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因贵州省仁怀市长岗镇某村民委员会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仁怀市人民法院对该村委会主任龙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2017年6月,该村委员会将一工程项目包给张某某。工程完工后,因村委会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张某某遂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去年10月,市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村民委员会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款3万余元。
张某某本以为打赢了官司,村委会就会主动支付工程款,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官司赢了以后村委会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为了维护胜诉权益,今年1月,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仁怀市人民法院立即与村委会主任龙某某联系,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办案法官多次向龙某某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义务,然而村委会始终未履行。今年5月,执行干警在镇政府见到龙某某,当面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龙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试图以此逃避执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法院决定对龙某某实施司法拘留。鉴于龙某某系镇人大代表,法院依法向镇人大书面报告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