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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朝阳日报

从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九部门联合印发《朝阳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12月份起,利用3年时间,集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自今年12月开始,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检查和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四个阶段实施。整治范围主要是全市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房地产开发领域、房屋买卖领域、住房租赁领域、物业服务领域;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重点整治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以下突出问题。在房地产开发和物业领域,重点整治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建设,未按期动工或中止开发建设导致住宅项目用地构成闲置土地,房屋存在渗漏、开裂、空鼓等突出质量问题,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等行为。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突出问题。在房屋买卖和住房租赁领域,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虚假房源信息,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时,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变相收取诚意金、定金、预订款,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变相涨价等行为。对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以及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的企业机构予以重点整治。

按照任务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汇总协调各部门报送至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信息,并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据《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查处有关房地产管理执法事权方面行为。网信部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处置意见,配合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为广泛征求问题线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新闻媒体、政务热线、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开通举报邮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在市级层面,市民可通过举报邮箱(fck2813010@ 163.com)、举报电话(2655882、2655883)等渠道反映问题。以实现依法查处严格监督惩戒,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督促其整改落实。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朝阳日报 |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