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上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请你们赶紧派人过来扣押。”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来自申请人廖某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一辆车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现身。上栗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当日值班法官进行了报告,值班法官当即安排部署执行干警赶往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扣押到案。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2019年10月,陈某雇佣廖某某安装门窗玻璃,在安装过程中,廖某某从二楼摔至地上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廖某某遂诉至法院。上栗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廖某某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陈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廖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及时履行法律义务,但陈某仍未主动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陈某名下有一辆轿车,除此之外,未查询到陈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向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陈某名下的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由于陈某在外地务工,车辆也由其一直开在身边,执行法官多次与陈某联系,但陈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正当执行工作陷入困局之际,7月2日刚一上班,上栗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就接到了廖某某的电话,陈某因事从外地返回,陈某的车辆就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接到线索后,上栗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前往现场,成功将陈某的车辆予以扣押。
当日下午,陈某主动来到法院,将未履行的赔偿款全部付给廖某某。法院也将扣押的车辆退还给了陈某,并依法解除对该车辆的查封。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