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金融机构,推出了以“信用大数据”为核心的纯信用“信易贷”产品,向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支持条件的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创新个人信贷服务。 “信易贷”作为全国首个在“信用中国”平台上线的产品,创新推出了以“轻资产、轻管理、轻网点、轻成本”为核心的惠民便企信用应用场景。该产品于2019年10月正式上线,截止2020年9月1日,四川共发放“信易贷”584.94亿元,惠及企业18870户。其中,“天府信用通”平台累计放款572.2亿元,惠及企业17177户;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累计放款11.64亿元,惠及企业1663户;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累计放款1.1亿元,惠及企业30户。 “信易贷”产品打通了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降低了银行尽调成本与企业违约风险,缓解了中小微企业因担保不足导致无法获贷等问题,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获贷率。 在未来开展的“信易贷”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指导各金融机构优化申贷模型,以获取更多维度的企业信用信息,增大放款金额,为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注入新鲜“血液”,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助力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消防安全领域失信执法影响力,发挥消防执法数据在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近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与天津市金融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会前,张福好总队长会见了市金融局孙静云副局长一行,对市金融局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就信用监管的重要性、发展方向等进行交流。总队王以革副总队长与市金融局孙静云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签约仪式之前,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和天津市金融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我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就执法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措施拓展、联合激励机制建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座谈。市金融局办公室、金融稳定促进中心,总队法工处、办公室参加座谈。 按照协议,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将与其开展信用数据传输合作,市金融局将引导金融从业人员查询使用消防失信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及时发现预警金融领域风险,同时通过消防失信信息,完善企业信用数据“画像”,为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以及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记者从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以联合惩戒为手段,以举报投诉为载体,以示范创建为标杆,积极打造“信用+市场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打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年以来,该局利用传统纸媒、官方网站、人员密集场所海报、微信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多管齐下,进行年报宣传。 “我们同时召集各所举办培训会,落实新工作要求,培训新操作流程。在每月完成年报计划制定情况下,依托联络员机制、短信群发、电话点对点通知等手段稳步推进年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6月30日,我区企业工作年报率为94.74%,农专社年报率为90.38%,均较去年的92.04%和83.61%有所提高。 据悉,我区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状态等均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而各类评奖评优需要将企业无相关不良失信记录作为前置条件。 “平台上的数据也为各部门进行联合信用约束提供了信息来源,招投标限制、准入限制、业务停办、银行账号冻结、补助受限等惩罚措施倒逼企业办理经营异常移出手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我区共计办理企业主动申请异常移出208条。同时,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纳税状态和实地核查,清理僵尸企业,已完成依职权注销个体户691家,依法吊销企业农专社340家。 由于企业注册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无需实名认证,窗口采用书式审核,给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这类企业缺人打理,往往会进入到失信状态,影响当事人的正常注册和日常生活。 今年以来,该局一共接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举报投诉9起,作出撤销决定6家,其余3家处于公告期,等期满后无异议信息作出撤销决定,尽力帮助当事人恢复信用。 此外,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创建和培育工作,积极评估和指导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区内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今年,我区共计3家企业续展,10家企业新申报,目前均已通过市级部门初审;市一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共计6家企业续展,1家企业新申报。
2019年以来,荣成市综合执法局针对我市城市管理手段单一、市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按照“倾心聚力当好城市管家”的理念,将信用监管引入城市管理领域,在全国首创“说服教育柔方法+信用管理软措施+行政处罚硬手段”的“信法联动”新模式,先期在崖头市区开始实施沿街商户信用监管和星级评价制度,实现了市区全覆盖,建立起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管理体系,取得了显著效果,市容秩序大幅提升,有力地促进了精致城市管理,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为进一步发挥该制度对精致城市管理的促进作用,按照市委分管领导的要求,将综合执法局对沿街商户的信用监管和星级评价模式推广到各镇街,实行“信用二维码+星级评价”监管。 一、工作责任分工 (一)市综合执法局驻镇街各执法中队是镇街沿街商户用监管和星级评价模式的实施主体,负责沿街商户的日常监管、信息采集、信息公示、信息报送等工作,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做好商户信用监管和星级评价工作。 (二)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行业信用监管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审核各镇街中队报送的信息,做好信用加分、减分,及时调整商户的信用星级。 (三)各镇街负责协助综合执法局驻镇街执法中队,向所有沿街商户发放明白纸、确定商户的基本信息、张贴星级标识牌,支持和配合开展的沿街商户专项治理。 (四)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支持和配合在镇街开展的沿街商户的信用监管和星级评价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的专项整治,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共享行政处罚信息。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底前完成镇街沿街商户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9月底前投入使用,并进一步完善制度模式,形成镇街商户信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在镇街推广城市管理领域信用监管和星级评价模式,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商户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建设精致小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齐抓共管,在推进镇街信用监管工作中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 (一)市综合执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协调推进;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指导和培训,迅速提升适应新模式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做好宣传解读,通过发放星级评价明白纸等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向沿街商户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商户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信用监管和星级评价制度对提升改善镇容镇貌、打造精致镇街的推动作用,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融入到镇街信用监管工作当中,推动信用进镇街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信用中心要在各镇街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提炼、交流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根据规定,北京市拟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鼓励企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用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文体设施、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也可对志愿者给予优待。 现行《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于2007年颁布实施,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志愿服务提供了法治保障。截至今年7月,通过“志愿北京”网站实名注册的志愿者已经突破440万人。为更好地促进北京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有必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 修订草案提出,志愿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可以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北京市为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机构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购买保险提供优惠。 修订草案补充了三项志愿者权利,即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了解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无偿、如实、及时获取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同时相应补充了志愿者义务,即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以及合理、适当使用志愿服务标志。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江西市场监管部门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积极打造“五型”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应对疫情帮扶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20条举措(《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举措>的通知》赣市监综[2020]1号),牵头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15条举措(《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赣市监注[2020]3号),着力提升营商环境。 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共为315户企业办理信用修复,其中21户抗疫重点企业获得信用修复。全省共通过网上办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7256件,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28030件,受到了社会好评。9月29日上午,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行专程来到省局赠送锦旗和感谢信,对省局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献计献策,热情高效的帮扶服务表示诚挚感谢。 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勤勤恳恳服务于各行各业,多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零距离’帮助企业谋发展,让广大企业充分受益。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江西省新开办企业态势同比增幅“前抑后扬”,总体保持平稳向上势头。全省共登记注册企业15.6万户,同比增长5.1%,平均每个自然日登记注册569户。截至9月底,全省实有企业超过90万户达93.6万户,同比增长16.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规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分别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以及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 近年来,一些地方由于财力不足、资金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地方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不时发生。《条例》出台有利于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同时,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约束,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条例》对付款期限和检验验收提出了要求。明确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变相延长付款期限;规范了保证金的收取和结算,规定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明确迟延支付责任,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限制措施。 对于如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条例》从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或者公示。二是建立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失信惩戒。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国家依法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时,应当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纳入评估和评价内容。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针对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源头治理、适度监管引导、强化责任义务等措施,建立起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预防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法规制度。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活动,合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场地资源,自7月20日起,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由申报人对申报登记地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人应当对申报登记地址的权属关系、法定用途、安全使用、租赁协议、地址信息有效性等方面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并对承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作出不实承诺和虚假承诺的申报人,将予以严惩并向社会公示,直至撤销登记。 此外,从7月20日起,天津市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网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天津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可以自主将集中在各创业园、产业园、创业空间、孵化器等地的市场主体地址全部或一部分用来进行集群登记,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全省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精心筹划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我省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地方金融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级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本次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包括八个方面:(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四)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七)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护费;(八)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 本次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19年2月开始至8月结束,分为组织实施、线索摸排、打击处理、建章立制四个步骤。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广泛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 举报电话:029-63912452 举报邮箱:shcejbc@163.com 信件投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近日,不少信用卡用户因拖欠网贷被封停银行信用卡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到,一些保持招行信用卡良好信用记录的持卡人因拖欠了“暖薪贷”本金未归还,被招行冻结信用卡。银行表示,这是因为征信不良导致综合评分走低被冻结,无法复卡。 一直以来,有一些网贷借款人以为网贷记录不纳入央行征信,便随意拖欠。但随着网络小贷接入央行征信、网贷合规进程不断深入,网贷失信行为也将对借款人信用记录产生影响。业内专家认为,将网贷失信人员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网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意义深远。随着征信体系不断完善,网贷监管政策的落地实施,征信系统在敦促借款人及时偿还债务的同时,还能有效地净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 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刘丹认为,从银行角度看,近年来我国网络贷款等影子银行发展较快,风险不容忽视。影子银行所具备的高杠杆、复杂性和不透明性特征,会使其积聚的风险在爆发时传染至商业银行,最终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银行主动冻结失信客户信用卡,是防范风险的前瞻性举措。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甄新伟认为,因客户不还网贷而封停信用卡的做法,是银行主动管理信用卡风险所采取的合理举措,有利于银行更好控制信用卡风险。“银行识别客户风险,除了把好‘入口’外,还会持续跟踪客户信用动态变化。银行会跟踪客户征信是否出现违约记录、客户信用卡还款是否出现逾期,以及在本行办理其他业务是否出现资信恶化问题。”甄新伟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需注意以下方面:一是保护好个人身份证件,不随意出借,防止个人身份证被盗用;二是合理安排金融消费,透支消费量力而行,不参与非法集资,不参与高利贷;三是正确使用信用卡,不恶意透支;四是要养成好的信用习惯,平时注意细节,从小贷公司、网贷平台借贷要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造成信用负面记录。 刘丹认为,当前我国已进入征信大数据时代,个人征信数据的交叉验证,已成为商业银行的共识,客户只有切身关注个人记录,才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困扰。 “个人客户也应更加注意自己信用记录状况。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广泛应用,客户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交易行为也会被记录下来,成为个人社会信用一部分,也会被银行等机构作为了解其信用状况的重要渠道。因网贷不还被封信用卡,也提醒广大个人客户要倍加珍惜个人信用,谨慎选择互联网金融借贷服务,不可心存侥幸。”甄新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