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涉企信息统一归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法治保障,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提档升级。
《办法》明确应当归集的涉企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13大类。《办法》不仅强调涉企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共用,还强调政府部门应当对守法诚信企业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开展限制和惩戒,为切实发挥涉企信息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依据,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办法》明确提出要在涉企信息归集基础上,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此举将使有效的行政监管资源运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强化企业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能最大化。
此外,《办法》还对信息中包含不能共享内容、不宜公示内容两种情形下,对涉企信息的归集、公示做出规定,制定了信息归集的方法、措施以及保护措施,有效保护了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在努力推动《办法》出台的同时,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也在同步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截至2021年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归集公示行政许可35.2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0.84万条,归集公示1072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对应的抽查结果20.52万条,商标信息2.2万余条,专利信息1.1万余条。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以《办法》印发为契机,精准打通涉企信息归集渠道,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归集涉企信息,依法依规保护、开发、应用涉企信息,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提供分类更加精准、应用更加丰富的信息支撑,更好发挥企业信用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