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打击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执犯罪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甘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2年7月12日,原告邓某与被告甘某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邓某按约定支付了10万元购房款。但甘某某拒绝交付房屋,也不退还购房款。为此,邓某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甘某某返还原告邓某购房款10万元及违约金756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甘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明,甘某某名下有栋拆迁还建的房屋,因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法院无法对该房屋进行处置,而甘某某仍是逃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 2020年11月2日,邓某向湘阴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认为甘某某自身有履行债务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要求法院追究甘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湘阴法院经审查后,予以立案受理并作出对甘某某的逮捕决定,交由县公安机关执行,进行网上追逃。历时2个月,于2021年1月19日,被告人甘某某被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致使自诉人邓某本就困难的一家遭受重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甘某某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1年8月12日,在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刘某通过转账的形式向申请人尚某转账90万元,加上案件首次执行时执行到位的17万余元,这起百万借款纠纷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9年,原告尚某与被告曾某、刘某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唐河县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曾某、刘某共同偿还原告尚某借款。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曾某、刘某未履行,2019年11月7日,原告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两位被执行人均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曾某和刘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但两位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划拨两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6万余元。并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强制司法拘留15日,刘某认识到自己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后主动还款10万元。被执行人曾某震慑于法律威严,也主动还款1万元。最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调解下,申请人尚某与被执行人曾某、刘某就剩余欠款达成履行和解协议,两位被执行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剩余欠款还清,并且刘某的父亲刘某锋自愿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作为担保。 2021年6月9日,因被执行人曾某与刘某未实际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决定再次采取强制措施,拟对和解协议中的担保房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在该担保房产依法经过查封、评估以及发出腾房公告等措施后,被执行人刘某这才现身,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恳请不要处置房产。最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刘某通过转账的形式向申请人尚某转账90万元。尚某在收到执行款后出具结案证明,该案案结事了。 因案施策,法院果断采取失信、限高、司法拘留、罚款、拘传等多种强制措施,既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充分运用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坚决打击,这才使申请人的权益最终实现。
“谢谢法官同志,没想到过去这么久还能拿到这笔钱。”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签字确认金额无异议后,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李某受林某雇佣,在其经营的小吃店担任厨师,因经营不善小吃店倒闭,林某拖欠李某2018年5月至8月工资2.2万元,多次催要无果,李某将其诉至沙县法院。经依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林某却并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但林某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还款,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台现代牌轿车,经过多方查找,执行干警得知该轿车目前停放在林某的老家。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将该台轿车成功扣押。林某得知自己的轿车被扣押后,心急如焚,立即电话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还款,请求尽快解除对其轿车的扣押措施,次日上午便来到法院履行了偿付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吴某和被告文某系朋友关系,被告文某于2018年向原告借款,原告给付被告一张平安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为人民币16000元。2018年3月,被告用该卡刷卡消费人民币16000元。2018年3月2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之后,被告通过微信归还人民币500元,原告催收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8500元。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文某拒不给付,原告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院对被执行人文某名下的存款、房产等财产进行了调查,法院依法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文某在银行的存款,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千万别让某单位知道我在法院有案子未了,这个工程好不容易才接到。我正在和老丁协商还款事宜,案子很快就会了结。”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向拒执人发出《告知书》,令其慌神,促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年3月,被告朱某因需资金周转先后向原告丁某借款3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购买钢筋。借款到期后,丁某多次催款无果,遂将朱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朱某应偿还丁某借款本息33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朱某仍未履行,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名下虽无可供执行财产,却经营着一家建筑公司,之后顺藤摸瓜,了解到朱某所经营的建筑公司正与某单位洽谈一项建设工程,于是约谈朱某,后者几番借故推脱,准备“避而不见”。执行法官立即加大执行力度,制作并送达《告知书》,写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轻则纳入限高失信“黑名单”,重则罚款、拘留,而且会依法“截流”某单位向他或他公司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朱某收到《告知书》后急忙跟执行法官联系,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丁某申请撤回执行,该案至此执结。
“法官您好,我刚在抖音上刷到我自己了,真是太丢人了,我现在就去把钱还了,能不能尽快把我照片撤下来啊。”6月15日,被执行人苗某主动来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主动要求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将其在抖音平台上曝光的失信信息和图像予以屏蔽。 据了解,苗某以做生意周转资金为由向彭某借款13万元,同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彭某多次向苗某讨要欠款,但苗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还与借款人彭某玩起了“躲猫猫”。无奈,彭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其诉诸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苗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彭某1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苗某还是一拖再拖,拒不还款,彭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苗某不仅没有尽快还款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联”。因苗某下落不明且未如实报告财产,执行法官遂将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其高消费。 近期,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内乡法院再次利用抖音公开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住址和未履行标的金额,视频发出后,苗某在抖音上看到此视频,看到视频里面自己照片的苗某感觉十分丢人,为防止更多人看到该视频,苗某主动“现身”法院,将案件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法院的执行干警,面对被执行人声称在千里之外,并声称还要继续申诉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在全方位分析案件的基础上,刚柔相济,将35万元执行款执结到位。 申请执行人秦某霞与被执行人籍某杰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后,籍某杰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判决。判决生效后,籍某杰未履行给付义务。 秦某霞于2021年5月6日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按规定程序向籍某杰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并与身在外地的籍某杰取得了联系。 籍某杰声称因有业务需要和疫情原因暂不能回去,并明确表示了对终审判决不服,还要继续申诉维权。 面对早已预料到的这种僵局,执行法官早有预案,先是以“刚”应对,向籍某杰阐明法律的严肃性,如不主动配合履行已生效的法律给付义务,将面临法律规定的各种限制,根本就不可能具有谈业务的条件。对于个人财产,法院即刻按法律规定进入拍卖程序。 既而又刚柔相济,向籍某杰说明只要有明确的还款态度,法院为不伤双方先前的情谊,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再作协商,也许可以宽限一定时间,并承诺如卖房等财产还可以协助、协调二手房中介等。 当“老赖”是没有出路的,最终,籍某杰不再坚持申诉,委托其妻子处理案件执行款的履行问题。 同日,被执行人妻子张某云受托来到法院,她表示一定尽快出售其名下的房屋用以偿还债务。执行法官当即表示,只要有积极还款的态度,可以将拍卖财产一事延迟操作。 一周后,被执行人妻子张某云带着3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执行法官立刻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收取执行款。 一张一弛,刚柔相济,不仅使一起被执行人远在外地的案件成功执结,法官还看到由于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这给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提供了空间,困扰双方多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案件执结也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一致性。
“法官同志,我现在就来还钱,你们快把我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吧。”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2018年,刘某与黄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刘某为黄某提供价值35000元的防水漆,事后,黄某按合同约定付清货款,但刘某却迟迟未供应货物,黄某遂将其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黄某返还货款35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无奈之下,黄某向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发现,刘某名下银行账户上有一笔5万元的余额,并了解到这是一笔定期存款。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只冻未划该笔款项,并前往刘某所经营的防水漆专卖店释法说理。知晓账户被冻结后会影响门店正常营业,同时面对执行法官的义正言辞,刘某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请帮我把微信、网银解冻吧,微信、网银支付用不了,实在不方便”。7月22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网银账户,迫使远在江苏做生意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这起长达12年的债务得以顺利执结。 2010年,被执行人黄某尚欠申请执行人张某债务10万元,因黄某长期外出打工,躲避债务,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案件陷入执行僵局,标的款无法执行到位,执行暂告一段落。 今年7月初,泰宁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的微信、网银账户余额有新变化,遂予以冻结。 之后,黄某发现微信、网银账户交易受到限制,给生意带来极大不便,这下黄某慌了神,于是主动联系法官要求交纳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泰宁法院联合29个部门加强惩戒失信平台机制建设,在干部任免、招录、资金支持、项目审批、晋职晋级、年终考评等方面对失信人员给予限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根据情况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破解执行难,着力推进执行工作健康良性循环,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7月16日清晨6时许,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冒暑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有效维护金融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执行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科学划分路线,联合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全面出击。执行过程中,干警因案制宜,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集中执行活动持续8个多小时。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2人,司法拘留6人,执结案件15起,执行标的68万余元,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