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夜里,已经连续奋战了6天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沈河大队正准备“收兵回营”,积蓄力量迎接新一天的战斗。23时42分,正在回程路上的他们突然收到市总队值班室接转的举报:沈河区有娱乐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营业。检查人员立即调转车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消除了疫情扩散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1月23日下午,全市文旅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员会召开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总队)高度重视,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为加强对文旅市场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总队于1月23日下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队长为总指挥的市总队防控疫情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执法行动组、投诉受理组、法律咨询组和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分管副总队长任组长,分兵把口,各负其责。连夜起草制定了《市总队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从1月24日(大年三十)起,市总队指挥部调集100余名文化执法队员,逐家逐户宣传动员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和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自愿关闭场所,主动暂停营业。1月25日晚,全市1385家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和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全部自主关闭,暂停营业。其中,关停网吧600家、游戏厅100家、KTV400家、电影院84家、游泳馆72家、舞厅80家、演艺场所30家、体育馆19家。关停率达100%。 1月26日(大年初二)起,全市文化执法队员采取三班倒的方式,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对文旅场所关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截至2月2日,市总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7人次,出动车辆267台次,巡查复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5635家次(其中网吧场所2037家次,歌厅1458家次,舞厅、夜总会126家次,游艺场所219家次,影院263家次,高危体育场所234家次,演出场所121家次,艺术品市场37家次,书店844家次,其他文化市场经营场所296家次),做到了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全覆盖巡查。
人民网沈阳2月3日电 (孝媛)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经营行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全国首张《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清单》。 《清单》中归纳了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野生动物及食品违法、产品质量违法等五大类共18种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较为常见并应当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的各类违法行为,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对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促进作用。 《清单》强调,要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对违法行为涉及此次疫情防治的,原则上均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和基准中的最高处罚阶次,其余与疫情防治无关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的裁量,按照原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疫情防治所涉及的产品范畴,不得随意扩大从重处罚的范围,不得随意提升或者降低处罚阶次。目的是通过《清单》的指引,一方面要对影响疫情防控、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坚决打击,另一方面要保护企业主动调配货源、合理设定价格等“保供稳价”的积极性,努力在打好疫情防控战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疫情期间和疫情过后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1月29日,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市雷神山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捐赠多台高端CT设备和软件系统,总价值2700万元,并创造了从接到需求信息到完成设备安装仅18个小时的“闪电”效率。 科技企业发挥研发优势生产急需品。沈阳上博智像科技有限公司除夕研发,初三出品,火线成为目前东北地区唯一一家红外热像仪生产企业。如今这款产品已应用于沈阳站、沈阳市公安局、农业银行等场所,可同时为经过的人集体测温。拜澳泰克(沈阳)生物医学集团科研团队春节期间召集德国、瑞典基因快检团队,成立应急预案小组,三国四地,四天五夜,不停歇研发,成功研制并产出十万人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中船重工(沈阳)抗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本来应用于功能服装等特殊领域的新品投放市场,用于公共场所消毒,30克即可供300平方米室内空间使用。 全员生产保疫区需求。沈阳三生制药有限公司原定正月初六恢复生产的计划提前到了初四,公司生产的重组蛋白药物——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被列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关键药物,目前正在全力为湖北、河南等疫情严重地区供货。同样,奔波在“救命线”上的还有沈阳迈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这里,研发、销售等部门人员都变身为生产人员,为了让更多患者尽快用上无创呼吸机,从大年初一开始,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目前已经为疫区供货700多台。
辽宁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据统计,2019年辽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万家,实现100%全覆盖;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762家,处罚和追回医保基金2.6亿元。 此外,辽宁还出台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飞行检查、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智能监控、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等创新手段,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今年10月,盘锦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门户网站,进一步推进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动态预警等工作,为政府各部门审批办理提供数据支撑,让信用联动监管更有力量、更有成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促进了营商环境和诚信社会建设。 年初以来,盘锦市智慧城市运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强抓”专项行动任务为抓手,按照“一网、四库、十二应用”的规划建设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包括企业基础库、代码映射库、应用业务库和比对分析库在内的全市信用信息库,搭建“信用盘锦”门户网站、信用数据管理、联合奖戒、大数据分析、信用可视展示、信用监测预警等12个应用系统,为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提供信用查询、监管和咨询服务。同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市直各委办局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信用信息纵向、横向互联互通。 截至10月底,盘锦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征集信用数据50余万条,发布政策法规、信用动态信息1944条、信用报告213个、红名单955个、黑名单315个、累计公示行政许可34276条、行政处罚2112条;向全国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反馈新增黑名单513个、通过信用修复撤销黑名单576个,新增需联合惩戒信息382条,通过惩戒撤销信息69条。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信用查询监管融合上,盘锦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轻量化”插件的方式,将联合奖惩业务内化成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必要环节,将各部门业务办理窗口系统的改造量降到最低,操作流程简便、应用体验良好,以最小化的成本实现对守信、失信主体的联合奖与惩,推动联合奖惩工作落实落地并持续实施。通过信用查询模块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业务系统和工作流程中,能够自动提供信用主体信息查询、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一键式”反馈惩戒或激励实施情况,归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加大了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的力度,提升了市场主体守信意识,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诚信社会建设。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辽宁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辽宁将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辽宁省医疗健康机构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全面实行网上行政审批,实现“一网通办”。完善医疗卫生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依法简化优化审批条件。全面实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 将加强医疗服务质控和评价。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在质控体系未能覆盖的专科领域,探索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等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医疗技术管理标准要求开展分类管理。将加强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管理,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建立和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辅助用药和高值耗材跟踪监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和药事服务管理。同时,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每年对公立医院开展综合绩效考核,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对于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辽宁将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完善纠风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严查重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医疗机构乱收费等谋利行为。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 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宣传的管理,严厉打击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加大督察和问责力度,建立省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严肃查处各级政府部门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记者从11月28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加强省辽宁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内容体现了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参考了省政府相关规章规定,吸收借鉴了部分省份信用立法的经验做法,突出了辽宁省实际。 在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披露方面,《条例》规定,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信息主体信用档案;制定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各行业、各领域需要记入信用档案的公共信用信息具体项目。信息提供主体要按照目录,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定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查询和政务共享三种方式通过“信用中国(辽宁)”网站等渠道免费披露公共信用信息。 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方面,《条例》规定了信息提供主体制定严重失信名单认定管理办法。并规定编制信用奖惩措施清单,明确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据、措施等事项。同时规定,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将信息提供主体报送的严重失信名单纳入其中。 在建立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方面,《条例》规定,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决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惩戒的,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解除惩戒措施的条件。信息主体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条例》规定,失信信息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要及时停止披露,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针对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相关行为,将依法处分公共信用信息有关单位的涉事人员,并对企业和个人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为深入推进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10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和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丹东市召开全省涉农创业担保贷款东部片区现场推进会。抚顺、本溪、丹东、铁岭市及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邮储银行分行和农担公司办事处的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8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全省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开展申报流程、资质审核等方面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本次推进会的召开对我省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11月18日,市长姜有为到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调研。他指出,当前沈阳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希望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进一步强化与地方政府的全面战略合作,协同创新,释放溢出效应,为沈阳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成立于1954年。多年来,在森林生态与林业生态工程、土壤生态与农业生态工程、污染生态与环境生态工程领域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为我国主要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改善生态与环境、保障食物安全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关键技术。 姜有为考察了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土壤环境大数据实验室、超级抗原研究重点实验室、东北生物标本馆,详细了解该所的科研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最新的科研成果及其应用等情况,对该所几代科研人员为沈阳振兴发展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 姜有为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与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共建沈阳植物园的实施方案,努力将沈阳植物园打造成展示生命世界的橱窗、城市文明的标志、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进而改善沈阳植物园的发展模式和应用生态研究所的科研模式,实现互利共赢。 姜有为希望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专家团队对沈阳生态建设作总体评估,为沈阳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利用提供可持续的技术支撑。特别是针对土壤污染与治理、土壤生态修复,区域水土流失及沙化问题治理,城乡林业结构调整,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地下水漏斗地区治理等工作进行科学评估,为沈阳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姜有为还希望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率,与沈阳市共建创新创业平台、共享智库研究成果和科技条件、共办大型重要活动等,形成对沈阳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为沈阳全面创新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他表示,市政府将精准施策,全力支持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发展。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辽宁省属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规定提出责任追究范围包括,机关管理方面,所属子企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集团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等。 二、在购销管理方面,责任追究范围包括未按照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三、在工程承包建设方面,责任追究包括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等。在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包括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等。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等。 四、在投资并购方面,包括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或投资并购过程中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在改组改制方面,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鉴证结果;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变相套取、私分国有股权等。 五、在资金管理方面,包括设立“小金库”;违规集资、发行股票(债券)、捐赠、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违规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等。 六、在风险管理方面,包括对经营投资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过度负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瞒报、漏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严重不符等。 七、在资产损失认定方面,规定提出,资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资产损失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和重大资产损失。 八、在责任追究处理方面,规定提出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其中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扣减薪酬方面,包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九、在禁入限制方面,五年内直至终身不得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有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