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将能源监管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大局来思考谋划,统筹改革创新,提升监管质效,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动配合中央巡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会议强调,紧盯迎峰度夏、度冬等关键节点,加强能源保供监测监管,强化市场机制保供作用,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用能,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开展新一轮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推进电力市场秩序、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等专项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首次公开通报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绿证绿电市场建设,电力商品多元价值属性不断激活。聚焦“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加强行业监管,谋划“十五五”能源规划基本思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实施配电网、电力设备质量等安全风险排查管控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做好电力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部署,深入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督促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工作,协同治理临时供电小区用电难题,深化“三零”“三省”服务。夯实能源监管法治基础,试点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运用,不断提升能源监管综合水平和效能。 会议强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等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能源监管政治属性、人民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树牢法治理念,强化系统思维,深化改革创新,做到敢于监管、科学监管、善用监管。 一是坚持保供应、防风险,完善能源供需形势监测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全过程监管推进国家重大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充分调动源网荷储参与保供积极性,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坚持助转型、促消纳,大力监管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开展调节性资源配置调用等专项监管,健全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参与市场机制,持续做好绿证核发全覆盖,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坚持重协同、常高压,加强电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修订相关监管办法,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行动,加强能源自然垄断环节监管。 四是坚持建体系、正秩序,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制度,加强各层次市场和各交易品种有机衔接、功能互补,持续监管整治违反市场规则、不正当竞争、行政不当干预等行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五是坚持抓统筹、守底线,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强化重大、高频及非常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和可靠性管理能力,构建电力安全治理新格局。 六是坚持精服务、优环境,制定出台新一轮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政策文件,加强民生用能领域监管工作,强化资质许可管理和信用监管,改善增进民生用能福祉。 七是坚持长震慑、严执法,开展第三轮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依法依规查办大案要案,加强监管执法成果运用,强化能源监管权威性影响力。 八是坚持重法治、固长远,深入贯彻实施能源法,谋划构建监管领域配套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推广监管创新试点成果,深化能源监管机制创新。 九是坚持强党建、抓作风,细化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点改革部署,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整改,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近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在会上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会议强调,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构建大数据模型,推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健全完善面向全民的举报奖励、社会监督机制。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各级医保部门要继续锚定医疗保障“奋力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根本目的,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坚定不移推进医保改革,呵护“小的”、照顾“老的”、保障“病的”、支持“新的”、挤掉“虚的”、打击“假的”,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赋能医药机构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会议明确,2025年医保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医保改革。 一是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严格基金全流程管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付尽付、账实相符,坚决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 二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构建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支撑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核心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推进慈善等其他保障力量发展。 三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赋能群众健康。加快建立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政策,鼓励支持商保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鼓励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全国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四是优化医保支付机制,赋能医药机构健康发展。推动DRG/DIP2.0版分组方案高水平落地,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和预付金等制度,推动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商保、慈善互助等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 五是强化医保战略购买,赋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前提下,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险资金的一部分通过规范途径,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生产的投入。医保部门将探索在数据共享、个账使用、费用结算和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与投资真金白银支持创新药械的商保公司进行更高水平合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和地方牵头的药品耗材集采,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六是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不断规范医药价格秩序。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推动形成全国药品挂网价格规则共识,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编制覆盖各学科领域的立项指南。 七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点检查基金赤字风险大和结算医药机构合规费用不及时、落实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地区。 八是优化医保管理服务,促进医保服务更加惠民利企。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扎实推进2025年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合理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加强法治医保建设,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立法工作,提高医保法治化水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意见》旨在加大对重点企业保障力度,发挥好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下简称“内贸险”)在促进商品服务畅通流动和优化贸易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质效。 记者关注到,《意见》从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内贸险服务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企业内贸险服务力度等13个方面作具体部署。 在完善内贸险配套制度方面,《意见》主要强调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夯实内贸险发展的社会信用基础。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依法依规将保险公司理赔信息纳入平台,统筹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支持保险机构接入并依法依规使用有关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报告制度,推广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保险机构开展内贸险提供参考。 二是发挥征信系统对内贸险支持作用。推动保险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依法依规报送理赔等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给予内贸险承保机构征信服务收费适当优惠。 三是鼓励开展内贸险配套延伸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内贸险的风险缓释作用,积极开展内贸险保单融资,加大对重点内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商业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开展合作,推广“保险+信用+融资”模式,针对贸易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发融资产品、优惠融资利率,发展信用经济。 四是依法打击虚假合同和骗保等行为。督促保险机构依法严格审查被保险人及其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增进市场信用。依法依规打击利用虚假贸易投保内贸险骗保或开展保单融资等行为。各地区要依法依规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内贸险索赔追偿。 《意见》最后指出,闭环跟踪问效。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按季度汇总调度工作进展报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监管信息报送系统,按月统计内贸险出单情况、保障规模、赔付金额等分维度数据,并及时在部门间进行共享,共同研判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存在问题。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启动以来,各地方、各银行快速响应,及时启动机制各项工作,摸排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各地依托工作机制累计走访1207.2万户小微经营主体,其中194.2万户纳入“申报清单”,130.3万户纳入“推荐清单”。银行对“推荐清单”经营主体新增授信2.2万亿元,新发放贷款1.2万亿元。 今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从供需两端发力,搭建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新探索新路径。据了解,多家银行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推荐清单”小微企业加快授信审批流程。农业银行对“推荐清单”内的小微企业,优先使用线上信贷产品对接,对线下信贷业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升办贷效率。光大银行开发并优化专项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支持名单分发、审批时效监测、结果反馈等功能。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以项目批量会商、审批人现场尽调等形式进一步前置风控环节,提升审批效率,加速贷款资金投放。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各地、各银行机构的指导,进一步摸排各行业、各领域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按照标准做好小微企业筛选、推荐工作,搭建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的“桥梁”。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 据了解,《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让更多患者受益。《通知》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体现出部门间协同监管、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在进院使用方面,要求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三个月起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要求医疗机构提升中选产品使用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加强处方点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制约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做好集采结余留用政策与支付方式改革激励约束机制的衔接,综合体现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耗材的正向激励。 在监测考核方面,加强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管理,强调中选产品应及时按中选价挂网,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采取暂停采购、撤网等措施。明确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优化考核,不搞“一刀切”。 在供应保障方面,要求健全省级层面的集采工作会商机制,省级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等,畅通沟通渠道,会商处置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选择性配送等问题。强调进一步明确中选药品持续稳定供应的具体要求,以及合理选择其他替代药品的例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扩大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共享,促进制度规范运行。同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金融机构要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保护,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通知》指出,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便利。 《通知》还完善了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办法。包括增加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参加人提前领取提供方便。同时丰富领取渠道。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此外完善领取方式。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聚焦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虚假招聘、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就业歧视、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网络平台职业中介活动筛查甄别,核查告知承诺事项。从严网络招聘服务监管,严格招聘信息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管理线上职业中介活动。加强就业歧视行为监管,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防止发布含有性别、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 《通知》提出,规范市场服务收费行为,健全监测机制,督促明示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强化现场招聘安全管理,确保各类现场招聘安全有序。强化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综合监管,加强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通知》要求,加强求职者教育引导,开展政策宣传,发布违规典型案例、求职风险提示,提高求职者权益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求职者职业信用管理,进一步推动诚信求职,积极营造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全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3年)》(以下简称《发展状况》)。其中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呈现以下特点: 行业发展规模稳步增长。2023年,全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855家,备案分支机构875家。截至2023年底,专利代理机构达到5269家(不含港澳台地区),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76230人,执业专利代理师34396人;10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全国备案商标代理机构35712家。 行业社会贡献持续提升。代理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启动建设10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和15个试验区,围绕区域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优质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集聚载体,提升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行业审批服务不断优化。出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理工科资格审核指引》,进一步放宽报考条件;印发《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将考试时间由11月份第一个周末优化调整至7月份第一个周末,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及时更新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修订《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精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事项变更和注销审批流程,取消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发放和回收环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专业能力建设积极有效。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行动,构建形成进阶式能力提升路线和培训体系,开设312门培训课程,开展各类培训50余期,累计参加学员3.7万人。研究建立专利代理人才评价模型。全年向法院推荐4896名专利诉讼代理人和7名技术调查官助理。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苏林举行欢迎仪式。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习近平再次祝贺苏林当选越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你就任总书记后首访就来到中国,充分体现了对两党两国关系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中越关系的高水平和战略性。共同的理想信念是中越两党代代传承的红色基因,凝结成“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的传统友谊。作为当今世界两个执政的共产党,中越两党要秉持友好初心,赓续传统友谊,牢记共同使命,坚持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持续深化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促进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愿同苏林同志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和个人友谊,共同引领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苏林举行欢迎仪式。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习近平指出,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中越两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命力。中方将越南作为周边外交优先方向,支持越南坚持党的领导,走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深入推进革新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在各自国家发展振兴的关键时期,中越要把准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方向,夯实政治互信更高、安全合作更实、务实合作更深、民意基础更牢、多边协调配合更紧、分歧管控解决更好的“六个更”发展格局。中方愿同越方保持密切战略沟通和高层交往,坚定相互支持,积极探讨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合作,加快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口岸基础设施“硬联通”,提升智慧海关“软联通”,携手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以明年庆祝中越建交75周年为契机,共同举办好“中越人文交流年”等系列活动,巩固两国民意根基。双方要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同苏林和夫人吴芳璃合影。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习近平介绍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情况,强调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将为包括越南在内的各国发展带来新动力、新机遇。中方愿同越方深化治党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共同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共同迈向现代化。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苏林表示,我作为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首次出访来到中国,充分体现了越南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发展对华关系的立场,将中国作为越南对外政策的战略选择和头等优先。越南党和政府将继承阮富仲同志遗志,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定沿着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特别是阮富仲总书记和习近平总书记共同确定的道路前进,按照“六个更”总体目标,深化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胜利完成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所有改革任务,取得巨大发展成就,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日益提升,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以及全人类进步作出重要贡献。越方祝贺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成功召开,开启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纪元。相信在习近平总书记领导下,中国必将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越方坚持独立自主,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认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坚定支持中国实现国家统一。香港、新疆、西藏都是中国内部事务,越方坚决反对任何势力干涉中国内政。越方愿同中方保持密切高层交往,分享治党治国理政经验,深化战略互信,加强发展战略对接,以及国防安全、经贸投资、跨境基础设施联通等领域互利合作。共同办好明年“越中人文交流年”,加强青年、地方交流合作,巩固两国社会民意基础。越方愿同中方妥善管控海上分歧,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越方支持并愿积极参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越方愿同中方密切多边国际协作,维护多边主义,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会谈后,双方共同见证签署关于党校、互联互通、工业、金融、海关检验检疫、卫生、新闻机构和媒体、地方、民生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这是习近平同苏林握手。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会谈后,双方共同见证签署关于党校、互联互通、工业、金融、海关检验检疫、卫生、新闻机构和媒体、地方、民生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 签字仪式后,习近平同苏林进行小范围茶叙,在亲切友好的氛围中就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继续进行深入交流。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这是习近平同苏林进行小范围茶叙。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这是习近平同苏林进行小范围茶叙。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会谈前,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苏林和夫人吴芳璃举行欢迎仪式。 苏林抵达时,礼兵列队致敬。习近平同苏林登上检阅台,军乐团奏中越两国国歌,天安门广场鸣放21响礼炮。苏林在习近平陪同下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并观看分列式。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苏林举行欢迎仪式。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8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苏林举行欢迎仪式。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摄 当天中午,习近平和彭丽媛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为苏林夫妇举行欢迎宴会。 蔡奇、王毅、王小洪等参加上述活动。 苏林访华期间,双方将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