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执行人袁某被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依法拘传至法院后,被告知如再不还清欠款将被司法拘留。袁某见执行法官动真格的,急忙联系家人一次性还清了其所欠的本金及利息32000元。
袁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谭某诉至都昌法院,法院判决:限袁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谭某偿还购货款2952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袁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按规定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袁某在电话里称家庭困难,难于偿还欠款。
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袁某的行踪后,第一时间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说理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袁某仍表示家庭困难无力偿还。见袁某依然不为所动,鉴于其未依法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
袁某见执行法官动真格,立即表示要法院再给他点时间想办法凑钱,急忙联系家人当天就将所欠的本金及利息32000元悉数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