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市长姜有为到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调研。他指出,当前沈阳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希望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进一步强化与地方政府的全面战略合作,协同创新,释放溢出效应,为沈阳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成立于1954年。多年来,在森林生态与林业生态工程、土壤生态与农业生态工程、污染生态与环境生态工程领域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为我国主要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改善生态与环境、保障食物安全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关键技术。 姜有为考察了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土壤环境大数据实验室、超级抗原研究重点实验室、东北生物标本馆,详细了解该所的科研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最新的科研成果及其应用等情况,对该所几代科研人员为沈阳振兴发展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 姜有为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与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共建沈阳植物园的实施方案,努力将沈阳植物园打造成展示生命世界的橱窗、城市文明的标志、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进而改善沈阳植物园的发展模式和应用生态研究所的科研模式,实现互利共赢。 姜有为希望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专家团队对沈阳生态建设作总体评估,为沈阳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利用提供可持续的技术支撑。特别是针对土壤污染与治理、土壤生态修复,区域水土流失及沙化问题治理,城乡林业结构调整,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地下水漏斗地区治理等工作进行科学评估,为沈阳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姜有为还希望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率,与沈阳市共建创新创业平台、共享智库研究成果和科技条件、共办大型重要活动等,形成对沈阳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为沈阳全面创新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他表示,市政府将精准施策,全力支持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发展。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辽宁省属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规定提出责任追究范围包括,机关管理方面,所属子企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集团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等。 二、在购销管理方面,责任追究范围包括未按照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三、在工程承包建设方面,责任追究包括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等。在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包括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等。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等。 四、在投资并购方面,包括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或投资并购过程中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在改组改制方面,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鉴证结果;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变相套取、私分国有股权等。 五、在资金管理方面,包括设立“小金库”;违规集资、发行股票(债券)、捐赠、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违规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等。 六、在风险管理方面,包括对经营投资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过度负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瞒报、漏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严重不符等。 七、在资产损失认定方面,规定提出,资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资产损失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和重大资产损失。 八、在责任追究处理方面,规定提出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其中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扣减薪酬方面,包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九、在禁入限制方面,五年内直至终身不得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有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人社局获悉,《沈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细则(暂行)》制定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者将被拉入“黑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以下简称拖欠工资“黑名单”),是指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列拖欠工资情形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 据介绍,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1.拒不支付一名农民工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未履行支付及监管责任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 (五)其他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另外,各职能部门对拖欠工资“黑名单”中的用人单位具体采取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一)市场监管部门对“黑名单”中的用人单位加大监管力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积极推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罚(处理)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纳入沈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平台。 (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到用人单位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在招投标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市信用中心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及时更新、维护。发展改革等部门限制其申请中央、省预算内资金。 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拖欠工资情形的,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拖欠工资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用人单位被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即行终止。
一季度,大连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7%,近5个季度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开复工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451个,完成投资318.9亿元,占大连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97.1%;大连市新引进50家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38.9%;国内招商也全面飘红,实现辽宁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53.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30.2%,同比增长19.8%,比计划增长率高出9个百分点。 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入推进东北振兴的首项要求进行部署。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为大连在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两先区”建设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大连市坚持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全面对标上海、接轨国际,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大连市以制度设计为引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大连市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的突破,营商环境排名显著提升,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的总体目标,设定全面优化政务服务、金融、人才三个环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法治大连诚信大连6个方面24项具体任务。 让“办事不找人”成为大连的响亮名片。春节刚过,大连市就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动员大连市上下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为推动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大连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据统计,一季度,大连市有34个部门和地区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为进一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沈阳市2019年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以小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全市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内及周边200米的食品销售者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一批无证经营、未进行进货查验以及经营来源不明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包装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等行为。 截至目前,沈阳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集散地经营业户及供应商6501户,发现问题168个,涉及108户,其中立即整改87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1个。 为从源头控制不合格小食品流出,沈阳针对中国小食品城和小商品大世界内部及周边食品销售者进行重点整治,对两个批发市场的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干脆面)、糖果(果冻)、水产制品、豆制品实施专项抽检,开展抽检210批次,不合格2批次,已依法处置。 此外,针对校园周边文具店、书店“跨界”销售食品的行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已发放主体责任告知书1053份。沈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中小学校均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教育将不少于10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