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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风险警示:制售假药套路深 谨防落入陷阱
发布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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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了《2019年7月份失信风险警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7月通过大数据舆情系统共归集有关媒体传播量较高的失信案例470件,其中重点失信风险提示—制售假药。

      结合媒体报道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报告》对制售假药典型案例中常见的假药名称、制售假药手法、宣传语、销售渠道等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其中,有资质人员如药店主要负责人或执业医师等非法购进假药真假混卖、无资质人员自行炮制“三无”成品药、走街串巷式乡村游医兜售“祖传秘方”、以“高僧赠药”为旗号骗取老人信任、非法添加管制类精神药品的“聪明药”和减肥药等制售假药情形应重点关注。

      《报告》建议患心脑血管疾病、风湿筋骨痛等病症需要长期服药的病人、热衷于减肥的年轻女性、学习压力大的初高中学生及家长群体、乡村独居老年人群等常见受害人群对制售假药相关套路保持警惕,谨防落入陷阱。

      同时,提醒公众多方了解假药的识别技巧、假药常见的销售渠道、假药常用的广告术语和宣传噱头等,注意防范假药风险,一旦发现可疑药品,及时送检、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媒体报道及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提醒公众注意如下防范措施:

      1.警惕存在虚假、夸大情节的假药广告宣传

      (1)遇到药品广告内容中带有一些绝对化的语言,如“疗效最佳”“根治”“安全无副作用”“国家级新药”“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治愈率、有效率达到100%”等,还有一些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的宣传,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提防假药陷阱。

      (2)开展“义诊”“免费赠药”“义演”“免费讲座”等活动,且主办方不是政府权威部门。有些不法分子假冒“讲师”,或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高僧的名义、形象进行宣传,开设健康讲座及独自诊疗,谎称自己是“三代中医世家”“国家领导人的健康顾问”等,吹嘘提供能够治疗癌症、糖尿病、高血压、风湿骨痛等痼疾的特效药,能治愈受害人所患疾病,并宣称“平时是价格昂贵,因为补贴进行低价销售”等,欺骗受害人以高价购买。此外,遇到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以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形式进行药品宣传、推荐活动,也不要只贪图便宜,要注意识别,以免受骗上当。

      2.通过药品包装识别假药

      (1)了解药品标准文号格式

      目前我国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字母—八位数字”,字母包括H(化学药品)、Z(中药)、S(生物制品)、F(药用辅料)等。如果药品文号是“药卫监字******号”“药消准字******号”等格式,应当留意,这类批准文号是不规范的。

      (2)看清药品说明书

      鉴别假药时需看清药品说明书,包括在药盒上的简要说明书。正规药品在表述疾病治疗范围时,中(成)药只能说“功能主治”,化学药品制剂为“适应症”,生物制品是“作用与用途”或“接种对象”,如某规范的中成药说明书可表述为“功能主治牛皮廯等皮肤病”。而假药的说明书经常表述混乱,如某中成药的说明书介绍它的“适应症”是“牛皮癣等皮肤病”,就要警惕可能是伪造的说明书及药品。

      (3)从有效期中寻找“马脚”

      如果从药盒上找不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也是一个假药常见“马脚”。正规药品生产批号规范,有效期标注准确。如“药品生产批号为20080731,三年有效期,失效期2011年7月”等。

      (4)仔细检查药品标记

      正规药品会在药盒正面的右上角或者左上角标注药品分类,如处方药、非处方药(OTC)、特殊药品(外用药品、精神药品等),而且标注清晰、色彩规范。有些假药或者没有标注,或者标注文字图案线条模糊、色彩运用不规范。比如,按规定“外用药品”标注应为红色,有些假药却是褐色或黄色。

      (5)检查外包装

      按照规定,药品包装上是不允许随意标注其他内容的。如广告性质的口号、标题、超出说明书内容以外的宣传资料等。如果遇到有以上情形的,可以怀疑为假药。此外,药品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等的一致性、真实性也是判定真假药的一个方面。

      3.警惕假药常见销售渠道

      (1)在朋友圈、微博等地方进行宣传,以个人社交账户网上销售药品。有媒体报道一些商家在互联网上宣称通过海外代购向国内低价销售印度版吉非替尼等抗癌药,其实所售药品多为不法分子仿冒国外知名药品在国内黑窝点生产。目前,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仅有184家,详细名单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其他企业或个人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的行为均不合法。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OTC),但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禁止销售处方药。

      (2)在社区、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的隐蔽场景生产、销售假药。从这类人员身份来看,主要是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也存在部分乡村医生非正规渠道购买假药后在卫生所销售的案例。从这些地区的销售假药场所来看,一般都隐蔽在小型情趣用品店、私人美容院、护肤工作室、快捷酒店、海淘微商、淘宝网店等场景中,难以被查出。

      (3)通过开设“黑广播”进行违法宣传和兜售。公众在听广播时,如果听到一些奇怪的电台,里面的“专家”“嘉宾”侃侃而谈的,是不堪入耳的低俗信息,广播里开通的“热线电话”,在兜售所谓的药品或保健品,这些很可能是没有经过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广电部门审批、注册的非法电台,即所谓的“黑广播”。“黑广播”往往播放内容低俗的涉性药品广告和假药、假保健品广告,对此公众应保持警惕。

      (4)无固定营业场所与销售地址,进行流动性贩售。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有很多拿着所谓“祖传秘方”“祖传神药”“高僧神药”四处宣传、挨家挨户拜访和推销的乡村游医、高僧等,其销售的药品往往是通过各种加工方式自制的“三无”药品,短期内有效但实际对身体甚至有害。这类流动销售的药品往往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仅为一次性销售,售后维权难度极大。对此,提醒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在面对此类流动性销售药品的场景时,应保持高度警惕。


| 201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