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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海事、海关、边防签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市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共同推进泰州口岸信用体系建设,9月22日下午,泰州海事局与泰州海关、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合召开泰州口岸单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座谈会,并分别签订了《泰州海事局  泰州海关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泰州海事局 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

  会上,参会人员首先共同学习了《江苏海事局南京海关关于实施企业信用协同管理的通知》、《江苏海事局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关于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有效实施泰州口岸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及监管服务举措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并达成相关共识;随后,泰州海事局分别与泰州海关、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签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

  会议指出,泰州口岸单位应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相关措施落实落地。一是要共同夯实信用管理体系,在港口口岸监管、港口码头开放、打击走私等方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共享互认;二是要共同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进泰州港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泰州口岸智能化监管水平;三是要共同服务港口口岸码头开放,推进完善港口口岸设施功能,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服务机制,实现港口口岸监管资源共享,保障港口口岸安全、有序开放;四是要共同做好涉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出入境疫情防控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在辖区内换班工作;五是要共同提高企业信用协同管理效能,强化联防联控、协同协作,加大对走私犯罪、弄虚作假、假借执法机关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加快推进“三无船”、非法入境船舶等重点隐患整治,强化船舶污染物、危险货物监管。

  会议强调,面对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江苏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新要求,泰州口岸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互联互通、联防联控、协作共享,切实增进交流、深化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守护好水上国门,服务好泰州口岸发展。

市海事局 |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