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研究我省相关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国清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乐成,省政协主席周波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见效。要积极主动对接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坚持立破并举,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要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和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数据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着力提高各类生产要素利用效率。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坚持依法监管,切实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强化系统观念,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压实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责效能,严肃问责追责。要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牢牢抓住人才培养这个关键,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建设一批优势特色理工类学科,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要抓好个人养老金发展各项工作,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会议听取了各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2022年工作安排的汇报,指出要着力吃透党中央精神,紧密结合辽宁实际,系统谋划全省今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抓好落实。要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努力使改革氛围更浓、力度更大、成效更实。要坚持对表对标,跟进落实中央各项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改革一线,加强跟踪督导,切实把改革任务举措转化为具体项目,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固化各领域工作中的好机制好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性创新成果。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把牢改革正确方向,有效整合文化资源,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以改革促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玉亭,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