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正在加载中...
信用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风险提示
揭网络电信诈骗迷踪:"借出"身份证能惹来大祸
发布时间:2019-04-22
来源:

一张花200元-500元收购来的身份证就能帮诈骗团伙收取、洗白上百万诈骗赃款;随意借出身份证竟能惹来涉案千万元官司……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联合福建厦门警方打掉一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通过收购来的身份证伪装身份行骗,用这些身份证办理大量银行卡,用来收取被诈骗人的钱财、洗白诈骗“黑金”。相关人士认为,透过这样一起典型网络诈骗案,可以清晰地看到买卖身份证信息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危害,折射出身份证管理和提高公民诚信意识的重要性。

小小身份证成为诈骗团伙大“帮凶”

      今年2月,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联合福建厦门警方成功打掉一买卖身份证信息违法犯罪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上百套身份证和银行卡。

      经调查,从2018年12月起,该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军、任某等人通过网络联系到境外一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对方主要收购身份证信息和以此办理的银行卡,要求银行卡必须在3个月内真实有效,每套证件刨除成本纯利800元以上。因为这一生意比简单买卖身份证信息利润还要高,于是罗某军等人开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瞄准进城务工人员群体收购身份证,向该团伙大量提供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

      为了打消务工人员顾虑,罗某军等人大多利用老乡关系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收购身份证,对外称之为“借”,给务工者的钱被称为感谢费。每收一张身份证他们会给予200-500元不等,约定使用期限3个月。罗某军等人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就收购了数百张身份证,获利5万多元。

      然而,一张200-500元就能收来的身份证却能帮助诈骗团伙收取、洗白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诈骗“黑金”。公安部门查实,这一境外网络电信诈骗团伙一方面利用这些银行卡收取被诈骗人的钱,并把诈骗资金在大量银行卡间进行十分复杂的转进转出,试图“洗白”赃款,增加公安调查难度;另一方面利用真实的身份信息伪装自己,骗取被诈骗人的信任。失控后的小小一张身份证成为诈骗团伙大“帮凶”。

      管理身份信息意识薄弱给违法犯罪提供了土壤

      采访中记者发现,严重忽视身份信息重要性给犯罪分子得以大量买卖身份信息提供了社会土壤。

      “身份证放着也是放着,借给老乡还能得到几百块钱,多好的事情啊。”“就是借给他一下,回头我可以挂失补办,对我没啥损失。”“用下我的身份证能有多大事?”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李宁宁说,这些回答在警方对涉案外来务工人员的询问中大量出现。很多人都是在自身利益受损或引发严重后果后,才意识到身份信息妥善管理的重要性。

      2016年,重庆巴南区李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曾供职的单位,没想到该单位用李某身份信息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价值千万的9套房屋购买合同,约定违约金30多万元。因为李某原所在单位未能履约,李某被房地产企业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后来虽经法庭调解,李某与房地产企业达成共识化解了纠纷,但一不小心就官司缠身才让李某认识到妥善保管身份证的重要性。

      李宁宁说,除了上述随意借出身份证件的情况,现实生活中轻易泄露自己身份证信息的情况更为多见。比如在使用各种网络App软件时轻易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在朋友圈“晒图”时把身份证也拍了进去,网络聊天中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发给对方……很多人对自身身份信息保护不够重视,给犯罪分子窃取个人信息留下了很大空间。

      严惩戒、抓诚信维护身份信息安全

      相关人士建议,有效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安全,当前亟待进一步加大对买卖个人身份信息行为惩戒力度,并从提高社会诚信建设水平入手,提高个人妥善管理自身身份信息的意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购买、出售居民身份证的,一经查出,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利用身份信息从事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案人员认为,目前在打击利用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中,对出卖本人身份信息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建议应加大依法惩戒力度。

      重庆社科院研究员孙元明表示,售卖自己身份信息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也是严重失信的表现。现代社会身份证不仅是证明个人身份的一张卡片,同时也是个人信用背书的重要凭证。银行凭借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才会办理信贷业务、公司凭借身份信息才能开展相关经营业务。所以将自己身份证随意借出甚至卖出牟利,实际上等同于将自己的信用转让他人,不仅违法风险很高,而且自己的信用也将大打折扣。应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角度,将未尽到妥善管理身份信息造成他人利益受损的行为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不断提高居民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的意识。


| 2019-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