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对外发布,提出聚焦重点目标,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聚焦核心指标,推进各类认定结果在审批事项和市场行为中的应用;聚焦应用需求,加强对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应用需求的收集、分析和反馈;聚焦突出问题,做到信息精准采集、分类、应用及评价四大方面14项具体重点任务,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从总体要求看,《行动计划》要求坚持“三个导向”,处理好“三组关系”和提升“三大特性”。《行动计划》提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等“三个导向”的有机统一,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失信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指出进一步处理好综合协调与专业分工、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等“三组关系”,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要求积极推动信用立法,推进信息归集、分类、评价和应用等工作,提升信用建设工作的合法性、精准性和安全性等“三大特性”。
从工作目标看,《行动计划》以今年及2022年作为两大时间节点,指出到今年年底,要基本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全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需全面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要取得实效,打造超过20个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并制定出台一批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广一批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新增信用管理贯标企业2000家以上等。到2022年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主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均出台信用分级分类指导目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江苏建设成效突出。
从重点任务看,《行动计划》聚焦上述四大方面分别做了详细任务安排。包括系统谋划“十四五”发展、着力抓好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不断强化系统支撑功能、持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合规合理认定失信行为、规范失信行为惩戒、沟通协调监管需求和应用需求、加强社会应用需求分析和响应、持续推进信用修复、提高工作精准化程度、加强信用相关研究、加快推进信用立法以及深化试点示范,促进行业与地区形成创新特色。
此外,《行动计划》也对组织保障提出要求,指出下一步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并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并在此基础上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江苏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