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名重庆籍“老赖”罗某某迫于”被悬赏压力,近日在重庆江北区线上自首,主动承诺偿还郭某某及泸州某融资担保公司的未履行金额110万元。这是泸州市首例,由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进行“云自首”并签下担保书,法院撤销悬赏公告的执行案件。
据悉,2017年12月18日,泸州江阳区郭某某与重庆男子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判决,罗某某偿还郭某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2018年7月3日,泸州某融资担保公司与罗某某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判决,罗某某等支付泸州某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款6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罗某某拒不履行,两案原告向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罗某某等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罗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玩起“躲猫猫”。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
鉴于罗某某躲避执行,申请人郭某某向保险公司购买1000元的悬赏执行保险,泸州某融资担保公司按执行到位标的10%的比例进行悬赏。换句话说,由于罗某某两案未履行金额共达110万元,悬赏金额为11万元。
1月上旬,龙马潭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微博、抖音、新闻网等平台也同步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1月7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0年第1期)》中提到,即日起,凡向该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以及财产线索,经查实并使该案件执行到位的,举报人能获得该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这一下,罗某某成了“网红”。
2月24日,罗某某从微信朋友圈看到自己被悬赏“通缉”,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到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而主动联系执行法官,选择通过电话、微信线上方式投案自首、认错悔过,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确定案件处理方案,对所欠债务提供相应担保,同时写下担保书。
3月3日,鉴于被执行人罗某某主动投案,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撤销对被执行人罗某某的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