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金融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强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办法》共9章81条,包括总则、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一是强化数据治理顶层设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开展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二是落实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要求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数据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个级别,并将一般数据进一步细分为敏感数据和其他一般数据,并采取差异化的安全保护措施。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委托处理、共同处理、转移、公开、共享等相关数据处理活动开展安全评估,采取相应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活动安全稳健开展。四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按照“明确告知、授权同意”的原则处理个人信息,按照金融业务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共享和向外部提供个人信息,应履行个人告知及取得同意的义务。五是完善风险监测处置机制。将数据安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及报告、事件处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和处置数据安全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为保障客户信息和金融交易数据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奠定坚实基础。
近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书面发言。 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盛勇应邀作专题报告,重点围绕《统计法》修法过程、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解读。 在交流发言时,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表示,这次《统计法》的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孙金龙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了统计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新修改的《统计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为深入推动统计改革任务落地、净化统计环境、提升统计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生态环境部系统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确保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孙金龙强调,《统计法》是统计领域重要的基础性法律,贯彻落实好《统计法》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前提。生态环境部系统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落实到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坚持以真实性为标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科学研究,强化现代化技术手段运用,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服务支撑。要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统计指标,做到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惠及于民,并切实减轻基层与企业负担。 孙金龙指出,生态环境部系统要将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统计管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依法统计、守住底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统计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研考是重要的国家教育考试,关系教育公平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为积极营造清朗健康的全国研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日前,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专项工作。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散布网络谣言须承担法律责任。有关机构企业要认真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和网络谣言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清理有关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招生诈骗等各类涉考违法有害信息,勿将社交信息平台变成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共同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同时,提醒广大考生擦亮眼睛,从教育部门和招生单位的官方渠道获取研究生考试招生权威信息,切勿心存侥幸、投机取巧,切勿轻信“免考入学”“内部指标”等不实信息,勿入“助考”骗局,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教育部提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国家考试,凡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其作弊事实将依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广大考生应知法守法,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切实履行诚信考试义务,以诚取信,以信取胜,莫拿个人诚信当儿戏。遵守考试纪律,不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主动接受身份核验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
日前,国家医保局针对公安部门侦破的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发函,要求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 国家医保局在函件中表示,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函件要求,案件查处地医保局代表有关药品挂网省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案情,掌握“一药双价”问题线索,尽快依规约谈督促涉事医药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对既不反映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收入,又额外增加患者费用负担的代理商加价部分,要坚决挤出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根据案件查实的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给予相关企业失信评级和相应处置措施。 函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及时跟进落实处置结果,坚决举一反三。对同通用名其他厂牌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督促相关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合理下调挂网价格,促进患者购药价格更多与医药生产企业实际价格相协同,重点关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价格用于不当营销行为。持续加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力度,保障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
近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2024年财政工作,研究布置2025年重点任务。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一是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供需两侧发力,加快实施进度。二是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科技强国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积极支持办好民生实事,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进各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等。推动各地下沉财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四是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支持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监督,研究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财政部等16个中央部门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六是持续加强国际财经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财金渠道议程,服务中美经贸双方牵头人达成共识成果。七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统部署2025年经济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一是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四是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五是进一步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会议强调,2025年要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支持扩大国内需求。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大力提振消费。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进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合理安排债券发行,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二是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加强对企业的纾困支持,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支持教育强国建设,健全人口发展支持政策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支持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六是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深入参与多双边财经议题讨论。完善关税等进出口税收政策,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 会议要求,要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更好服务保障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 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近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将能源监管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大局来思考谋划,统筹改革创新,提升监管质效,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动配合中央巡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会议强调,紧盯迎峰度夏、度冬等关键节点,加强能源保供监测监管,强化市场机制保供作用,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用能,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开展新一轮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推进电力市场秩序、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等专项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首次公开通报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绿证绿电市场建设,电力商品多元价值属性不断激活。聚焦“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加强行业监管,谋划“十五五”能源规划基本思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实施配电网、电力设备质量等安全风险排查管控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做好电力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部署,深入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督促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工作,协同治理临时供电小区用电难题,深化“三零”“三省”服务。夯实能源监管法治基础,试点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运用,不断提升能源监管综合水平和效能。 会议强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等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能源监管政治属性、人民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树牢法治理念,强化系统思维,深化改革创新,做到敢于监管、科学监管、善用监管。 一是坚持保供应、防风险,完善能源供需形势监测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全过程监管推进国家重大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充分调动源网荷储参与保供积极性,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坚持助转型、促消纳,大力监管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开展调节性资源配置调用等专项监管,健全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参与市场机制,持续做好绿证核发全覆盖,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坚持重协同、常高压,加强电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修订相关监管办法,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行动,加强能源自然垄断环节监管。 四是坚持建体系、正秩序,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制度,加强各层次市场和各交易品种有机衔接、功能互补,持续监管整治违反市场规则、不正当竞争、行政不当干预等行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五是坚持抓统筹、守底线,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强化重大、高频及非常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和可靠性管理能力,构建电力安全治理新格局。 六是坚持精服务、优环境,制定出台新一轮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政策文件,加强民生用能领域监管工作,强化资质许可管理和信用监管,改善增进民生用能福祉。 七是坚持长震慑、严执法,开展第三轮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依法依规查办大案要案,加强监管执法成果运用,强化能源监管权威性影响力。 八是坚持重法治、固长远,深入贯彻实施能源法,谋划构建监管领域配套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推广监管创新试点成果,深化能源监管机制创新。 九是坚持强党建、抓作风,细化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点改革部署,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整改,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近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在会上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会议强调,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构建大数据模型,推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健全完善面向全民的举报奖励、社会监督机制。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各级医保部门要继续锚定医疗保障“奋力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根本目的,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坚定不移推进医保改革,呵护“小的”、照顾“老的”、保障“病的”、支持“新的”、挤掉“虚的”、打击“假的”,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赋能医药机构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会议明确,2025年医保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医保改革。 一是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严格基金全流程管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付尽付、账实相符,坚决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 二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构建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支撑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核心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推进慈善等其他保障力量发展。 三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赋能群众健康。加快建立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政策,鼓励支持商保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鼓励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全国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四是优化医保支付机制,赋能医药机构健康发展。推动DRG/DIP2.0版分组方案高水平落地,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和预付金等制度,推动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商保、慈善互助等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 五是强化医保战略购买,赋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前提下,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险资金的一部分通过规范途径,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生产的投入。医保部门将探索在数据共享、个账使用、费用结算和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与投资真金白银支持创新药械的商保公司进行更高水平合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和地方牵头的药品耗材集采,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六是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不断规范医药价格秩序。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推动形成全国药品挂网价格规则共识,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编制覆盖各学科领域的立项指南。 七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点检查基金赤字风险大和结算医药机构合规费用不及时、落实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地区。 八是优化医保管理服务,促进医保服务更加惠民利企。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扎实推进2025年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合理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加强法治医保建设,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立法工作,提高医保法治化水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意见》旨在加大对重点企业保障力度,发挥好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下简称“内贸险”)在促进商品服务畅通流动和优化贸易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质效。 记者关注到,《意见》从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内贸险服务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企业内贸险服务力度等13个方面作具体部署。 在完善内贸险配套制度方面,《意见》主要强调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夯实内贸险发展的社会信用基础。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依法依规将保险公司理赔信息纳入平台,统筹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支持保险机构接入并依法依规使用有关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报告制度,推广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保险机构开展内贸险提供参考。 二是发挥征信系统对内贸险支持作用。推动保险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依法依规报送理赔等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给予内贸险承保机构征信服务收费适当优惠。 三是鼓励开展内贸险配套延伸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内贸险的风险缓释作用,积极开展内贸险保单融资,加大对重点内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商业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开展合作,推广“保险+信用+融资”模式,针对贸易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发融资产品、优惠融资利率,发展信用经济。 四是依法打击虚假合同和骗保等行为。督促保险机构依法严格审查被保险人及其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增进市场信用。依法依规打击利用虚假贸易投保内贸险骗保或开展保单融资等行为。各地区要依法依规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内贸险索赔追偿。 《意见》最后指出,闭环跟踪问效。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按季度汇总调度工作进展报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监管信息报送系统,按月统计内贸险出单情况、保障规模、赔付金额等分维度数据,并及时在部门间进行共享,共同研判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存在问题。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启动以来,各地方、各银行快速响应,及时启动机制各项工作,摸排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各地依托工作机制累计走访1207.2万户小微经营主体,其中194.2万户纳入“申报清单”,130.3万户纳入“推荐清单”。银行对“推荐清单”经营主体新增授信2.2万亿元,新发放贷款1.2万亿元。 今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从供需两端发力,搭建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新探索新路径。据了解,多家银行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推荐清单”小微企业加快授信审批流程。农业银行对“推荐清单”内的小微企业,优先使用线上信贷产品对接,对线下信贷业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升办贷效率。光大银行开发并优化专项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支持名单分发、审批时效监测、结果反馈等功能。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以项目批量会商、审批人现场尽调等形式进一步前置风控环节,提升审批效率,加速贷款资金投放。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各地、各银行机构的指导,进一步摸排各行业、各领域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按照标准做好小微企业筛选、推荐工作,搭建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的“桥梁”。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 据了解,《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让更多患者受益。《通知》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体现出部门间协同监管、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在进院使用方面,要求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三个月起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要求医疗机构提升中选产品使用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加强处方点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制约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做好集采结余留用政策与支付方式改革激励约束机制的衔接,综合体现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耗材的正向激励。 在监测考核方面,加强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管理,强调中选产品应及时按中选价挂网,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采取暂停采购、撤网等措施。明确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优化考核,不搞“一刀切”。 在供应保障方面,要求健全省级层面的集采工作会商机制,省级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等,畅通沟通渠道,会商处置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选择性配送等问题。强调进一步明确中选药品持续稳定供应的具体要求,以及合理选择其他替代药品的例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