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民政部召开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动员和系统部署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以及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专项工作,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乱象日益突出,违背了社会组织非营利属性和服务宗旨,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营商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我国社会组织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社会团体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要紧盯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在设立、管理、运行等方面易发多发的20种违规情形进行集中整治。二要根据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具体情形,分门别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举措,综合运用终止退出、调整负责人、调整业务范围、退还违规收费、重新履行民主程序等方式,实现清除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的总体目标。三要加强协作配合,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分别履行好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牵头责任,持续凝聚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四要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业务主管单位要提出每一个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数量指引,加大对主要负责人提醒提示力度。社会团体要围绕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运行、有序发展。登记管理机关要综合运用约谈、年检、评估、信用、执法等手段,对乱设分支(代表)机构的,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会议强调,非营利性是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开展非营利监管是履行社会组织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各地在落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工作任务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四点要求。一要将非营利监管贯穿于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检查和执法等各个环节,稳妥有序整治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的行为,牢固树立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的宗旨形象,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制度。二要按照《民法典》关于非营利法人规定,准确把握非营利监管的基本要求和社会服务机构运行的基本原理。三要重点做好抽逃注册资金、侵占社会服务机构收入、违规支出、违规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工作。四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部署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指导,在推进整改和问题处理中不搞“一刀切”,依法有序稳妥整治。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部署要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一要在去年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进行收费自查“回头看”,对于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收费情形的,立即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二要重点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规范化水平。三要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和只能降、不能增、更不能乱收的要求,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四要引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行业诉求,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服务项目含金量,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幸福感。五要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确保各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社会组织要根据整治任务情况,建立专门领导机制,并抽调骨干力量负责专项工作开展。二要加强工作统筹。注重发挥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作用,推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工作合力;注意做好不同专项工作之间统筹,确保各个专项工作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注意加强与常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推动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实现相融共进;注意处理好与疫情防控的关系,服务和服从于国家疫情防控大局。三要加强风险防范。提前研判各种风险,拟定风险预案和应对举措,及时稳妥处置相关风险苗头和迹象,切实防止相关风险发酵扩散。吃透专项工作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精神,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不能因为专项工作带来次生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四要加强督促指导。坚持从严从实,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际问题,对专项工作开展不力或者搞变通、打折扣的地方,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重点研究解决。
会议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吕晓莉、黄茹分别介绍了有关专项工作主要内容,中国科协、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公路学会3家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等60家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国际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民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729家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93家民政部登记社会服务机构和142家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同步在线收听收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