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其中明确,到2027年,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助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的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健全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对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有关条款制定的指导,引导各方合理约定合作的组织形式、任务分工、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风险分担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专利代理委托监管,将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委托给市(直辖市市辖区)级执行,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深入开展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及时公开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评价结果,为企业和群众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指引。加强对版权代理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违规知识产权代理行为的行政执法、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完善知识产权代理相关自律规则,严格约束低价恶性竞争、不当承诺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生态。 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持续发布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和版权登记数据,引导专利权人科学、公允、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指导金融机构提高自主评估能力。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便利性,促进知识产权规范交易。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联动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以及央地协作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出质登记、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归集公示。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创新发展。 推进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加强专利审查与标准制定工作联动,制定推广标准涉及专利政策指引,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促进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许可使用,防范企业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垄断行为。建立标准必要专利专题数据库,畅通标准必要专利信息获取渠道。 《意见》明确,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更好支持全面创新。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快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论证,强化商标使用义务,进一步加强对恶意抢注等行为的规制。加快著作权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 健全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进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研究,做好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开源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开源知识产权合规标准、开源社区代码贡献规则标准,提高开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创新专利商标多元化审查模式。综合运用优先审查等多种审查模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和地方重点产业需求,进一步拓展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领域,更好满足创新主体专利快速确权预审需求。优化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模式,允许图形商标快速审查,完善在商标驳回复审和异议申请等环节实施优先审查裁定,更好支持当事人快速维护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商标审查协作评价机制,持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完善专利商标审查规则。发布《专利申请指引》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典型案例,引导提升专利质量。深化以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为核心的代理质量监测和触发式监管机制,实现精准打击、精准施策。推动建立企业字号、简称与商标权的冲突解决机制,加大规制力度。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专利、商标信息与经营主体信息的共享应用,深化商标审查与经营主体登记在业务领域的协同,探索建立权利主体消亡的注册商标标注及处置机制,及时释放商标注册资源,助力解决商标注册难问题。 完善著作权登记体制机制。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体系,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及转让合同备案等工作。细化著作权登记标准,研究建设著作权数据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著作权登记数字化水平,逐步实现著作权登记在线办理,健全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等制度,推动实现著作权登记、查询、监测、维权一体化,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意见》指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有力促进对外开放。 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国际交流。持续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深化审查信息共享。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项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国际交流。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深化地理标志国际合作,鼓励开展地理标志相关标准外文版研究,提升我国地理标志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指导和支持中国企业提升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提高商标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塑造中国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持续加强与各国版权部门合作,提升版权影响力和话语权。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鼓励各地方在贸易往来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布局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站。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分行业整理形成重点出口企业名录,加大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出更多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动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助力企业降低维权成本。及时收集和发布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信息,建设国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据库,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究,为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信息支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意见》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利企便民效能。 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持续压减专利、商标变更办理周期,一般情况下涉及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商标转让、变更应分别在40日、20日内完成首次审查。在专利费用减缴环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办理,完善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依托区域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的资源集聚优势,推动企业登记事项变更与商标变更“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探索知识产权业务与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其他部门业务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一类事一站办”服务。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热线,持续提升热线接通率和应答人员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服务热线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窗口作用,及时了解问题建议,响应企业群众诉求。 深化公共服务数字赋能。依托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及著作权相关信息平台,构建权利人专属服务空间,便利权利人一键查询名下全部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信息,及时推送提醒缴费期限、办事进度等信息。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线上智能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更好引导企业群众高效便利办事。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数字化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 优化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效能,加强对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产业的服务支撑。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重点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设立服务站,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园区全覆盖。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开展商标信息分析利用,引导和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大对区域品牌建设及企业品牌发展的服务支撑。 规范开展服务评估评价。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估,上线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服务评价机制。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化知识产权有关评价指标设计,不得直接将知识产权登记授权、转移交易等数量指标纳入评价指标,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的政策思路,部署了8方面30项重点任务。方案有哪些新亮点?如何更好培育消费新动能?在国新办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抓紧出台育儿补贴等配套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方案聚焦能加力、可落地、群众有实感的增量政策,全方位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主要体现在供需两端综合发力、统筹促消费和惠民生、强化消费政策协同等三方面。 “此前的消费政策大多从供给侧入手,强调以供给引领创造需求。这次方案在需求侧加大政策力度,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努力让老百姓的消费底气更足、预期更稳、信心更强。”李春临说。 在惠民生方面,李春临表示,方案结合百姓日常所需,提供更多元、更普惠的消费供给。例如针对老年人出行和用餐,支持地方试点探索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针对年轻人,特别是“Z世代”,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推动巡演项目“一次审批、全国巡演”,让看演出、出门旅行有更好体验。 如何抓好方案落实?李春临表示,将推动部门抓紧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畅通消费市场循环。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财税、商贸、金融等领域有利于促进消费的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在起草育儿补贴具体操作方案,其他诸如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在积极推进。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提振消费,离不开资金支持。方案明确,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强化信贷支持。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表示,中央财政将安排奖补资金,支持部分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重点城市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试点,支持我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部分重点消费城市,丰富品质化消费供给。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中央财政拟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引导带动信贷资源支持消费市场稳健发展。 “财政部还将继续强化资金投入,支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并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托育和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育儿补贴制度研究等工作。”符金陵说。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车士义表示,将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扩大消费的专门文件,积极满足各类主体多样化的资金需求。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文旅、养老、体育等消费重点领域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以旧换新、智能产品、冰雪运动等新消费场景,研究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以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加大汽车贷款、消费贷款投放。 多方面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方案明确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等。如何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李刚表示,将重点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和消费场景四个方面,开展扩消费四大工程,持续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李刚说,下一步将组织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发展汽车后市场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培育汽车消费新增长点;积极推动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企业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持续激活消费潜力。 服务消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李刚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家政服务消费、旅游消费、数字消费、体育消费等领域支持政策,牵头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同时制修订一批餐饮住宿、养老家政、文化娱乐等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是提振消费的根本。方案将“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放在首位,部署多项政策举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陈勇嘉表示,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适度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引导企业稳定岗位。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覆盖面,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建立岗位归集发布制度,及时对接相关产业发展和重点投资,推动开展更多针对性强的“小而美”招聘活动,实现人岗高效匹配。 良好的消费环境对提升消费意愿有重大意义。方案明确指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表示,将积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多方资源,探索运用标准引领、信用激励等措施,引导更多的经营者主动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保障消费者能够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全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让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更加省心。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3月6日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今年中国经济形势的问题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表示,今年,将在提振居民消费、扩大有效投资、构建现代化的产业体系和深化改革开放四个方面持续加力。 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现在哪些方面?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今年赤字率按4%安排,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规模比去年增加2.9万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34万亿元,增长8.4%;重点领域保障上也更加给力。 在扩消费方面,今年都有哪些政策举措?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说,在延续去年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今年突出加力扩围、惠民升级。同时,要在对外开放、对内放开方面,扩大服务消费。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今年将加大对重要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研究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介绍,今年要进一步增强多层次市场的包容性,促进市场资源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集聚。 记者会上,有关负责人还就地方债、新质生产力、外贸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按照《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共四部分24条措施。 其中,《实施方案》提出了未来5年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即未来5年,基本建成制度完善、监管有力、标准领先、组织完备、产品丰富、风控严格的绿色金融体系,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能源转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碳核算、气候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水平有效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深入推进,逐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绿色金融业务在银行保险机构业务规模中的比重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聚焦绿色发展,兼顾金融供需,细化行业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坚守风险底线,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提升金融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适配性。 此外,《实施方案》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提出明确要求,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体系,探索环境气候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商业可持续。
为确保春耕期间化肥供应量足价稳,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方、有关企业和相关商协会从化肥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市场监管以及农化服务等多方面着手,全面做好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一是加强生产保障,落实好重点化肥生产企业最低生产计划,稳定化肥生产用天然气、煤炭、硫磺、磷矿石等能源资源供应;二是加强运输协调和产销对接,确保化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三是加强化肥储备管理,协调解决储备货物在货源组织、运输调运、资金贷款等方面的困难,确保春耕期间及时投放市场;四是加强进出口服务管理,维护进出口秩序;五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打假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完善尿素期货监管交割和化肥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六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科学施肥。 据悉,目前,国内化肥生产稳定、流通顺畅、储备充足、价格处于相对合理水平,春耕期间农业用肥供应有保障。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密切关注化肥市场形势变化,采取综合性市场调控措施,确保春耕化肥供应充足、肥价基本平稳,满足农业生产用肥需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对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价格)管理,既保障运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防止其形成垄断利润,更好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通知明确运营机构提供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收取费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同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在不超过最高准许收入范围内,统筹考虑不同应用场景下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资源使用以及销售规模等因素制定上限收费标准。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管理方式上要适应公共数据要素特性,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通知对运营机构的最高准许收入进行管理,通过管住准许收入,避免运营机构过度逐利;同时赋予运营机构一定自主定价权,允许其在各类产品和服务上限收费标准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定价,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
近期,国家网信办深入开展“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推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持证亮牌”,清理处置一批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信息和网站、公众账号,着力规范网上新闻信息传播秩序。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提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辨识度,目前正在推进实施“持证亮牌”工程,对获得许可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公众账号统一增加红“V”标识,并明示服务主体名称、许可证编号和服务类别。同时,指导督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主体在获得许可的网站、应用程序等服务形式上明示许可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网信办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包括仿冒假冒新闻单位、违规开展“采访”“报道”、借舆论监督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大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提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 据悉,《办法》共7章、60条,包括总则、业务经营、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正常经营企业退出、监督管理、附则等。 一是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及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优化单户贷款余额上限标准,突出小额、分散的业务定位;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规范外部融资,严格“1+4”融资杠杆倍数指标,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条件。 二是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细化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明确不良贷款划分标准,并对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规范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系统,应满足全流程线上操作、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条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对合作机构落实名单制等管理。 三是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小额贷款公司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营销宣传、客户信息采集使用等作出规范,并强化对违规和不正当经营行为的负面清单监管。 四是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加强中央与地方的监管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共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引导行业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联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做好《办法》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提升服务质效,发挥自身优势,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更好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个人消费者等群体的融资需求。
2025年春节将至,多部电影作品将集中在院线放映,受到权利人、产业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记者日前从国家版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工作部署,营造健康有序的春节观影环境,护航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近日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 据介绍,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聚焦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加强重点作品预警保护、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加大线上线下监测监管、依法查处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尤其是重点查办诱导、教唆未成年人进行偷拍盗录和网络传播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加强院线电影版权全链条保护,进一步维护良好的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国新办1月3日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会上表示,今年将进一步聚焦提高投资效益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赵辰昕说,近十年来,我国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40%。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完成投资超1.3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完成投资超3.6万亿元。截至目前,2024年7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项目已基本全部开工、完成投资超过1.2万亿元,2025年约1000亿元项目清单也已提前下达。 谈及今年在提高投资效益方面的工作,赵辰昕列出了3个重点方面: 一是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规模,拓展“两重”建设支持范围,进一步提高国债资金对项目的支持比例。统筹好“硬投资”和“软建设”,确保项目符合“两重”性质,同时在完善项目投融资机制、健全项目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质进展和创新突破。 二是高效益用好政府投资。适度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并优化支持范围,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持续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用好“正面”“负面”两张清单,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投资效益。此外,还将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顺利收官。 三是高水平调动社会投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筛选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深化投贷联动合作,推动更多PPP新机制项目落地实施,更大力度支持基础设施REITs市场扩围扩容,持续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以及其他发展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