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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辽政办发〔2020〕2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学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医学教育改革,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辽宁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聚焦新理念。创新医防协同机制,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将医学发展理念从疾病诊疗提升拓展为预防、诊疗和康养,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
  明确新定位。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的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健康辽宁建设和教育强省建设。
  强化新内涵。进一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加强救死扶伤的道术、心中有爱的仁术、知识扎实的学术、本领过硬的技术、方法科学的艺术的教育,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人民健康守护者。
  打造新医科。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医学学科专业结构,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双一流”建设,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医学院校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机制初步形成,新医科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建成10个左右医学省级以上一流学科,60个左右医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成50门左右国家级、省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200门左右医学线上线下一流课程;建成1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等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20个左右“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争创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一批国家级、省级医学教育发展基地、一流医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住培示范基地、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示范基地。
  到2030年,具有中国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医学科研创新水平大幅提升,服务卫生健康事业能力显著增强。
  二、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布局结构
  (四)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坚持以需定招,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适当增加高职护理类招生规模;合理规划医学类本科专业结构及招生规模,重点向儿科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倾斜;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从2021年起,省内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并扩大以上学科及病理、急救、精神医学、全科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等领域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医学院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培养,设立专项计划支持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按要求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大对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五)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计划,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在本科医学院校增设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计划,培养本科定向全科医学人才。支持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联合培养全科医学人才。推动医学院校于2021年底前成立全科医学学院(系),面向全体医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从2021年起,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扩大该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六)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区域教育医疗中心建设,形成以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为依托的辽宁中部、南部、西部地区教育医疗中心,以辽宁中医药大学为依托的中医药教育医疗中心。推动医学院校与相关高校合作建立交叉学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八年制医学(九年制中医学)教育改革,并支持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中,深化基础医学人才、临床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扩大学术型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开展医师科学家培养改革试点,强化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深化医教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三、全力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七)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深化本科医学教学改革,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教育,着力培养医学生救死扶伤精神。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中医防疫知识等教育。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加强远程医疗与医学教育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远程会诊和远程培训。加快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教学改革,研究建立医学生临床实践保障政策机制,强化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加快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考试评价改革。加强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构建理论、实践教学与临床护理实际有效衔接的课程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护理教师队伍,提升学生的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查。(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八)推动中医药教育创新发展。强化中医药专业在中医药院校中的主体地位,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把中医药经典能力培养作为重点,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经典等级考试列入中医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注重创新,改革完善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九)加强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建设。加强医教协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高校要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强化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加大对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高校附属医院要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十)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对认证不合格的院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相关专业招生资格。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予以减招。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提高入口生源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推进教考分离和学分制改革,严把学生毕业出口关。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将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等作为住培基地质量评估的核心指标,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十一)加快建立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加强校际合作,充分发挥各高校学科优势特色,建立“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机制。围绕生命健康、临床诊疗、生物安全、药物创新、疫苗攻关等领域,建设临床诊疗、生命科学、药物研发高度融合,医学与人工智能、材料等工科,以及生物、化学等理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融通创新、基础研究支撑临床诊疗创新的具有中国特色、全国一流的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医学院校)
  四、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
  (十二)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建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持续提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依托全省医学院校教育资源,对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必修课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理论课程实施一体化教学。加大全科医学、儿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出台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人事管理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国家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建设,全面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医学院校)
  (十三)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健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建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跟踪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立项质量和执行水平。围绕各类人才职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制定继续医学教育指南。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自我防护、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在中医药继续教育中推行中医经典必修课。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逐步推行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大力发展远程教育。促进用人单位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倾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建设全省统一的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教育厅,各医学院校)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学教育的统筹和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医学相关院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医学院校)
  (十五)保障经费投入。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支持相关高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学科建设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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