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扣划被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7万元,快速执结一起行政处罚后拒缴罚款案件。
被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公司因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造成伤亡事故,被霍邱县应急管理局处21万元罚款。在缴纳4万元罚款后,剩余17万元逾期后仍未履行。霍邱县应急管理局遂向霍邱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经法院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收到材料后该公司并未积极履行义务。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对该公司名下账户进行查询,反馈发现该公司账户内有足够清偿该案罚款的存款。鉴于此,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立即对该账户发起网络冻结,在冻结异议期届满后,全部案款17万元成功扣划至霍邱法院账户内,并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完成兑付。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