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正在加载中...
信用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本地政策
《辽宁省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观测环境 保护范围(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网

一、出台背景

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是我省辽西地区唯一的省属国家基本台站,是全国地震观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辽西和辽蒙交界地区的地震监测任务,目前已形成了以测震、电磁、地壳形变等观测手段为一体的现代化地震综合观测台站,为切实保护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的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起草了《辽宁省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征求意见稿)》。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3.《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1-2004)

4.《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2004)

5.《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3-2004)

6.《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4-2004)

7.《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

三、主要内容

《辽宁省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朝阳地震监测中心站简介、发文依据、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表、地球物理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表。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原燕玲


解读电话:2658851


朝阳市人民政府网 | 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