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印发了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冒充记者实施的新闻敲诈等犯罪案件提供办案参考。 这批典型案例聚焦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网络大V“有偿删帖”型新闻敲诈犯罪、以“舆情服务协议”为名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等内容,充分展现了当前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类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及办理难点。 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造谣或收集发布负面信息,以利用网络传播等炒作为要挟,向相关企业索要钱财案件高发频发。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针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为网络敲诈等行为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行业“内鬼”所涉犯罪。2024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159件423人。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有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持续贯彻落实“打假治敲”方案要求,依法从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深挖相关犯罪背后产业链、利益链,并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积极推动构建良好文化传播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去年,我在一个工地干木工活儿,总共干了29天,被拖欠3700元工资,看看咱这边能不能帮忙要一下。”近日,市民王先生拿着身份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来到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与王先生详细交谈后,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刻与该工地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联系,告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工资支付过程中各方的责任与法律后果。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宣讲和协调,施工企业如数支付了王先生的工资尾款。 该工作人员介绍,全市欠薪治理冬季行动会一直持续到春节前。此次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为重点,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发展改革、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抽查回访等方式,对根治欠薪长效制度落实情况、欠薪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有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提醒和约谈。此外,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企业或个人,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增加违法成本,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本次冬季行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排查、集中整治等三个阶段进行。”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务工人员遇到欠薪问题,可以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向务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他们将竭力帮助追回工资,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推进云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安全培训机构弄虚造假。 近年来,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整治初见成效,执法处罚震慑明显,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师资队伍逐步规范,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6月,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安全培训机构扎实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执法检查,严查涉假培训,全面提升安全培训质量,努力推动安全培训机构建设管理上台阶,以高质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服务高水平安全发展。 今年8月,由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带队的执法小分队,以明察暗访形式对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6家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当地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加快培训考试规范化建设速度,坚决清退淘汰不合规不达标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着力规范安全培训考试工作,切实帮扶企业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目前,云南省两个专项治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持续加大,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单位“三岗人员”无证、假证、过期证上岗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的守法意识。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冒用他人身份使用医保、虚开药品转卖、违规重复报销、医保定点机构虚假建床申领补贴、医保审核人员玩忽职守致巨大损失等涉医保犯罪行为。 广东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犯罪,在“刘某平等13人诈骗案”中,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广东法院在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李某诈骗案”“龙某图诈骗案”及“吴某娜诈骗案”中,结合被告人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准确适用缓刑;同时,广东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渎职犯罪,在“余某某、吴某某玩忽职守案”中,判决工作严重失职的医保审核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规范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履职行为。 今年4月,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广东高院与省医保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单位建立健全常态联络、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源头治理。全省法院突出打击医保骗保犯罪为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涉医保骗保刑事案件23件,涉及诈骗、受贿、单位行贿等罪名,追赃挽损505万余元。
陕西据悉,今年以来,陕西杨凌公安机关破获电信诈骗类案件102起,止付金额3133余万元,为群众追回被骗资金424.21万元。 为维护社会稳定,杨凌公安机关全力守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打击传统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枪爆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呈现案件多发高发、作案手段隐蔽等特点,为应对新形势,我们积极探索‘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集中资源手段、专家人才,开展专项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依法严打。”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杜晓雷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正积极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杨凌法院与公安、司法、民政等单位联动协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方式,成功调处矛盾纠纷678件,司法确认68件,调解成功率98.3%。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杨陵区人民法院利用种业、涉农企业司法保护中心,及时便捷为企业提供诉讼服务,同时建立“一企一法官”助企法律服务工作机制,选派员额法官结对联系帮扶“百家规上企业”,实现“点对点”精准服务。 此外,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发挥高新农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作用,重点为农业创新联系点提供定制式服务。同时,该检察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化运用“河湖长、田长+检察长”的治水护田新格局,协同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5月28日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将279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郭雯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建设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重要力量。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会同司法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2023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1家仲裁机构开展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处理仲裁案件5249件,标的额超49亿元。 出台《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将279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同时,对于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的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目前,已为11名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当事人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修订出台《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引导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连续多年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典型案例,持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联合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经验做法和案例,组织四届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业务竞赛和三届快速维权案例模拟演示活动,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近日,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3000余里外的海南,对被执行人张某、余某夫妻俩的房产进行现勘评估。因恐房屋被拍卖,一向搪塞推诿的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陈某与张某、余某夫妻俩系同学关系。因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张某、余某夫妻俩先后向陈某借款共计130余万元,后陈某多次催债无果,便于2021年7月将二人诉至临湘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张某、余某夫妻俩须限期偿还陈某借款130余万元。面对法院生效判决,张某、余某夫妻俩不断借口拖延,陈某遂于2021年8月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临湘法院随即对被执行人张某、余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得知二人在海南有多套房产。经过调查比对核实,执行法官便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进行线上查封。同时,执行法官不断对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及仍拒不还款,法院将会依法拍卖其房产。但该夫妻俩始终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房产在海南,法院就不会去查封拍卖。鉴于此,执行法官果断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近期,疫情形势稳中有降、总体可控,5月16日,执行干警远赴海南对涉案房产进行现场勘查,迅速启动房屋评估拍卖程序。被执行人眼看房屋被拍卖,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夫妻俩一改推诿之态,恳请法官暂不要拍卖自己的房产,并表示会积极筹钱如约还款。 面对被执行人的诉求,执行法官联系到申请执行人陈某,向其详细说明目前案件情况以及对方意愿。陈某念及同学情分同意暂不将房产拍卖,愿意与对方达成和解。 5月20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与见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债务于2022年12月31前分三期还清,若有一期逾期未付,则立即拍卖所查封的房产清偿债务。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助推诚信社会建设。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当庭对二被告人进行宣判,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2009年,明溪法院就杨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调解,确认被告王某某、戴某某尚欠杨某某借款本息合计40万元。2010年,被告王某某、戴某某逾期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被告王某某被采取拘留措施,与杨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间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底,被告王某某、戴某某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被告人戴某某被采取拘留措施。 2021年5月,被告王某某、戴某某共偿还杨某某款项9.17万元,杨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核查,自2017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被告王某某、戴某某两个财付通账户支出款项合计349.9481万元。2023年6月,杨某某同意被告王某某一次性还清欠款26.29万元,放弃其余利息,案件作执行完毕处理。 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戴某某在判决宣告前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可以酌情从宽处罚。被告王某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戴某某,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涉案当事人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12月,丁某成立了一家经营销售农产品的公司,公司运营期间,雇用汪某某、严某某等60余名工人在公司厂房内从事分拣、搬运、运输等工作。截至2023年10月,丁某共拖欠汪某某、严某某等60余名劳动者报酬31万余元,后丁某逃匿至外省并更换电话号码,工人们陆续投诉至武汉市江夏区劳动监察大队。 武汉市江夏区劳动监察大队多次通知丁某限期至该大队接受调查并责令其支付劳动者报酬,丁某均未予配合。今年1月,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依法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丁某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案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丁某为自己辩解,请求调低量刑,该院综合考虑其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认为对其量刑适当,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并责令丁某支付汪某某、严某某等60余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丁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现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守信为商之本,无信则商无根。近年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同时,面对失信主体,一方面注重发挥自动履行的正向激励作用,运用好信用修复、诚信诉讼白名单等机制,鼓励失信主体重塑信用后回归正常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也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合同诈骗、虚假诉讼等各类严重失信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营造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惩戒格局,为公平、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提供法治保障,努力营造更加公正、诚信、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连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118712169),由于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存在法律纠纷(案号:(2017)辽0214执恢413号),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裁决后,该企业仍全部未履行,被列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辽宁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并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