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某种药,能彻底治疗疑难杂症;做了某种手术,能延长生命多少年;某保健品具有抗癌作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时能看到这样的广告,说得天花乱坠,吹得神乎其神。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8月26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其中医疗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居多。比如,吉林长春某公司通过自有网站发布“治疗后效果显著,心脏病无须再用支架,彻底消除心肌梗死危险”等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上海某肿瘤医院通过互联网发布“靶向治疗……生命延长5至15年”的广告;云南大理祥云县某医院发布“各种疾病在这里一站式解决”等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当然,他们的行为都受到了严厉处罚。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疾病。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愈发重视,于是,推销医疗、药品、保健品的各种广告铺天盖地。这里面,不乏性能可靠、质量过硬的真实广告,但也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广告,致使一些人上当受骗,甚至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长期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采取一系列行动,重拳整治包括医疗领域在内的各种虚假违法广告,但虚假违法广告仍屡禁不止。
毋庸置疑,医疗领域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因此,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过程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应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如果人们购买使用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推销的产品,不仅没有效果、贻误治疗,而且可能会加重病情、危及生命。
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我国法律没有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16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该法第18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2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者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同时,也提醒公众擦亮眼睛,别被虚假违法广告忽悠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