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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有效化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市应急管理局从3月初开始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

  此次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严格落实“三个坚决防止”和“四铁”的工作要求,加大专项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非煤矿山领域风险隐患,严密制定管控治理措施,严格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切实把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抓细抓实。通过开展安全大排查,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朔州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此次大排查将全市范围内关闭矿山、停产矿山、技改矿山、基建矿山与生产矿山全部纳入大排查范围。采取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排查、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排查重点内容紧扣“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包括:严禁违规爆破和动火作业;严禁违规转包工程;严禁使用淘汰设备工艺;严禁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严格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管理;严格带班生产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盯紧重大安全风险、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出现简单化零审批、零把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细化措施方案、系统部署、统筹推进。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检查全过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大排查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惩;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倒查有关部门责任。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