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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司法局开展“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朝阳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为老年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朝阳市司法局和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开展“服务夕阳 法援护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中心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老年人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重心,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继续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

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严格落实《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老年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放宽经济标准,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空巢、失独、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针对涉老维权案件,根据老年人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推出专项服务措施,并将涉及老年人的赡养、遗弃、继承、诈骗等案件纳入重点范围。

三、加大办案力度

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引起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加大力度,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老年人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优化服务方式

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快速办理,实行零距离服务;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设立老年接待专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示范广场或活动室,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务或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充分利用“12348”辽宁法网、热线、实体平台,畅通法律援助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查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服务。积极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巡回受案;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选择方便老年人的服务方式,综合运用行政处理、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朝阳市司法局 |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