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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激励”给志愿者更多支援
发布时间:2019-07-25
来源:新民晚报

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妨看看有多少人愿意并能够成为志愿者。

  在申城,从禁放烟花爆竹到生活垃圾分类,举凡社会治理重大事件,都少不了志愿者的辛勤付出。当志愿服务成为常态,人们参与志愿服务,最希望得到的激励又是什么?

  昨天,《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人们关注:“信用激励”如何让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信用激励”

  最受青睐有原因

  申城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最大动因是什么,参与最多的志愿服务分布在哪些领域?

  立法调研显示,“最大动因”是:“帮助有需要的人”,占比达31.5%。参与志愿服务,前三位集中在:社区服务、城市运行和绿色环保类,选择比例分别达54.3%、34.8%和30.3%。

  志愿服务,最希望得到的激励措施又是什么?答案是:信用激励——志愿服务时间计入社会信用体系”,选择比例达40.7%,较之其他激励方式,志愿者格外看好“信用激励”。事实上,自2017年6月起,申城志愿服务已尝试纳入信用体系进行正向激励,首批符合条件的128万实名认证注册志愿者信息已导入信用平台。

  申城志愿服务,最青睐“信用激励”,不是没有原因。卓越城市,信用先行。上海社会信用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我国首家民族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就成立在上海,新中国第一家信用机构“远东资信公司”成立在上海,央行金融数据库也落地在上海。《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我国第一部社会信用建设综合性地方立法,实施也已两年。

  从硬件上看,上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人口库的建设等都走在全国前列。迄今,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实现全市200万法人、2400万自然人全覆盖,以及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归集全覆盖,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累计3.2亿条,提供了数千万次查询服务,并积极参与长三角信用合作联盟。

  社会信用,不仅是一个新兴大市场,信用的社会治理功能,也不可小视。信用,不止要用于惩戒,更要用于激励;征信系统不但要有负面信息,还要有正面信息。比如,创业者的个人信用非常好,这样的征信信息,可否为融资加分呢?如果可以,无疑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人们,带来利好。

  事实上,依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好名声,是能带来收益的,维护好信用,信用记录越好企业收益越大。迄今,上海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已推出“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公共信用助力贷款担保”,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目前,上海银税互动签约银行60家,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放各类银税合作产品贷款358亿元,为小微企业节省利息成本及抵押、担保费用约1.8亿元,较好地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

  这样的信用激励制度,翻译一下,就是——信用好,好贷款。那么,这样“信用激励”和志愿服务,是否也会发生联系?换言之,在具有“信用认同”传统的上海,志愿服务“信用激励”能在多大程度上和广度上对社会生活产生“正向激励”?

  好人好报

  优待措施“实打实”

  良好的志愿服务记录,认定标准是什么,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可以肯定的是,今后,志愿服务也会有信用评价,信用记录好,一系列激励措施很是“实打实”。修正案草案第15条就提出——

  “本市建立志愿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将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受到褒奖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信息,以及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给予信用激励。”

  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旦通过,信用好不好,能有什么影响呢?不妨还是以小微企业举例。一家“小微”,经营很规范,信用好,而且,企业文化倡导志愿服务,老板和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信用记录很好;那么,归入“征信平台”的信用记录从经营活动到志愿服务活动,都很正向。最终,“信用激励”能够给予企业,就不只是荣誉,更有“真金白银”的收益,起码,就“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公共信用助力贷款担保”而言,良好的志愿服务记录只会加分不会减分。

  而对于更多的个人而言,良好的志愿服务信用记录,则意味着一系列的优待。修正案草案提出——

  ■ 在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优先予以安排;

  ■ 在本人申请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等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时,优先予以受理;

  ■ 在公办医疗机构、体检机构享受优先就医、体检等便利服务;

  ■ 优先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此外,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等为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其他优待和便利。

  虽然,对于种种优待,立法调研中,也有意见表示,志愿服务是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应当平衡好“优待的尺度”。但有更多的意见认为,好人好报,是朴素价值观,而制度激励,则来自法定规范;通俗地说,信用激励,可以给,要不要,是志愿者的事;但给不给,却是法律的态度。

  事实上,更普遍的看法是——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团体,志愿服务“信用激励”所能产生的影响,都是正向的,将激励让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奉献他人和社会。

  互联互通

  服务信息搭平台

  这当中,还有一个关键环节,不可或缺。那就是——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毕竟,全面准确归集志愿服务信息,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对加强志愿服务统筹、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至关重要。

  立法调研表明,截至今年6月,本市除依法登记的231家志愿服务组织外,还有其他多种类型的组织、团体和队伍在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其中,仅在上海志愿者网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团体就达23852个,而没有注册登记,在民间自发活动的各类团体和队伍也有相当数量。

  此外,目前申城有“上海志愿者网”“公益上海”“博雅网”“志愿中国(上海站)”等多个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问题是,各个网站之间,信息数据标准不同,无法共享,难以互联互通。一些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反映,实践中存在志愿者需要在不同信息系统多次注册,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亟需立法规范。

  解决这些问题,修正案草案拿出的办法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有了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然后,制定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和对接共享办法,依据上海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全市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此外,修正案草案特别提出,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口和管理权限;政府主管部门、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的信息系统,务必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依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与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时对接,真正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无疑,这个“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就是“信用激励”志愿服务最基础、最可靠的技术支持,激励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记者手记

  为奉献者奉献

  为志愿者服务,为奉献者奉献,充分保障志愿者权益,是《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正案(草案)》鲜明的价值取向。

  虽然,志愿服务是个人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或技能,但认同、奖励和表彰志愿服务应该成为全社会价值导向。

  事实上,立法调研也表明,志愿服务“认证”颇受重视。近九成受访者认为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证,非常必要,既有助于升学、就业,也是对自身价值的肯定。受访者希望服务时间、地方和表现都能得到认证。那么由谁来认证?若可多选认证主体,依照选择意愿排序,70%希望得到官方组织出具的认证,66.8%希望得到学校、学院党团及公益社团出具的认证,60.1%希望社会公益组织的认证。

  认证,即是认可。而民政部出台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更具体到激励,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要记录志愿者参加公益服务信息。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公益组织要综合评价志愿服务情况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最终评定志愿者星级,星级志愿者将得到相应标识,可参加评选表彰;因升学、入伍、就业需出具证明,公益机构须如实提供。

  2012年12月起,申城已尝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志愿服务满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申请“五星”标识;同时,志愿服务时间可“通存通兑”——相关机构将利用民政部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等实现志愿服务记录网上录入、查询、转移共享,经志愿者同意,志愿服务记录可在其加入的公益组织间共享。

  今天,地方立法草案明确提出“信用激励”志愿服务,让志愿服务得到更切实可靠的激励,其中透露的信息是,上海不但将为所有愿意奉献社会的人提供奉献的机会,而且,还要通过各种形式认同、激励、表彰奉献者的奉献精神,为奉献者奉献!

新民晚报 | 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