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晨四点五十分,正当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整装待发之际,天空中突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虽然天公不作美,但依然阻挡不了执行干警们冒雨前行的工作热情,执行干警利用清晨雨天被执行人无法外出的有利时机,在执行局局长周修文的一声令下,18名执行干警分兵两路,向被执行人的藏匿地奔袭而去。
在邱某与刘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刘某因拖欠工程款被邱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向邱某支付材料及劳务报酬款共计206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由于刘某一直拒不履行,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刘某履行义务,但刘某以种种理由逃避执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清晨5:37当睡眼惺忪的刘某被急促的敲门声唤醒时,看到十余名执行干警突然出现在自家门口时瞬间怔住了,执行干警在搜查中发现停在车棚里的新车系刘某所有,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并将其车辆扣押至法院。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邱某协商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主动联系其家人将部分执行款项交至法院,约定余款在8月底前全部付清。
这只是该院常态化开展清晨集中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吉安县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妥善执结了一批执行案件,切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据悉,此次活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8人,警车5辆,拘传被执行人2人,搜查3次,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一辆,执行到位金额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