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朝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全市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7个省级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积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80%,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以上。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2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8.35%。到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65%。
三、重点任务
1.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步伐。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改造,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立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促进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立“散乱污”管理台账,完善“散乱污”整改措施;加快种养殖业绿色发展,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利用;依托农业产业资源优势,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重点服务行业绿色升级,优化资源要素利用效率;补齐绿色环保产业短板,壮大环保服务行业规模;开展产业园区循环改造,提升产业集群循环水平;提高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建立供应链制度化体系。
2.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流通体系。积极调整物流运输结构,对标绿色物流先进方向;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逐步融入绿色贸易体系,拓展交流合作广度深度。
3.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消费观念。加大绿色产品消费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4.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基础设施升级。大力发展风电光伏产业,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高医废处置能力水平;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交通运输健康发展;推进绿色生态转型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5.构建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广先进成熟技术应用。
6.完善法律法规合力督促工作落实。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完善绿色收费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全绿色标准体系;培育绿色交易市场;督促落实形成合力;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宋利泽
联系电话:0421-223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