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使其履行了义务。 吴某是包工头,农闲时招募农民工为十里八村的村民修房建屋。王某于2021年4月应聘进入吴某组建的施工队务工,按照分工王某从事外墙粉刷工作。从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吴某共拖欠王某劳务费3.6万元。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吴某未履行义务,王某遂向界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吴某对法院的执行当儿戏,不理不睬。为尽快执结该案,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将被执行人吴某依法拘传至法院,并告知其必须无条件履行法定义务,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吴某迫于法律的震慑,当场履行了拖欠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工资款,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我把钱凑够了,现在就来交钱,能不能停止拍卖我的房屋……”2023年7月31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原来,李某看到自己的房子被挂上司法拍卖平台,才知道法院动了真格,便主动联系法院要履行案款20余万元,请求法院撤回拍卖。 2022年,李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黄某陆续借款20万元,但并未按时还款。黄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李某诉至灵宝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黄某偿还案款20万元及利息等内容。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时履行,黄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银行卡无足额财产,但名下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便第一时间将李某传唤到法院,面对面交谈,谈利害关系、法律后果,告知其若不及时履行,将承担房屋被拍卖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抓紧时间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仍是一副能拖则拖的态度:“我现在没钱还款,别人欠我的货款还没还呢,我得抓紧外出讨债,你们拍卖我房屋我也配合......” 经多次沟通未果,执行干警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将其房屋挂在了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出于人性化考虑,承办法官告知李某若在拍卖结束前履行还款义务,可随时中止拍卖措施,若最终未能及时履行,法院将房屋处置变现用于偿还案款,且需要主动腾房配合执行。随着开拍的时间越来越近,李某慌了神,主动联系法官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一幕。最终,被执行人积极筹钱,在房屋开拍前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我还尚欠李某多少货款,我马上将钱转入你们法院执行专户……”7月24日,林某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咨询其所欠货款情况,并当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有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到期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林某对此不予理会,既不申报财产状况,也不去履行给付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之后,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全国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林某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其在银行账户上仅有少量的存款,根本无法足额偿还全部债务,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对此束手无策。 该案虽然是小标的执行案件,但执行法官仍怀着一颗为民办实事之心,丝毫不敢懈怠,经执行线索摸排,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财付通等进行冻结,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致使被执行人林某寸步难行,最终被执行人林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并通过转账方式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我的银行卡里有进账,你们赶紧扣划后解除冻结吧,我着急用钱。”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在外出就医时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主动联系了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并履行了还款义务。 2020年5月至6月,王某多次向郑某借款总计人民币1万元,郑某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宁国市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于限期内偿还郑某借款1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王某的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通过线下走访王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一步了解到,王某家境比较困难,常年在上海打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电话信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但不是显示正在通话中,就是关机状态,呈现躲避执行的行为心态。鉴于近期无法确定被执行人的财物线索,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邮寄到王某的户籍地址。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王某日常使用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近期,王某主动现身联络执行法官,称看病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遂向执行法官提出解冻申请。执行法官当即对王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训诫,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还款。通过一番释法明理,王某称被冻结的银行卡中有进账,足以支付本案标的,请求承办人尽快予以扣划。 因被冻结的银行卡开户行均在上海,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于次日驱车赶往上海对王某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扣划,案件顺利执结后,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的司法强制措施均依法予以解除。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吴某拘传到法院,因其惧怕被拘留急忙履行了赔偿义务,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21年2月12日上午10时许,赵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界首市乡村公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吴某驾驶的小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经界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赵某与吴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赵某受伤后,住院治疗17天,开支医疗费7556.57元,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判令被告吴某赔偿原告赵某医疗等各项费用合计11278.53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吴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因查询不到被执行人吴某的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困境。 近日,执行法官获悉失信被执行人吴某躲藏的地点,便前往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一番说法拉理的批评教育后,被执行人吴某仍不愿意履行赔偿义务,法院遂决定对其实施拘留。这时,被执行人吴某看到执行法官动真格了,立马慌了神,他急忙认错,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吴某随即电话通知其家人送来了案款,至此,该案执结。
为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月都雷霆”专项执行行动。 “现在出发!”清晨6点,全体执行干警按照既定预案,分成两个组,迅速奔赴目的地,开展精准执行。 拖欠案款躲执行 送拘路上达和解 “我们是宜丰法院执行局的干警,鉴于你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现在依法对你进行传唤,起来跟我们走一趟。”第一组执行干警将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钱某“叫醒”。 被执行人钱某与申请执行人严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钱某一直躲避执行,该院决定依法将其传唤。 “我现在就想办法筹钱,求你们别拘我。”见法院动了真格,被执行人钱某瞬间慌了神。当日下午3点左右,通过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了4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严某某达成和解协议。 欠款不还拒执行 司法拘留忙履行 “被执行人张某拖欠了劳务款6000余元,一直以没钱偿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今天我们决定对其进行传唤。”第二组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 被执行人张某被传唤至法院后,依然态度强硬,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张某见状便立即联系亲人将全部案款转到了申请执行人黄某账户上。 此次行动共摸排案件7件,拘传被执行人4人,其中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18.6万元。
“你好,这里是延吉边检,现有一名姜某在延吉口岸出境,触发了查控报警,姜某即将乘坐7C8903航班飞往韩国,请贵院核实情况,是否限制姜某出境。” “姜某因有未了结民事案件行为,已被图们法院采取限制出境强制措施,感谢您的拦截”。5月15日,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延吉边检电话。 申请执行人金某于2021年9月6日到执行事务中心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40000元、案件诉讼费850元,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姜某、韩某名下财产展开调查,第一时间冻结被执行人韩某账户并查封被执行人姜某名下房产(特殊房产无法拍卖)。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姜某沟通,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姜某主动偿还金某执行款6000元。此时案件已进入无财产可供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对姜某、韩某采取限制消费令、限制出入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5月15日,被执行人姜某计划乘坐飞机前往韩国务工,于是便发生了上述一幕。事后,姜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自称用身份证购票时提示被限制高消费,抱着侥幸心理用护照购票,没想到在安检时被延吉边检人员拦下,自己后悔莫及,赔了机票也耽误了行程。5月16日,姜某主动偿还欠款26000元,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申请执行人金某同意对其解除限制出境,待被执行人韩某出国务工后偿还剩余款项。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在法律面前,被执行人没有侥幸的“安全区”。图们法院将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活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维护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钱已经收到了,谢谢法院!”近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仅用三天时间,快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此前,经法院判决,郑某、吴某需支付夏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当天,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法院,告知拒不执行的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主动申报三天内有一笔货款到账,承诺会配合执行。随后,被执行人在款项到账当天即履行了义务。
“20万元已经打到法院账户了,剩下的钱我们也和申请人协商好还款方案了,麻烦你们将吴某从拘留所里放出来吧!”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吴某家属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其家属表示第一笔执行款20万元已经打到法院专项账户。 李某与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吴某支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34万元及利息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吴某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吴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足额可供执行财产。后干警多次到吴某户籍地寻找吴某,始终未见其人。鉴于被执行人吴某拒不履行的行为,该院依法对吴某采取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消费令等措施。2023年4月1日,执行干警在对处于同一执行路线的多起案件进行常态化入户筛查时,发现苦寻不得的吴某就在家中。在执行干警面对面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履行无果后,该院依法将其传唤回院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得知吴某被拘留后,其家属主动找到申请人李某进行协商,当场支付第一笔案款20万元。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自3月23日灵宝法院“豫剑执行”第一次集中执行活动启动后,该院全体执行干警急当事人之所急,强化各类执行措施的综合运用,执结了多起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成效。接下来,该院将穷尽执行举措,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月12日,周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举报,称在潘集区贺疃镇某村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踪迹,值班干警核实信息后迅速出警,成功将被执行人依法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法院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但被执行人一直避而不见,此案件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却因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长期矛盾堆积,积怨较深,被执行人更是情绪激动不愿履行还款义务。 为妥善处理该案件,潘集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反复耐心劝解,在送拘路上继续对被执行人王某释法明理、陈明利害。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还款3万元,余下欠款申请人自愿全部放弃,被执行人的儿子当场将案款及执行费转账到法院一案一账户中,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