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企业、企业家安全、便捷参加诉讼,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该院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平稳运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增强为企业平稳运行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现审判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促进辖区企业平稳运行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化诉讼服务,对疫情影响直接相关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要健全便利企业参与诉讼的司法服务体系,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加强诉调对接,前移下沉司法服务,加大调解指导力度,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减少企业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要对企业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要避免因对企业采取不当保全措施而使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难,依法保障诉讼权利。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涉企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对危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行为,综合具体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依法快审快判,从重处罚,形成震慑。并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正确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期限问题,切实强化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突出特殊主体的司法保护,全力保障企业权益、完善诚信体系。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并要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司法服务,对于在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在生产管理经营上存在困难或问题的,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涉事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服务防疫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