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是我省辽西地区唯一的省属国家基本台站,是全国地震观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辽西和辽蒙交界地区的地震监测任务,目前已形成了以测震、电磁、地壳形变等观测手段为一体的现代化地震综合观测台站,为切实保护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的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起草了《辽宁省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征求意见稿)》。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3.《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1-2004)
4.《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2004)
5.《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3-2004)
6.《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4-2004)
7.《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
三、主要内容
《辽宁省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简介、发文依据、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表、地球物理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表。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原燕玲
解读电话:2658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