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短视频带货非常火爆,吸引了很多人投身到带货的行列,而诈骗分子也“与时俱进”,“抖音带货”也成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新马甲。 近日,杭州滨江辖区群众张大姐(化名)接到了一个自称是抖音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她开通了“抖音带货”业务,每月需要缴纳500元手续费。张大姐心想:自己确实看过抖音带货直播也买过商品,但是带货她也不会啊,难道是自己误操作点到了,那每个月的500元手续费不是扣得太冤了嘛。再一看日期,吓了一跳,马上就是月底了,不抓紧注销就要白扣500元了。 于是张大姐赶紧询问“抖音客服”如何注销,对方给她转接了几个电话。正当张大姐云里雾里的时候,“客服”称需要进行屏幕共享,并给她发了个屏幕共享软件下载链接。张大姐毫无戒备地点击了链接。正下载到一半的时候,杭州滨江区长河派出所反诈中心96110电话打了进来,话务员明确告诉张大姐她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让她停止手机一切操作。张大姐这才隐约感觉不对,但还是有点蒙圈,询问话务员:“那我到底有没有点‘抖音带货’业务啊?”话务员表示不存在的,这就是骗子的套路,并告诉张大姐马上会有执勤警力上门。不一会儿,长河派出所警力见到了张大姐,为她普及了反诈知识。同时,还给张大姐的手机进行了一个“体检”,发现一个涉诈的虚拟币软件App,帮她一并删除。由于劝阻及时,张大姐账户上的11万保住了。 警方提醒:注销“抖音带货”业务是骗子的又一个新套路,同之前的注销贷款账户,注销京东白条一样,都是通过虚构某项服务、业务会产生月费,需要配合注销,在注销的过程中,要求下载屏幕共享软件,从而获取被害人的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而转走被害人账户上所有的钱。
王先生在上海经营着两家店铺,虽然生活中难免会有各种不顺心,但总体还算平稳。直到一位“大师”出现,说要帮他“转运”……最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刑事案件。 2021年的某一天,王先生在和好友朱某的微信聊天中,朱某说到自己“最近出了车祸诸事不顺,多亏请了佛牌保佑,才能化险为夷”,并进一步询问王先生是否也要“求个佛牌保平安”。 恰好王先生也觉得自己最近生意不顺,身体还出了点问题,便经朱某推荐加了某“大师”微信。初一照面,“大师”仅凭王先生的生辰八字,便推断出了王先生的很多信息,甚至隐私情况,王先生从此对“大师”深信不疑。 之后,王先生多次向“大师”购买佛牌,共计花费40余万元,却并没有等来好运。是不够虔诚吗?再次求助后,“大师”说要有转运仪式:比如要在一小时内啃完三斤辣鸭脖、磕完五包香瓜子或者一晚上吃完五包热辣火鸡面等,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气就会被“反噬”。 急于转运的王先生按照“大师”传授的方法一一尝试,尽最大努力却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做到,只能再次求“大师”化解。“大师”遂以为王先生在泰国办“去晦气”仪式、点天灯、诵经祈福等为由,要求王先生支付点灯费等。王先生二话不说便转钱。“大师”还告诉王先生,朱某的磁场可以帮王先生去晦气,要多和朱某在一起,朱某听闻也非常乐意帮忙,二人几乎同吃同住,后经“大师”“提点”,还向朱某支付了一定“磁场利用”费,同时按大师要求把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都删除。 就这样直到2022年底,王先生已经卖房卖店,还借了不少钱,运气没转,有车有房、家庭圆满的他早已“骗无可骗”。在身边好友的纷纷劝说下,王先生终于如梦初醒选择报警。 原来,所谓的“大师”就是好友朱某假冒的。佛牌其实就是其从网上低价购入高价卖给王先生,还故意设置了诸如规定时间内啃完鸭脖等“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诱导王先生继续“去晦气”骗财;至于删除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那都是为消除证据。“我不知怎么了,居然被这样的骗子搞到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王先生此时对着警察追悔莫及。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朱某向被害人王先生谎称泰国“大师”可以帮助其转运,后假冒“大师”与王先生微信联系,并通过前述诸多封建迷信手段,骗取王先生共计200余万元。 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朱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最终,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诈骗犯罪,一般有哪些行为特征? 1.诈骗对象多为中老年人群体或弱势群体。诈骗犯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主要针对目标一般是中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或遭遇身心挫折的人群,利用该群体更为脆弱或思想保守、本身对封建思想较为相信等特征,引被害人上钩。 2.作案手法常常“反智”、反常识。消灾转运、看风水、转运符、看运势、算姻缘等都是骗子经常操作手法,有些往往“反智”特征明显,以挑战常识的言行震慑被害人。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让深受情伤的被害人“泡澡”,通过在泡澡水中设置“机关”,让洗澡水变黑,以证明其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等;然后又通过各类有预谋、提前调查行为塑造被告人的“出世”“先知”人设,一步步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取得被害人深信后骗取钱款。 3.被害人被骗程度深,报警往往不及时。封建迷信类诈骗犯罪的被害人往往陷入错误认知后,对对方形成较高的信任,常常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识破骗局。甚至有一些被害人害怕因迷信被诈骗的事情传扬出去而被人笑话,从而拒绝报警、拒绝取证,纵容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和扩大。 如何预防遭受封建迷信类的诈骗? 首先,以科学、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困局,才不会被所谓的“大师”“高人”乘虚而入,骗取钱财。其次,即使要寻求心灵慰藉,也要在正规场所、通过正规组织参与。最后,切忌“头脑发热”,转账前应充分考虑;如发现已经被骗,建议立刻报警并注意保留证据。
近年来,汽车骗贷案件呈多发态势,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多地发生,有的案值过亿元。一些跨省作案的诈骗犯罪团伙大量招募职业“背债人”骗贷买车,异地上牌,再转手洗白销赃,造成汽车金融公司不良贷款增加,影响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近期,山东德州乐陵警方侦破一起特大涉汽车贷款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涉及全国24个省份,贷款诈骗金额达6000余万元,现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买豪车转手倒卖 骗车贷逾期不还 一些人在其他省份购车后,来到山东德州乐陵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上牌业务,且几天内即将车辆过户。这一可疑动向引起了乐陵警方的关注。 “我们分析了乐陵车管所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的车辆挂牌情况,有97辆车系外地人在乐陵挂牌。”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说,购车的周某某没有正式工作,其银行账户却有大量资金流水,并购买了奔驰、奥迪、红旗等汽车。 办案民警从卖车的汽车金融机构走访了解到,这些人全部用分期付款购买车辆,所购车辆90%出现了还款逾期。 2022年6月,周某某在为价值70多万元的奥迪A8L上牌时被警方抓获。据了解,周某某是这一诈骗链条中的“背债人”,在圈内也被称为“白户”。周某某供述:“我没有固定收入。中介对我进行‘包装’,然后以我的名义购车骗取金融贷款,将车卖掉后按比例分红。” 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犯罪团伙大量招募“背债人”,为他们注册公司、虚假购买房产进行征信包装,随后以他们的名义在4S店“低首付”“零首付”购车。之后,通过伪造购车发票和证件手续,异地挂牌将车辆“洗白”,并以优惠价格向二手车商转手销售,剩余贷款不再偿还,造成汽车金融公司损失。 乐陵警方依托侦办的“6·02”汽车贷款诈骗案,分析研判出涉及全国24个省份的“背债人”207人,涉及车辆227辆,贷款诈骗金额达6000余万元。 这一新型犯罪呈现职业化犯罪特征,涉及范围广、涉案价值大。 2023年2月,山东枣庄警方破获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20多家金融机构被骗贷。 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判处一“首付购车”诈骗团伙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此外,北京、上海、广东韶关、甘肃兰州、安徽合肥等地也侦破了类似案件。 揭黑色产业链运作套路 据了解,骗贷倒卖新车犯罪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犯罪链条上有组织者、贷款中介、“背债人”、假证窝点和销赃汽贸公司等角色,他们分工明确、行为隐蔽。 把“背债人”包装成优质购车人。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由于部分中老年、残疾人等群体对个人征信不重视或贪图小利,诈骗团伙专人负责从全国各地招募此类人员许诺好处,并以虚增资产、伪造资金流水等方式进行“包装”,培训专业话术,伪造出“资质良好”的假象,顺利骗取贷款。 办案民警介绍,按照正常流程,贷款购车后,放款机构工作人员和购车人一起前往车管所上牌,并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做抵押。犯罪团伙购车后,利用伪造的购车发票等材料,独自去外地车管所蒙骗工作人员要求上牌;在放款机构催促他们办理抵押时,他们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 骗贷购车运转迅速,几天即过户。在车管部门顺利挂牌后,这种被“洗白”的车辆过户至销赃汽贸公司,或由汽贸公司低价销售给不知情的购买人,实现非法获利。 办案民警说:“只要有人想买二手车,诈骗团伙就像拧魔方一样,和贷款中介、‘背债人’、制假窝点、销赃汽贸公司立即联系沟通,匹配出购车、卖车的链条,最快3天就能交易过户。” 购车后不久就断供,车贷、车辆追回难。业内人士介绍,为延缓骗局被识破,背债人购车后不久就断供,一般以个人或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偿还为由,拒不偿还剩余贷款,造成民事纠纷假象,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德州警方说,挂牌“洗白”的车辆很快又被转手,涉案车辆很难追回。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类犯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说:“诈骗团伙流窜性很强,在一个地方遭到打击后就换个地方骗。目前我们每个月还会有新发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完善交易流程堵上漏洞 目前,乐陵警方已搭建汽车贷款诈骗嫌疑车辆挖掘模型,挖掘出500余条涉及汽车贷款诈骗的可疑线索。乐陵市公安局主侦人员建议,金融、公安、车企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如果出现“快进快出”或短期多次购车且过户频繁等异常情况,能够及时预警。 警方提醒:为了达到诈骗获利的目的,非法中介分为多个步骤,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最终让“背债人”陷入深渊。大家需要警惕起来,千万不要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变成了诈骗团伙的“背债人”。 面对诈骗分子的“神通广大”,消费者还是要多加小心,千万不要贪图方便,不了解其中“套路”,千万不要去触碰。要记住,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根据公安部网站数据,仅2022年前11个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1万起,同比上升5.7%,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64.4%。 我国对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保持高压态势。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也可以看出,针对不同的易受骗群体和领域,国家采取不同策略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 此前,国家反诈中心制作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了十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以图文加案例的形式形象地再现了诈骗场景: 如网络贷款、刷单返利等形式,揭露了诈骗犯罪手法、解析了典型案例,帮助人民群众及时识别诈骗风险。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参与到反诈行动中来,并结合实际业务场景,持续普及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 1)老人遭遇电诈的哥出手保住养老金 在电信诈骗受害者群体中,老人的反诈意识往往没有那么强,因此可能需要更多社会的帮助与提醒。 近日,“西安反诈的哥一声吼老人保住养老钱”引起热议。在一次反诈测试中,一位八旬老人遭遇电信诈骗,一位出租车师傅智斗骗子,“你缅北的吧?为啥骗老人的钱啊,你良心何在?” 一个热心的三连问帮助老人保住了养老金。 从出租车摄像头记录的影像来看,老人接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来电,称其养老金可以投资某某平台,受测试的10位嘀嗒出租车司机一听就都立刻觉得不对劲,第一时间帮老人严厉反驳对方,并主动告知老人如何识破电信诈骗陷阱,可以说反诈意识全部满分。 司机李师傅也讲述了一件发生在他车上的电诈事件,当时乘客接到电话,对方说有她的快递,但是乘客在近期并没有在网上购买过东西,但对方一直在强调让乘客签收,“我对乘客说那种骗子的手段很有可能是通过其他不法渠道得到你的信息,给你随机发个东西,还会说是比较贵重的物品得你本人亲自签收,只要你签收了就得付费。” “有位女士接到外省“公安人员”让她打车保持通话到市公安局门前,并且带着银行卡和衣物证件接受调查,我告诉这位女士这是诈骗。需要报警。女士半信半疑,未到市局一半路程对方挂断电话后,我带这位女士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2)问卷显示 95%的司机愿意阻止电诈行为 出租车司机具有优质的运输服务资源、深厚的组织运输经验、扎实的安全能力积淀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嘀嗒出行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发挥了出租车流动反诈阵地的功能,将这些能力转化为了实际的反诈行动。 近日,嘀嗒出行在嘀嗒出租司机APP端内面向全体出租车驾驶员正式发布了“反诈同行,我们都是同路人”倡议书,此外,面向司机群体发起反诈意识问卷调查,增强司机反诈意识。 近千份问卷显示,90%以上的司机拥有很强的反诈骗意识,95%以上的司机表示,如果乘客在车上遭遇诈骗,愿意出手阻止。 此次反诈工作在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等单位的指导下顺利开展,旨在筑牢反诈防护体系,利用出租车流动性强、受众群体广的特点,培养并提高出租车驾驶员防骗识骗能力,充分发挥出租车流动反诈阵地功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 嘀嗒出行大区总经理尹芳芳表示,“作为企业,嘀嗒出行将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协助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与出租汽车管理处做好反诈宣传工作,在产品端内加强司机宣导,持续落实反诈相关活动。” 2022年12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除了在法律层面的保障,从实践情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还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其主要体现在对反诈的宣传和对诈骗行为的追究方面。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指出,电诈是可以预防的犯罪,只要被害人随时中断和犯罪嫌疑人的通讯联系就不会被骗或者被骗后就能及时止损,因此明确将预防作为立法宗旨。 这意味着,宣传预防并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可能才是我们对抗电诈中的各种陷阱和人性弱点的真正途径。
50多岁的杨阿姨(化名)没任何证券投资经验,因抵挡不住“高回报”诱惑,被网上“理财客服”连续洗脑十天,结果掉入投资类电诈骗局,一次性被骗8.77万元。 “我母亲在网上被骗了8万多元,那都是她辛苦打工多年攒的血汗钱,请一定帮帮我们!”今年5月中旬,杨阿姨的儿女陪着她急匆匆赶到大阳沟派出所报警求助。 经了解,杨阿姨平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十几天前,她收到一个陌生人添加微信好友的信息,她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对方自称是一家国家级正规投资平台的理财客服专员,说话感觉很专业。”杨阿姨说,聊了几句后,对方发来一个陌生链接,称点开网站就能直接购买超高回报投资产品,回报率达20%以上,还有专家分析,稳赚不赔,总之投入越多回报越大。 杨阿姨对投资理财一窍不通,开始有些犹豫,可“理财客服”仍然很热情,连续十天,每天都陪她聊天,花式宣传投资产品和“一夜暴富”理念,杨阿姨最终还是心动了,一次性向对方转账8.77万元,用于投资购买所谓高回报理财产品。 事后,杨阿姨在跟儿女通电话过程中提及此事,不料原本美滋滋的她却被当即泼了一盆冷水。“妈,你遭骗了哦,那可能是网络诈骗。”杨阿姨根本不信,认为现在不能提现,是因投资周期还没到。可儿女们平时有关注反诈防骗宣传,坚定认为母亲应该被骗了,赶紧带着母亲到大阳沟派出所报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明确告知杨阿姨这是典型的投资类电信诈骗,随之按照“全民反诈”“净网2023”等专项行动要求,火速启动反诈“快速止付”程序,查询被骗资金流向。经查,杨阿姨的钱,转入福建吴某账户中,所幸还未转走或提现,民警立即对该账号进行止付冻结。 经深入核查发现,该账号所有人吴某在福建从事外贸生意,其账户平时用于收货款用,吴某误以为收到的这笔钱是客户打的货款,所以一直还没有动。民警调查分析,其上家购货人某个环节很可能存在涉诈嫌疑,计划把诈骗所得打到吴某卡上作为货款,以购买货物方式达到“洗钱”目的。 近期,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经多番核查、协调,确认资金归属,逐一完成相应手续后,已将追回的8.77万元返还给了受害人杨阿姨,及时帮她追回了全部损失。 拿到失而复得的血汗钱,杨阿姨和子女们激动地向民警连连致谢,民警则反复叮嘱务必提高警惕,结合多个真实案例,向其普及电信诈骗套路及防范技巧,并现场指导下载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日前,龙岗一女子接到一个自称“微信客服”的陌生电话,一时没防备跟着对方的指引操作取消微信“百万保障”保险,在即将把账上45万元存款转入指定账号之前猛然想起曾经接受过的反诈宣传,于是立即停止支付并报警,终于保住了辛苦攒下的血汗钱。而近期,涉“百万保障”类骗局在全国各地高发,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打击,市民也需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 9月13日,家住龙岗坂田的李女士(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微信客服,称李女士之前曾经点击链接为其微信支付账号购买过一份“百万保障”保险,目前免费试用期限已结束,从本月起每个月要从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扣款2000元,并表示如果不需要的话可以申请取消。李女士已经完全记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点击链接购买过这个保险,便询问如何取消,对方要求打开微信和手机银行按照指引操作,在最后输入密码的关键环节,她猛然想起之前接受过的反诈骗宣传从而突然清醒,请求身边的朋友帮助报警。接报后龙岗公安分局坂田派出所民警火速出警找到李女士,此时她还与对方保持着通话,民警指导她立即终止通话并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冻结账号,然后把她带回派出所为她详细讲解了此类诈骗的套路,至此李女士才明白所谓的“百万保障到期”这件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账户内的45万元存款仅差一步就被骗子转走。 而家住平湖的王先生(化名)就没有如此幸运了。如同李女士一样他也接到了类似的“客服电话”,按照对方指示下载了一款名为“远程大师”的软件,打开“屏幕共享”功能,按照指引配合进行了人脸识别及密码输入,最终发现支付宝花呗被转走1.5万元。 龙岗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民警介绍,近期冒充“腾讯/微信客服”以“百万保障到期需取消”为由诈骗钱财的警情在全国各地高发,有部分群众因为不了解“百万保障”的性质而上当受骗。 实际上这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用户电话号码后假冒平台客服拨打电话,以后续需要缴纳大额保险费用为由制造恐慌,再谎称可以帮助用户关闭服务,实则诈骗钱财。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打击该类犯罪,市民也需要提高防范意识。
近期,演唱会、音乐节相继复苏,部分高人气的演出门票更是一票难求,往往刚一开售就秒售罄。如果此时有人告诉你,“我是购票网站内部工作人员,只要付一定辛苦费就可以帮你购买门票”,你相信吗? 8月27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北泉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黄女士报警,称在网上找人购买乐队“五月天”的门票时被骗了。 据黄女士讲述,抢票当天,他们好几个人同时在线都没有抢到,这时正好看到微博上有人售卖内部渠道的门票,一开始她也觉得网上买票不可靠,但是对方发来了一个手拿身份证的正面照片以及一个工作证打消了她的怀疑,并且对方言之凿凿的语气也让她觉得对方不是骗子。 本来黄女士还挺开心,哪知道购票过程却一波三折。当她给对方转完账后,对方却说以“转账未备注”为由让其重新转账,一心想看演唱会的她,已经完全放下了戒备心,骗子怎么说,她就怎么做,可她不知道,这时骗子的套路才刚刚开始。 过了一会儿,骗子告诉黄女士,票已出好,让黄女士查收手机短信,可是黄女士并有收到任何订票短信。这时骗子提出可能是系统问题,让黄女士添加了一个QQ号去退票,在退票时,该QQ号又以黄女士账户涉嫌洗钱为由,让其转保证金验证,于是黄女士又给对方转账3000元。至此黄女士才发觉自己可能遭遇到诈骗,总计被骗4370元。 黄女士到派出所后,骗子还在打电话给她,黄女士当着警官的面接听了电话,民警当即拆穿了骗子的谎言。黄女士也后悔不已,称自己在第一次给对方转账时,其实收到了风险提示,但自己并没有在意。 民警提醒:在各种社交平台上,以官方票务logo为头像,XX票务代理为用户名,主动私信询问是否有票务需求的,诈骗可能性极大。最安全的方法是在官方网站上购买。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谨防木马程序盗取网银账号(骗子会自制虚假票务网站)。不通过正规平台交易,以各种理由要你反复付款,退款还要交保证金的,绝对是骗子。若不慎被骗,请及时报警。
坊间曾有调侃,网约车是中年男人的“避风港”。风浪越大,鱼是否越贵不好说,但来港湾里的人确实多了起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国共有32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环比增加4家;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597.6万本、车辆运输证250.4万本,环比分别增长3.2%、2.9%。 这么多的网约车平台,难免让消费者挑“花”了眼。市场经济的好处之一,就是优化资源配置。这几年,一种被称为“聚合平台”的网约车经营模式应运而生。聚合平台不直接设置运力,而是面向乘客、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撮合”服务,集众人之力更好地抢占市场;乘客打车时可以“货比三家”,叫车快且车费比较便宜;中小网约车企业抱住“大腿”,获得更好的“钱途”。如此三方共赢,岂不美哉? 可惜,美好的愿望实现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聚合模式也滋生了诸多乱象。比如,有用户打的是“经济车型”,却按“优享车型”计费;有用户约的是甲平台,来接单的却是乙平台,发生纠纷后又从丙平台退款;甚至还有一些网约车平台通过“特惠价”“一口价”等方式吸引流量,同时放松准入把关,使不合规网约车数量进一步上涨,严重损害合规驾驶员的利益……指望利益相关方解决“市场失灵”,显然不现实,“看得见的手”理应“该出手时就出手”。 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企业责任和监管要求进一步作了明确。近日,中消协表示将从几个方面对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开展社会监督: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应是第一责任人;用好首问负责制度避免推诿扯皮,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亮证、亮照、亮规则”是网约车聚合平台法定义务,等等。 这些规定的指向正是“压实网约车聚合平台责任”。很多用户信任的是聚合平台,并不会注意看具体是哪家网约车企业接单。平台上的每一个订单,承载的都是涉及用户生命安全的一次“旅途”。数据显示,聚合平台方面,7月份共完成2.32亿单。这么大的订单量,聚合平台能当“甩手掌柜”吗?我们能对那些乱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无论是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还是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这些要求聚合平台都必须落实到位,如此才能对得起用户的信任。 责任归属之外,定价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聚合平台作为连接乘客端与司机端的关键一环,直接参与了派单和时段价格的把控,并向两端都收取了服务费。为此,中消协表示,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应当看到,网约车市场已从早前的“烧钱扩张,野蛮生长”向“科学发展,合法经营”转变,从流量竞争向服务力竞争转变。可以预计,为乘客和网约车司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将是聚合平台在未来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的关键因素。 聚起来,容易富起来;管起来,才好旺下去。提高准入门槛也好,维护从业人员权益也罢,以用户出行安全为前提,网约车聚合平台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近日来,AI诈骗的新闻不时进入公众视野,也引发了一些公众的焦虑和担忧。所谓AI诈骗,是指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伪造人的肖像(如AI换脸)、声音,进而让受害者受骗的一种诈骗形式,是电信诈骗的一种新形态。据有关媒体报道,福建一个企业家被AI诈骗骗取了430万元。犯罪分子通过AI技术伪造了其好友的肖像和声音,通过视频聊天的方式取得了企业家信任后,实施了诈骗行为。所幸,该企业家及时报警,警方协同银行为其挽回了大部分损失。 AI诈骗,因具有高度伪装性,相比传统诈骗,给群众带来了更大危害。那么面对AI诈骗,法律又能如何保护你我呢?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已经从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多方面对此进行了规制,以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在行政监管上,我国对深度合成技术的应用进行了严格监管。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在2022年11月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从一般意义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重点对深度合成技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进行了规制。具体而言,《规定》要求深度合成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使用者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不得向未进行真实身份验证的使用者提供服务。这种对使用者实名制的要求,即有利于追究责任,对威慑利用深度合成技术进行诈骗也有一定意义。另一方面,《规定》还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合成的内容进行标识,即标明该内容是使用AI技术合成所得,并非真实。例如,在合成一张人脸照片时,应该在人脸上的某个位置,注明“该图像由AI合成”等类似提示语,以防止看到图像的人被误导。为防范不法分子删除或者隐匿这个明显标识,《规定》还要求服务提供者用技术手段在图像内打上肉眼不可见的标签,来标明这个人脸图像是深度合成的结果。这种隐形标识既有利于各网络平台进行监测,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活动,也可以在事后追究责任时用于理清不法分子的犯罪链路。 在民事方面,自然人的人脸、声音等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019条第1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这里的信息技术伪造,在现阶段就是指上文提到的深度伪造等技术。《民法典》第1023条第2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规定。因此,利用AI诈骗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诈骗人的财产权,也侵害了被伪造人脸、声音之人的人格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在前述媒体报道的事例中,企业家作为被诈骗人,财产权受到了侵害,同时其好友的人格权也受到了侵害。该好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寻求救济。根据《民法典》第1182条的规定,肖像权(声音被侵害参照肖像权处理)被侵害如果造成财产损失,应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在AI诈骗中,被伪造人脸、声音的人(简称被伪造信息的人)是否具有财产损失是一个问题。如果被伪造信息的人对被诈骗人的损失存在过错,被诈骗人通过司法渠道要求其承担损失,且被伪造信息的人被法院判决需要赔偿。那么,被伪造信息的人这部分赔偿金额,也许可以认定为其肖像权被侵害导致的财产损失。 在刑事方面,我国对包括AI诈骗在内的电信诈骗一贯进行严厉打击。AI诈骗涉及的主要刑法罪名是“诈骗罪”。除了诈骗罪,AI诈骗中一些行为还会涉及其他罪名。例如,非法收集、买卖人脸等个人信息会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知他人进行AI诈骗,还以提供银行卡等方式帮助诈骗分子获取被诈骗的钱财,则会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AI诈骗本质上仍是一种电信网络诈骗,因此也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与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关系密切的相关主体包括电信运营商、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互联网平台等。该法通过规定这些主体的责任义务,激励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电信网络诈骗所依赖的工具环节(例如利用虚假身份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从而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最后,作为普通大众而言,要有效防范AI诈骗,可以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增强防范意识。要认识到AI诈骗伪造的高仿真性。对于大额资金转移的要求,应该以其他方式进行二次核验。例如,好友以微信视频聊天的方式要求转账;则应通过电话进行二次确认。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转账尽量选择隔日到账,为发生诈骗后挽回损失留下时间窗口。其二,一旦意识到被诈骗,应尽快报案。通过警方与银行的联动机制,由银行尽快截留被骗资金,以最大限度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