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大力开展《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做好《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推进朝阳市自然资源局诚信体系建设,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一楼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对《条例》开展宣传。普及诚信知识,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公职人员和广大群众诚信意识、信用意识,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环境。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