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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新大“不违约”背后:15亿债券付息“场内变场外”降息付款
发布时间: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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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紧张、一度陷入借贷纠纷的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新大”),刚刚与债券违约擦肩而过。

 

202032日,上海清算所(以下简称“上清所”)发布公告称,“32日是中融新大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代码:101800146,以下简称‘18中融新大MTN001’,发行金额为15亿元)的付息日,但截至32日终,我公司未收到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资金,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上清所没收到的这笔钱,债券持有人收到了。

 

罕见操作 “避免违约”

 

32日中融新大同时公告,应中融新大要求,该债券主承销商恒丰银行于兑付日前的227日召开了“18中融新大MTN001”持有人会议,约定“18中融新大MTN0012020 年度利息的支付方式由上清所的场内支付变更为场外支付,该议案获得了14位债券持有人的一致同意。

 

“我们在32日已经通过场外完成利息的兑付,”中融新大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场外兑付的议案已在227日的持有人会议上获得全体持债券持有人的一致同意并通过,持有人认可该种兑付方式不构成违约。”

 

上清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此次中融新大更改支付方式,上清所此前也不知情,直到最后的兑付日,才收到了支付方式的变更指令。

 

该工作人员还称,按照正常的偿息程序,兑付日之前,发行人将偿息资金划付给上清所托管账户,再由上清所在兑付日分别支付给债券持有人,上清所作为债券托管人,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付息总额的万分之0.35作为服务费。

 

中融新大上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融新大此番操作是公司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进行的安排,属于经营策略的问题,是同所有债券持有人协商而定的。

 

除了支付方式的调整,在最终支付时,债券的利率也发生了变化。

 

“本次场外兑付后,将该债项原先7.5%的利率下调至3%4%。”中融新大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做的目的是与投资人协商降低利息,同时避免违约,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过变更付息方式,调整利息的操作在债券市场上非常少见。正因为少见,业内对此看法不一。

 

一位行业协会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方式的边界确实比较模糊,不太好定违约或者不违约。

 

一位投行人士则对记者表示,“这种做法在投资者看来,肯定是违约了。即使官方没有对其进行公告违约,但那只是个统计口径问题。无论用了哪种花样形式,这种做法的实质仍然是违约。作为投资者,是不会认可其没有违约这种说法的,以后也不敢再碰。”

 

记者采访另一位投行人士,该人士认为,“这类操作不应该算违约,毕竟双方协商场外解决了。但这种做法也是一种非常规做法,市场还没有统一的说法。”

 

该人士还表示,“这个方式应该不会成为一种长效的手段,毕竟这样场外的兑付也说明企业兑付能力不足,流动性还是有问题。”

 

资金紧张 融资前景不明

 

据官网介绍,中融新大成立于2003年,是以能源化工、金融投资、物流清洁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为主业的国际化大型集团企业。集团下设山东焦化集团、中融投资(青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物流集团、中融新大(青岛)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家权属公司,现有员工1.2万余人。

 

近年来,中融新大资金形势不容乐观。

 

根据2019年三季报,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中融新大资产总计1535.86亿元,总负债609.05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66亿元。

 

记者注意到,2018年末、2019年三季度末,中融新大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8.50%-24.21%

 

同时其账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8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5亿元,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0亿元。

 

中融新大相关负责人称,去年一年,中融新大经历了最大的困难,债务集中到期,中融新大通过各种办法努力克服,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生债务违约事件。

 

近两年来,中融新大不断爆出债务纠纷而被冻结资产的消息。记者检索发现,目前,实控人王清涛所持中融新大219.20亿股权被冻结;其另一股东衡健石化有限公司10.02亿股权也遭冻结。

 

除此之外,中融新大王清涛、郭岩等股东还将其所持股权对外质押给锦州银行、星展银行等金融机构。

 

Wind数据,目前中融新大存续的债券共8只,合计余额为105亿元,债券利率为7%7.7%,集中在2021年至2022年到期,除此之外,2019年一整年,中融新大无一只债券发行。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中融新大的资金状况,到债券市场融资已几乎不可能,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则需要抵押资产或股权。中融新大目前大批子公司股权已经遭到法院冻结,在此情况下,取得银行等债权人的支持极为重要。

 

对此,中融新大上述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2020年,对于直接融资,我们会积极筹措,积极准备,但具体发行还是要根据未来政策的变化,以及与监管机构、投资者的沟通情况来确定。”

 

回归主业 “有能力兑付债务”

 

2015年起,中融新大在金融领域内的庞大布局一直备受关注,目前,中融新大下设北京川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朴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金控(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等。中融新大还参股了晋城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农商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

 

正因对金融领域的大手笔收购,王清涛以31亿美元财富,登上《2018胡润全球富豪榜》,成为青岛首富。20171月,中融新大以71.88亿元收购烟台润仕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恒丰银行股权收益权。

 

然而这一系列的努力,并没有为中融新大带来实质的业绩。中融新大2019年半年报业绩显示,2019年上半年集团350亿元营业收入中,能源化工贡献102.8亿元,占比近30%;物流清洁能源贡献247.7亿元,占比70%;金融投资和矿产资源收入贡献为零。

 

与此同时,当前中融新大所持晋城银行股权近三成被质押。

 

2018年以来,金融去杠杆背景之下,中融新大实控人王清涛也曾公开表示,将筹划出售金融业务,回归实体。上诉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去年中融新大将“优化资产结构,保障资金链安全”作为工作基调,已开始对金融资产进行清查核算,登记工作。

 

中融新大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公司目前业务主要以实体企业为主,此次新冠疫情对公司整体有一定的影响,比如煤矿在春节以后没有及时复工、下游的钢厂需求下降且回款速度变缓、省内及跨省运输受阻、运力不足等等。但是公司通过积极应对,尽量把疫情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且,近期随着政府要求复工复产,影响也会慢慢消除。

 

该负责人还称,目前集团生产企业已全面复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没有因疫情而裁员,也没有降低员工工资,“有能力兑付即将来临的债务”。


| 20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