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海南推进的情况如何?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透露,目前,海南各市县落实实名制、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五项制度”情况正在积极推进,总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 去年12月份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新规从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事后惩戒的全过程、对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等进行详细规定,可谓是保护农民工“钱袋子”的强有力保护伞。 作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省人力资源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绍,今年以来,海南已调研及检查考核全省20个市县部分在建项目2000余个。针对各市县建设工程项目领域存在的问题,海南建立了定期调度和通报的工作机制,对落实“五项制度”(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告示牌制度)未达标的市县进行限期整改,目前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省人社厅还透露,海南近期正着手建立各部门联动的信息化平台,按照要求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及时实现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 对于农民工比较关心的问题,诸如在源头治理方面,分账管理、工资专户等措施,主管部门会如何监督落实?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近年海南已建立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23个省直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单位,打造监管闭环,加强监督监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总包委托银行代发等长效机制落实,对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惩处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失信惩戒体系,运用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发布、“黑名单”管理等惩戒手段,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诸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用人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使其“一旦拖欠,处处受限”等。
为便利涉外企业跨境资金使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近期,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开展全国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区块链平台)试点。目前,试点先期开通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两个应用场景,选择了2家银行开展业务试点。首单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于日前通过区块链平台顺利完成。 在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指导下,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依托区块链平台,近日成功为海南一家公司办理一笔金额为100.2万美元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该笔业务也是海南省内首笔在区块链平台上开展的融资业务。 据悉,该平台最大优势在于利用区块链数据的不可篡改性,通过数据共享和报关单真实性核验功能,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实现数据跑路替代人员“跑路”。借助区块链平台,优化融资业务流程,企业可以在线提交贸易融资材料,银行通过平台直接核验出口报关单等信息真伪,整个过程仅用10分钟左右,大幅缩减了业务办理时间。 下一阶段,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争取将区块链平台推广至全省银行,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对外支付、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新应用场景落地使用,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
今年春节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推广“网上售楼处”“云卖房”等线上销售模式。为进一步推行和规范商品房网上销售,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和规范商品房网上销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的商品房项目,企业不得开展网上销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吸纳会员等形式变相销售。 《通知》明确将积极推行商品房网上营销模式,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完善、拓展网上销售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官网、小程序等方式,积极推行线上项目查询、线上开盘、VR售楼处、线上预约选房等服务,开展网上看房、线上售房。探索开发电子认购、定金支付等配套功能,帮助更多消费者通过在线平台满足购房置业需求。 为确保全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通知》提出各地应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打通政企数据通道,依法依规有限开放数据,减少企业重复录入数据和重复提交资料,提升企业网上销售办理效率。要进一步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为企业在线完成购房资格审核、房源核验、合同签约、备案赋码等事项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推进“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探索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逐步实现房屋网签备案网上办理、即时办理、不见面办理。 《通知》强调,商品房网上销售应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的商品房项目,企业不得开展网上销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吸纳会员等形式变相销售。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的开发项目,网上销售过程中不得收取团购费、会员费、电商平台费、信息咨询费等购房款以外的其他费用。企业与购房者订立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权责对等、公平信用的原则设置合同条款,不得设置霸王条款,不得免除己方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或排除购房者合法权益。同时,网上发布信息应真实客观反映房地产项目情况,做到全面公开准确,杜绝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价格公示制度。除项目样板房、户型图、效果图、实景图、销售价格、地段位置、周边配套、户型配比等基本信息外,应主动展示影响购房人居住品质的不利因素,努力实现网上展示内容的全覆盖。 山东省还将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人员,坚决依法打击,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纳入信用信息评价范围,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各有关部门依据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情况实施联合奖惩。
“今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我们也在持续深入推进科技奖励改革,不断提高科技奖励权威性和公信力。”日前,湖南启动了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业务培训。4月26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主任朱爱君,进一步向科技日报记者透露该省科技奖励的最新动态与变化。 与以往该奖项设置相比,今年该省对外国人开放了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三大奖的申报门槛。根据该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及新修订的《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华连续任职工作不低于5年、每年从事科研不低于6个月的外籍专家,可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提名三大奖。 为畅通提名渠道,该省今年还扩大了提名单位范围,将部分中央在湘企业、省属国企和民营企业纳入提名单位范围。而为落实“破四唯”要求,和近期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今年自然科学奖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不超过5篇。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则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审依据。 “一直以来,我们对拼凑报奖、多头报奖等情况都从严把关。今年,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形式审查力度,对项目完成人曾获外省(市、自治区)科技奖的科研成果,将进一步完善查重比对方式,既查知识产权,也查主要创新内容。我们还要加强专利审查,所有的专利都将与知识产权部门配合逐一审查。”朱爱君说。 今年,奖励评审中,“强化科研诚信管理”也再度升级。湖南拟在去年已将评审专家评审情况纳入科研诚信管理的基础上,再将完成单位、完成人、第三方机构等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并加强失信行为通报。此外,今年还将大幅增加网评专家人数,在行业会评中充分考虑企业专家比例。
日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支持经济复苏、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发展、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 会议指出,自疫情发生以来,金融委及成员单位以“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工具”的政策确定性,对冲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大。在全球金融市场剧烈动荡的形势下,我国股市、债市、汇市总体平稳运行,韧性较强。 在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行为方面,会议明确,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彻查,严肃处理。 同时,在风险管控方面,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要抓紧落实。 据记者了解,这是近一个月以来金融委第三次表态要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 金融委4月7日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4月15日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有专家指出,未来基础制度改革和打击违法行为将助力完善投融资良性生态,而改革的核心是通过基础制度改革培育良性增长机制。 据悉,今年以来,已有16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如此密集的“敲打”涉嫌违法违规、特别是和财务造假有关的企业,传递出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零容忍,以及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的决心。
近日,《合肥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获悉,未来合肥将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挂牌成立县(市)区、开发区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同时,还将依托“合肥通”打造市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将成立县(市)区、开发区级 志愿服务促进中心 根据方案,将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挂牌成立县(市)区、开发区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构建具体组织开展全县(市)区、开发区志愿服务的工作平台,负责安排任务、调配资源,制定服务项目清单,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等。 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则要强化自身服务功能,围绕中心、所、站,依托现有阵地资源,在居民聚集区、公共服务设施、窗口单位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广泛设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15分钟服务圈”,让有时间做志愿者、有需求找志愿者成为现实。 配备“11+N” 志愿服务队伍 在志愿服务总队建设方面,志愿服务总队应配置“11+N”志愿服务队伍,“11”即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扶贫帮困、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网络文明等11类常备队伍,“N”即若干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志愿服务队伍。各地在职党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力争达到80%,人均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0小时。 方案明确,合肥将进一步发展专业志愿者队伍。鼓励更多具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同时,孵化和培育本地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进各地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探索将志愿服务 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未来,合肥还将打造一揽子接地气聚人气的志愿服务项目。其中,城市社区要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不少于5个志愿服务项目,每个项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农村村居也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若干个志愿服务项目。 同时,开展点单配送服务,实行“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此外,根据方案,合肥还将建立信息化机制,依托“合肥通”打造市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嘉许激励机制,制定以精神奖励为主的褒奖激励措施,探索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探索设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专项基金,个人和企业捐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免税或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确保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科学评价企业环境信用状况。该局细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大类21项评价指标,采取“评分制”与“一票否决”相结合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截至目前,纳入省级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43家,诚信企业13家,良好企业30家,无警示或不良企业,因停产不予参评企业6家;市级企业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116家,诚信企业50家、良好企业58家、警示企业8家、无不良企业,因停产不予评价企业5家。 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该局探索企业环境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在环保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成果。对环境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约束和惩戒,从严审查环保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监察执法频次,从严审批或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根据前期录入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自然人)“红黑名单”,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常态管理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已向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了两批共9个良好以上企业“环保贷”备选项目入库申请,共计申请环保贷款2.9亿元。 推进落实企业绿色发展目标。目前,安庆市环保、发改、财政、银行业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实现环境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并将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转化为企业绿色发展工作导向,帮助企业开展环保缺漏项整改优化,持续激励企业改进环境保护措施。 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1家2018年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为诚信企业;原6家警示企业,2018年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中有3家为环境诚信企业,1家环境良好企业,1家本年度纳入省级评价初评阶段,1家处于停产整改或倒闭状态。
日前,为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审批服务环境,河北省三河市结合工作实际,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为抓手,突出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政务服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城市诚信新品牌。 三河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依托三河市政务服务网,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214项、中介服务清单58项、行政执法清单190项、法制审核清单2项,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三河市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对所有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要件、前置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投诉等要素全部梳理,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在三河市审批大厅显著位置摆放服务事项宣传册,同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三河市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并动态调整,做到办事流程、办事信息“一表清”,让企业和群众对如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一目了然、清楚明白。 三河市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大格局,将市政府金融信用办列入《三河市失信企业及个人黑名单》的“传销”、食品安全等领域失信主体信息及时录入至审管联动系统中的失信黑名单中。在办理审批业务时,工作人员输入办理人身份证信息后,系统自动对办理人是否失信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到办理人在失信人黑名单中,系统将无法开展下一步数据录入和审批业务,从而达到对失信人的限制作用。截至目前,共录入失信人73人、失信企业8家。 三河市行政审批部门研究制定了《工作纪律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六项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请销假、值班、车辆使用、卫生安全管理、现场踏勘等纪律要求予以明确。针对审批工作实际,他们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等六项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公开公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审批工作要求,以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量。
为确保医药市场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消毒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99 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24日,忠县卫生健康委(以下简称我委)组织开展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制订了专项行动方案,组建了由22名人员组成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分成6个小组对全县医药公司及药房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出动车辆1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61人次,监督检查医药公司及药房共387家(其中106家关门)。检查内容包括医药公司及药房销售的消毒产品索证等情况,重点对疫情特殊时期紧急上市消毒剂开展检查。 经检查,全县仅1家药房销售疫情特殊时期紧急上市消毒剂,标注有效期为12个月,责令其立即下架封存;部分药房存在消毒产品索证不全、消毒产品的外包装宣传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100家药房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销售的消毒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最小销售包装无标识和宣传疗效等不合格消毒产品的2家药房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本次专项检查,切实保障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的安全有效。我委将持续加强对消毒产品的经营单位的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毒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