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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拖欠报酬拒不付 扣车护“薪”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谢谢法官同志,没想到过去这么久还能拿到这笔钱。”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签字确认金额无异议后,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李某受林某雇佣,在其经营的小吃店担任厨师,因经营不善小吃店倒闭,林某拖欠李某2018年5月至8月工资2.2万元,多次催要无果,李某将其诉至沙县法院。经依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林某却并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但林某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还款,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台现代牌轿车,经过多方查找,执行干警得知该轿车目前停放在林某的老家。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将该台轿车成功扣押。林某得知自己的轿车被扣押后,心急如焚,立即电话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还款,请求尽快解除对其轿车的扣押措施,次日上午便来到法院履行了偿付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