、俱乐部和工作室,一种9.9元的体验课火了。体验课所涉领域广、种类丰富,包括绘画、音乐、舞蹈、马术、茶艺等。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9.9元”这个金额,微妙地把控了性价比的边界,精准地拿捏了追求新鲜却又囊中羞涩的年轻人的消费心理,被评为“羊毛课”“凡夫乐子课”。对消费者来说,丰富了业余生活,刷新了人生体验,即使感受不好,薅完就能跑,退场毫无负担;对商家来说,避免了资源空置,也成为探索突破固定消费群体的手段。 据平台反馈评价和相关报道,一些消费者“花小钱办大事”的体验感拉满,但也有部分消费者反映了体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线上线下预约不同步、体验课程同质化、9.9元背后有隐藏消费等。还有消费者到店后被告知在线预约无效,到店需重新预约,排队耗时久。一些讲师、教练在短暂、重复的授课中,逐渐变得麻木,由于客户转化率不高,机构也缺乏提升课程质量的动力。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9.9元体验课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搭建了一座双向奔赴的桥梁,在尽可能降低消费者试错成本的同时,为商家展示服务内容、推动品牌宣传提供了途径。商家围绕“能不能留住体验顾客变为长期顾客”而焦虑无可厚非,但是区别限制学员体验、过度纠缠推销就难免会引起消费者反感。通过高质量体验课程积累销量和好评,获得更多曝光,进而持续吸引更多消费者,也未尝不是另一种“盈利”。 为避免高性价比变为低价低值,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商家应注重在课程内容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提供言之有物的课程内容,营造轻松愉悦的体验环境,满足消费者的期望值,激发消费者的“深造”兴趣,变“流量”为“留量”。平台要履行审查义务,上架相关内容时,提前审查商家教培资质;同时完善评价机制,通过开通用户举报渠道等方式堵住“刷好评”的漏洞,让评价回归真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江苏省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持理性,挑选真正有价值、有质量的体验课程,从中发掘自身兴趣爱好,确保时间和金钱得到合理的回报。
“本以为是幸运的赚钱机会,没想到却是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江苏省海安市的小王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扫码进群竟让自己损失惨重。 1月初,小王收到陌生快递,内有福利单提示扫码进群领福利。好奇之下,他扫码入群,看到群内众人展示奖励。随后“金牌导师”联系他,称在音乐软件推广歌曲能获奖励,小王尝试后果真收到小额奖励。 接着,小王被诱导下载APP,完成一些音乐推广任务并获得转账奖励,这让他对平台的信任逐渐增加。然而,这正是骗子的套路。在APP内,小王发现可充值乐币提现的内嵌平台,小额充值并提现成功后,他被拉入高级任务群。 小王抢到988元的单子并转账,却被告知有内嵌单子,需再转4000元才能提现。转账后,对方又称操作失误,给出修补方案。小王选择30000元钱的线下交易,通过打车软件寄出现金。此后,对方又以各种理由让小王继续交易,金额高达22万和50万。小王多次支付却无回款,联系对方却遭强硬对待,对方甚至声称手续齐全不惧报警。 最终,小王向城东派出所报警咨询求助。民警明确告知,这就是典型的刷单诈骗。此时,小王才如梦初醒。 警方提示,面对陌生人的诱导和承诺,务必保持警惕。涉及转账、汇款等操作,一定要谨慎核实。同时,建议大家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莫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再过十多天就要到春节了,春节返乡后,很多人都会和老乡交流工作生活,节后外出务工是不是有更好的机会。不过,面对熟人介绍的“低门槛、高回报”的工作机会,可千万要多个心眼儿。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3000元包出国打工的案件。被告人在7个月的时间内骗取了约300位务工人员近百万的保证金,警方及检察机关介入后发现,被告人的劳务公司从未实际运营过。这一骗局的套路有哪些?签订务工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交纳3000元保证金,护照、机票一站全包,到达施工地点后立即退还保证金,工钱最低一天400元……2023年5月开始,湖北省宜都市多个部门陆续接到相关投诉,多位务工人员表示,一家名为“路尧劳务”的建筑公司以交纳保证金可以包办出国务工为名骗取钱财。当年8月,宜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又收到了这一投诉的网上立案申请。 主审法官李辉说:“当时是民事案子,要求退还保证金,一下子来了十几个人,因为都是同一个被告人,我们就跟提交材料的原告电话联系了解了一下情况。我们发现宜昌的这个劳务公司,它的注册资本只有一百万,是没有对外劳务合作资质的,在登记注册地也没有实际的经营场所,相当于它签的这个合同完全没有履行基础,几个部门会商之后就把这个案件线索交到公安机关侦查。” 公安机关侦办后发现,这确实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于是商请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莉玲向中国之声介绍,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方面确认了被告人辛某通过“低门槛、高回报”的套路骗取保证金的事实。2023年1月,被告人辛某通过网络发布消息称,他与多家国企有约定,帮助这些企业招募大量工人到印度尼西亚的项目施工。 王莉玲表示:“他宣称交三千块钱的保证金,交一份身体合格的体检资料,就可以办护照、买机票,(完成)一系列的手续,就可以出国。而且出国之后的工地已经确定,是到印度尼西亚的苏拉威西,自己选择工种,根据不同工种,工资他来确定,就只等着通知出国,门槛确实非常低。” 辛某发布的工种包括焊工、管工、普工等,最低工资400元一天,最高可达每天750-800元。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莉玲说,从劳务报酬的角度看,这个价格很有优势。据了解,辛某此前也有过出国的经历,通过劳务代理人员及老乡们的“口口相传”,不少人都选择相信他,交了保证金。 王莉玲说:“管工、焊工的工资是750-800元,还有一种就是普工,400块钱一天,加班的话,还会有加班工资。像我们湖北这边普通的农民工,最高大概在300块钱左右,工资这样一对比,待遇是比较好的了。” 王莉玲介绍,在以上套路的基础上,为了让务工人员相信合同真实有效,辛某收取保证金时所使用的都是对公账户,但几个月后,大家发现,辛某并没有给他们办成出国务工的手续。 王莉玲介绍:“这也是引发农民工受骗的一个非常主要的原因,他们认为钱是打到公司的账户上,签的有合同,那这个事肯定是很稳妥的,而且这个案子不像别的诈骗,把钱收了自己就消失不见了,他自己也宣称,我确实是在给你们办,只是出国手续比较复杂,遇到了一点问题,还没有办成。” 对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来说,辛某的行为究竟定性为合同违约还是合同诈骗?这是案件侦办的重点和难点。 王莉玲表示:“辛某到案之后,他自己一直都是说‘我只是一个简单的民事违约,我不是诈骗’。这种掺杂经济纠纷的案件,经常会刑民交叉在一起,不好认定。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也就是诈骗,两个最大的区别在于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于是,公安机关围绕被告人辛某事发前的经济状况、事中收钱后的资金流向及事后有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三方面进行侦查。 王莉玲介绍:“在事发之前,他其实已经是债务缠身,被多地的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他的账户都是被冻结状态,身上也没有钱,他之前经济状况非常不好,钱进了他的公户之后,他马上全部转到了他的妻子、母亲、其他朋友的个人的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了。通过调查这些账户的交易情况,发现这些钱全部被用于他的日常消费,而且是买小汽车、手机、无人机、网络游戏充值等,很多都是高档的消费。” 通过侦查,警方还发现,被告人辛某也从未与他承诺的上游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有过任何联系。综合考虑,辛某非法占有的目的较为明确,构成了合同诈骗。 宜都市人民法院法官李辉介绍:“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种方式骗取对方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话,就构成了合同诈骗罪。这个案子查实的被害人是278名,到案发时,还没有退还的诈骗金额是83.4万元,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最终,被告人辛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定被告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赔被害人83.4万元,法院方面表示,相关案件目前已移送至执行部门。 记者梳理发现,类似的诈骗案件有不少。2024年6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涉案的三家公司以“办理出国劳务并承诺高薪”为幌子骗取报名费,被害人共计1152名,涉案金额1165万元;2023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也对一起涉及近300名受害人的出国务工型诈骗案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波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3.5万元。 那么,该如何有效辨别“假招工真诈骗”?宜都市人民法院法官李辉提示,在签订境外招工合同前,可以通过商务部门等渠道查询其资质;同时,如果招工企业有收取押金的行为,务工人员要提高警惕。 李辉表示:“境外招工的话,首先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且在签合同之前,可以查一下签约对象的注册资本,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对外劳务的相关企业,它的实缴注册资本不能低于600万元。其次,可以向招工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商务部门或者是对外经济合作部门了解一下,或者是在商务部的网站,还有出国务工网的企业名录上进行查询,招工企业是不是取得了对外劳务的合作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是对外承包工程的经营证书。第三,可以要求招工企业出具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第四,根据规定,签订对外劳务合同,招工企业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的,一旦合同中约定的有押金条款,是可以提出质疑的。”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盘活保单”“保单升级”“老客户福利”等名义,诱骗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从中谋取不当利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近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防范以“保单升级”“免费福利”等为噱头误导销售保险的行为,详细了解、理性选择,注意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据了解,此类保险销售主要有3类表现形式:一是以帮助客户“盘活保单”“提高收益”等为由,诱骗消费者在不知情情况下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作为新保险保费。二是以“保障检视”“产品停售”“免费升级”等借口,诱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途退保购买新保险。三是以“赠送服务”“免费福利”等为由,诱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原保单生存金、分红等购买新保险。 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指出,上述3类保险销售行为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投保意愿,故意模糊购买保险产品的事实,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要警惕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短信和来电,妥善保管好本人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资料,不轻易提供短信验证码,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陌生人操作;要擦亮双眼,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不同,消费者购买前应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认真了解拟购买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保费、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条件等重要事项,不轻信口头承诺;要依法维权,选择正规维权渠道。当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机构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和服务渠道进行投诉,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陷阱。如认为保险公司涉嫌违反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消费者可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