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加快打造现代交通执法体系,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办法》),标志着宁夏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全面开启市场监管新篇章。
此次出台的《市场监管办法》,围绕树立执法监管新理念、明晰执法监管新思路、创设预防违法新举措、构建差异化监管新模式等10个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执法职责和定位,确立了“属地政府主导、交通执法牵头、多个部门联动、分级分类落实”等工作机制,创新提出了预防监管、重点监管、专项监管、日常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由“管系统”向“管行业”延伸,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推动形成政府、媒体、行业协会、从业主体等参与行业治理的管理新格局。将执法监管由垂直的“线”,扩展到广域的“面”,由注重事前许可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监管体制的“物理”整合向监管机制的“化学”蝶变,构筑了新形势下交通执法的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按照“全面整合、分级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行业监管新模式,整合多个执法门类、下移执法重心,在管理上“分”、体制上“建”、职能上“统”、队伍上“融”,全面构建起符合改革实际、具有宁夏特色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