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的城管执法部门签署《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并召开首次协作机制会议,全面加强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统筹协作、互联互通,助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今后,一市三省城管执法证据和行政处罚结果将互认,并将建立区域联合惩戒机制、异地执法检查处罚合作机制。
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四个地方代表,签署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地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结对共建协议》,至此上海市16个区城管执法局与苏、浙、皖三省43个地级市、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共同签署结对共建协议。
根据会上发布的首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一市三省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跨区域城市环境秩序领域违法行为执法整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执法协助机制,及时移交涉案物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互认共用;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机制,将各自区域内一段时间内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行业性、倾向性的问题,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其他各方进行通报。
此外,将开展多方参与的智慧城管执法研究,借助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有序推动区域执法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区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联合监管,探索异地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共同打造区域良好营商环境。
同时,将加强区域内重大活动城管执法保障协作,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提供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今天的会上还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未来,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城管执法的发展新要求,一市三省将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城管执法的规章制度“趋同化”、实现执法机制“协同化”、推进队伍建设“同一化”以及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一体化城管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路径,为全国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提供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