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来自河北省乐亭县胡家坨镇某村村民李某的来信。李某在信中表达了对唐山中院执行局第二分局乐亭执行大队大队长马守国秉公执法、倾力执行的感谢,并将两面题写有“公正执法担道义,温情司法暖民心”,“满腔热情纾民困,公平正义解纠纷”的锦旗送到乐亭执行大队。
在座谈中,李某真挚地说道,“感谢马守国法官,感谢王梅所长,感谢各位领导,为你们有这样的好干部感到高兴,实实在在给我们老百姓办了实事,解了难题。”这一幕,是乐亭县司法执行和人民调解工作对接以来,共同办理的成功典型案例之一。这起复杂的执行案件历经三年,在乐亭执行大队和乐亭县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李某从乐亭执行大队领取了7万余元执行款,对法院执行工作也由最初的不理解变为深深的感谢和支持。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乐亭执行大队和乐亭县司法局建立的司法执行和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2019年12月6日,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破解执行难,乐亭执行大队和乐亭县司法局建立了联席工作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实行人民调解执行和解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人民调解与司法执行领导小组。双方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以村居调解室为延伸,成立执行和解调解室,将人民调解与执行和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三方身份优势,与当事人建立多方互信关系,极大程度地消除了群众心中疑虑,达成执行和解。乐亭执行大队与乐亭县司法局在工作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有调解可能的执行案件共研案情,共商调解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达到案结事了。
司法执行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了执行工作水平,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便捷了当事人提供诉求。下一步,乐亭执行大队和乐亭县司法局将继续保持密切对接,积极打造职能互动,信息互通的“司法执行+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将更多涉及民生及乡村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适时引入人民调解程序,让群众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司法执行达到法律和社会效果两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