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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上半年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017人
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1年1月~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1月~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017人,同比上升12.6%,起诉率达到91.8%,高于整体刑事犯罪6.2个百分点。“这是近5年来的最高点,说明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在持续加强。”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罪名集中,主要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起诉2676人和2138人;二是发案地集中,以东南经济较发达地区为主,其中广东起诉1463人,上海987人,浙江416人,河南371人,江苏341人,五地合占全国起诉总数的59.5%。 在民事检察方面涉知识产权类案件也明显上升。1月~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00件,同比上升88.7%。 “接下来,包括行政检察中涉知识产权案件也会由知识产权办公室统筹办理,我们也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数据。”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2020年,最高检组建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并在北京、上海等9个省市开展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工作,以形成检察监督工作合力,依法保护创新驱动发展。 此外,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数据显示,1月~6月,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293人,不起诉209人,不起诉率41.6%,高于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不起诉率4.8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最高检还会同工信部,共同抓好“六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打击整治网络黑灰产等,促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今年6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发布在校大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教育管理,对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构筑反诈校园防线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防止学生成为犯罪“工具人”。组织开展“反诈宣传月”活动,在最高检官方公众号开设“反诈进行时”专栏,揭示犯罪新手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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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于整改不到位的APP要在整治基础上纳入信用管理
继续强化APP个人信息保护 日前,国新办举行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发布会。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指出,2021年,工信部针对APP的治理,开展了专项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总体效果比较明显。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依据职责,继续强化APP的治理。下一步,工信部也会对前期整治出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到位、落实效果不好的,工信部将在整治基础上纳入信用管理。 谈及公众关注的APP个人信息保护,赵志国表示,工信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他透露,工信部将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近期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APP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测试,为治理APP侵害用户权益问题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保障能力。 工信部近期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的针对性比较强,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形成了共识。同时,考虑到APP的种类越来越多,要在制度、规范、标准的建设方面花大力气,进一步完善标准和规范性测试,为治理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保障能力。 同时,工信部开展“服务感知提升”行动,针对用户感知差或者体验差的APP进行筛查,将用户举报投诉多的APP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治理针对性和治理效果,推动改善APP服务质量。 在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工信部还将对前期整治出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针对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建立台账和责任清单制度,尤其是对于反复出现的、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如调用通讯录、用户位置信息权限且调用这些数据不是用户使用场景所必须,不符合信息收集最小必要原则,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整改不到位、落实效果不好的,工信部将在整治基础上纳入信用管理。确保整治过的问题APP不反弹、不反复,让百姓在安全、干净的网络环境中使用各类APP,满足生活、学习、工作各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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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将为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质效“打分评级”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充实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的监管体系,切实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银保监会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20年,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清退、赔付消费者177亿元。当前,金融交易数字化、金融产品结构化、市场主体多元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更大挑战。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有校园贷、信用卡、理财、保险等业务,也有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捆绑搭售、霸王条款等问题。同时,还有持牌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中侵害消费者权益各种乱象,比如暴力催收、息费定价过高、向未成年放贷、泄露客户信息等。上述业内新问题要求建立监管评价体系,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将消保工作内嵌到经营管理中。 为进一步完善行为监管工具箱,督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银保监会制定《办法》,整合银行业保险业消保监管要求,构建一套标准统一、兼顾特色、动态调整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监管评价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可增强银行保险机构消保工作针对性,督促机构对照监管要求检视自身消保工作薄弱环节,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实现监管要求与消费者保护全覆盖。消保监管评价不仅是消保监管的有力抓手,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将消保监管评价也视为对其消保工作的全面体检,成为提高消保工作质效的总抓手。 整体来看,《办法》共6章35条,包括总则、评价要素和等级、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评价结果及运用、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附则。《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等。评价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建设”、“机制与运行”、“操作与服务”、“教育宣传”、“纠纷化解”和“监督检查”6项要素以及24个指标。 据悉,《办法》为评价结果设置了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一级;75分(含)至90分为二级,60分(含)至75分为三级,60分以下为四级。其中,一至四级分别代表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中等、偏下以及落后水平。为增强评价结果精准度,二级和三级又细分为A、B、C三个等次。 对评价结果为三级的机构,银保监会将视情形依法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监管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内部问责等方式要求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和执行,必要时公开披露其不当行为。对评价结果为四级且整改措施不力的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在开办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等方面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办法》总结了过去几年银保监会消保监管实践和制度要求,构建了标准统一、兼顾特色、动态调整的消保监管评价体系。针对消保领域新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消保乱象,《办法》强化了银行保险机构对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强化消保审查、前移风控关口,防止产品“带病”上市。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办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和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评价内容。 《办法》的出台将为监管部门做好消保行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抓手,消保监管评价是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银保监会将根据消保监管评价结果对银行保险机构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每年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消保监管评价,推动提升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切实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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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集体经济信贷通”助力农业产业发展
近日,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上禾村的姜田里一派忙碌景象。笔者一走进村口,就看到上禾村党支部书记叶兴沛和村民们一起,在拔姜、理姜、打包…… 为了号召外出务工村民返乡种姜,上禾村大面积复垦撂荒地,鼓励农户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吸引了更多农户加入,村里免费给村民提供姜苗和肥料等,产出的姜由合作社保底收购,开启了“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新模式。“当时租赁、流转山地,给村民提供姜苗和肥料需要很大一笔钱,多亏了农商银行的帮助”。回想起当年为了扩大种植规模,急需资金运转时,赣州农商银行及时给予了100万元“集体经济信贷通”贷款支持,叶兴沛很是感慨地说道。 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主力军,赣州农商银行始终坚守“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依托本地农村市场,深挖农户需求,助力辖区种养产业发展。“集体经济信贷通”贷款,是赣州农商银行与章贡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局等部门合作,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作为贷款风险缓释基金,向农村集体经济发放的用于发展产业生产经营的贷款。每个村的“集体经济信贷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比一般贷款低2%左右。 在赣州,像上禾村一样,通过“集体经济信贷通”贷款增收、享受金融红利的集体经济组织还有很多。赣州农商银行牢牢抓住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精准施策,自“集体经济信贷通”贷款开办以来,已累计支持7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贷款3700万元。下一步,赣州农商银行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拓宽群众致富渠道,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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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17日介绍,7月13日~8月31日,广西开展为期50天的2021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力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阶段性清零,集中化解历史疑难欠薪陈案。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全区各市以及广西通信管理局等七个相关单位对各自辖区、系统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健全完善在建工程项目欠薪及治理情况台账,实施“三查两清零”,突出源头治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行动还将对2021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20人以上重大欠薪案件、欠薪反映平台确认欠薪线索、涉嫌欠薪网络舆情开展“回头看”,确保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措施落地有效,件件有回音。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欠薪案件将被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诚信扣分、纳入市场 “黑名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广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口袋书》等宣传资料送入企业、工地、社区,创新宣贯方法,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措并举,狠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全力推进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桂建通”的建设与运营。截至目前,“桂建通”平台已累计实名录入人数235万人、发放“桂建通”工资卡192万张、代发农民工工资546亿元。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欠薪案件、人数、金额与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0%以上,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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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专项整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部分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六方面重点整治任务。一是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责任主体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二是压实网络交易平台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三是清理整顿网络交易平台“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虚假广告宣传信息。四是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活动,指导机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五是加强政府部门公开查询信息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交互贯通,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与网络交易平台的对接运用。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落实,严格督促平台企业整改到位,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情况,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市场监管总局称,下一步,将分解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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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丁晓芳日前在银保监会“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农业、农村、农民始终是普惠金融服务的重点。今年以来,银保监会从拓展建档评级覆盖面、推动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做好金融服务与教育三方面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旨在为农村地区创设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 近年来,银保监会对“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非常重视,不断引导信贷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在打造多元化金融供给体系、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涉农主体的金融可得性不断提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同比增长29.62%。 “但农村金融服务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存在。”丁晓芳表示,缺信用缺信息是普惠金融工作中的痛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健全的问题,为农村地区创设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 据介绍,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拓展建档评级覆盖面。银保监会组织银行机构主动进村上门,为有需求的农户和当前融资难反映较为突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二是推动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银保监会积极推广安徽、河南、浙江等地经验做法,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鼓励银行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系统化、智能化、批量化的建档评级工作。三是做好金融服务与教育。加强建档评级结果的运用,合理满足融资需求,对于符合授信条件的涉农主体,鼓励银行开辟“绿色通道”;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信息,加大贷款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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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据文旅部官网消息,为加强网络表演行业内容源头管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研究起草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首先明确了网络表演经纪活动包括:网络表演内容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核验平台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资质,不得允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过期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在其平台内开展网络表演经纪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是此次监管的重点。《管理办法》强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的,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经其监护人书面同意。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在网络表演经纪活动中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侵犯未成年人权益。 对于诱导用户消费的行为,《管理办法》中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特殊对待、语言刺激、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据了解,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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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公布
青岛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公布南通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1个部门,共345项证明事项。清单的公布将进一步优化南通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根据公布的清单显示,多项涉及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等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证明事项,均可以推行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根据《通知》规定,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今年4月,青岛市印发了《青岛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在山东省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基础上,对照已公布的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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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将构建“城市+信用”治理新模式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指出,将推动海口构建“城市+信用”治理新模式,探索城市信用联盟机制,构建以“海澄文定”一体化综合经济圈等信用城市联盟,在多领域开展互通互认的特色场景信用惠民便企应用。 《规划》分为发展基础、发展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六部分。其中指出,海南省力争至“十四五”末,通过“诚信海南”集成创新、跨越式提升,初步建立全省市场主体全覆盖、政务服务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有力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建设、营商环境高标准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擦亮诚信海南“金字招牌”。 《规划》指出,海南省信用工作紧扣“国内先进、与国际接轨、与自贸区(港)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着力打基础、补短板、强机制、谋创新,推动“诚信海南”建设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立信、管信、用信”意识不断强化。因此,《规划》支持海口、三亚等城市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推动海口构建“城市+信用”治理新模式;推动三亚深化“信用游三亚”试点;推动儋州深化信用融资服务创新;支持各市县探索城市信用建设新机制、新应用。探索城市信用联盟机制,构建以“海澄文定”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为代表的信用城市联盟, 试行“联盟诚信电子标识”,鼓励在联盟内旅游、就业、公共服务、商务等领域开展互通互认的特色场景信用惠民便企应用。 《规划》要求,要以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为保障,以数据充分汇聚、有序共享、合规应用为重点,优化供给侧结构,全面提升信用服务能级。比如,要健全层次清晰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等。为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规划》指出,将聚焦需求侧应用,全方位对标对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战略任务,推进实施“信用+”十大工程,助力区域发展能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