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发力,精准打击,依法关停了2021年第七批11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 自今年3月20日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的网站进行排查,前期已分六批次关停了67家仍在运营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开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进一步夯实了线下打击整治成果,巩固了线上线下治理闭环。 此次的关停涉及中国数字仿真联盟、中国洗车行业联盟、中国泰山北斗联盟、中国城市清洁清洗管理协会、中国集邮文化中心等11家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网络监测与排查,线上线下同步查处,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对于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非法社会组织发起人,还将提请工信部门依法纳入违法互联网站(主办者)黑名单。欢迎社会各界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通过“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线索信息。 再次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者参与其活动时,务必注意核查其身份。全国社会组织的登记信息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等渠道在线查询。 附:2021年第七批被关停网站的11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数字仿真联盟 2.中国洗车行业联盟 3.中国泰山北斗联盟 4.中国仿真技术产业联盟 5.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 6.中国新世纪学习型家庭全国联盟 7.中国城市清洁清洗管理协会 8.北京汉服协会(汉服北京志愿服务协会) 9.中国华夏万里行书画家协会及其下设机构 10.中国集邮文化中心 11.国际易学风水研究会承德分会
近年来,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突破口,巩固农安县信用档案建设的实践成果,深化顶层设计,“一盘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由扩面求广向点面结合、精准规范发展。2020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推进20个省级信用管理行业示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机制成为示范项目之一。目标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涉农县(市、区)和涉农乡镇100%试行信用管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的主体信用档案基本全覆盖。目前,逐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正稳步推进,为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具体而言,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试点应用,完善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 2015年印发《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种养业黄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苏农规〔2014〕5号),明确了种养业失信行为分级标准、“黄名单”和“黑名单”认定办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提请省政府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印发《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6号),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并在64个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开展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探索形成县级地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发展路径,为全省面上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2019年11月印发《关于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乡镇监管的星级评定内容,要求乡镇监管站“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记录,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2020年,编制《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相关信息的归集与分类、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等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20〕5号),组织昆山市、淮安市淮安区、高邮市、句容市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的信用监管试点,通过试点丰富和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信用信息财经管理程序和方法、信用评价、信用结果应用、信用修复、法律责任等内容。2021年编制地方标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初稿,目前正在筹备送审,为全省下一步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推动主体入网,加快电子信用档案建设 2019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的通知》(苏农质〔2019〕13号),统一全省重点监管对象范围,要求各地依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组织乡镇监管站在线采集、审核上传重点监管对象信息,入网即信用建档,实现建档主体信用信息电子化管理。2021年,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调研讲话指示精神,以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苏委农发〔2021〕4号),要求各地推动登记在册并正常运行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符合省定标准的规模种养殖户“应入进入”,确保到2021年底,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监管的主体达10万家以上,组织开展入网主体基本信息核查,全面实施入网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力争实现入网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生产经营档案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目前,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累计入网生产主体9.2万家,采集的信用档案数据包括基本情况、生产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追溯(合格证)标签打印情况、被监管执法情况、农产品被抽检情况等多种信息。 三、完善平台系统,加强信用监管信息化支撑 以省级集中建设为重点,升级整合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系统,2019年正式上线“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设立监管、追溯、监测、执法4个子系统,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2020年起,对照信用管理要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组织信用管理模块开发,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领域。主体基本信息、生产档案和投入品使用信息与平台追溯子系统数据融合,监管、执法、农技服务培训信息与监管子系统、执法子系统数据融合,产品质量信息与监测子系统数据融合。平台数据关联基本完成调试。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计分标准,机器评级、自动记分、结果分析、查询、信息告知、信用信息移动端应用等功能模块正在加快更新和完善。 四、强化信息应用,探索分级分类监管 强化主体生产信息应用。2021年起,由追溯平台生成某一时段、某一区域、重点产品的生产主体名录,根据名录严格实行“双随机”抽样、“双随机、一公开”风险排查。上半年,开展例行监测6804批次,例行监测合格率99.4%,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开展监督抽查160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8批次,问题发现率明显提高;风险排查抽取了22个县(市、区)46家生产经营主体、2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印发了《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反馈意见的函》,切实促进了掌握真实情况、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强化检测、监管、执法信息应用。印发《关于在农产品评选荐优活动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农办质〔2021〕9号),要求将各类获奖产品抽检不合格及行政处罚信息,及时通报评选鉴优组织机构;要求各组织单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评选、推荐、遴选等的前提条件和否决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与监管工作无缝衔接。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目前正在调研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计划年底前完成3万家以上主体的等级评定,下一步将推动监管与信用等级深度结合,将监管力量集中到真正危害质量安全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环节上来。 五、加强资金扶持,保障信用监管示范创建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有足够地投入。2021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达1亿元约束性资金,对各地开展主体入网行动进行奖补;下达180万元指导性资金,支持各试点县推进信用(精准)监管试点;省级单位农业项目资金累计落实110万元,推动实施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优化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研究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今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部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高质量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机制示范创建,着力破解科学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三个课题”,切实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效能。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2021年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下列组织的活动线索(如活动场所、负责人等),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 1.中国企业架构协会 2.华夏文学发展联合会 3.中国城市朗诵联盟 4.中华生活方式医学会 5.中国框画行业厂商联合会 6.中国国家靶场监督协会 7.中国实用射击协会(合法登记的为中国射击协会) 8.中国船员协会(合法登记的为中国船东协会) 9.中国质量认证发展委员会 10.中国国家质量认证评审委员会
“全国幸福教育发展共同体”未经登记,擅自以非营利组织名义进行活动。11月1日,上海市民政局对“全国幸福教育发展共同体”依法作出取缔决定。11月4日,执法人员到该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羁押场所送达了取缔决定书。 经查,“全国幸福教育发展共同体”成立于2018年10月,对外自称是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接受教育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制作了标识、制定了章程。该非法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通过开设所谓的官网进行宣传,在全国24个省市发展了200余家学校为会员,每年收取会费2000至10000元不等。同时,该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王某借助该非法社会组织平台,在线下以品牌形象宣传、助推教师发展、校园文化策划、校本课程开发等项目名义大肆敛财。此外,其发起人王某盗用刊号,在会员中发行付费会刊《教育学》。 针对以上违法事实,上海市民政局启动本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执法协同机制,与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办案,依法查处。通过执法联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本市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依托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彻底瓦解了这一涉及全国多地,侵害多家学校合法权益的非法社会组织,有力保护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上海市民政局将坚持系统思维,继续健全打非常态化机制,继续完善各方合力的“团战”模式,坚持露头就打,让非法社会组织无机可乘,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民政局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如对社会组织的身份不明,可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核实,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上海市民政局执法总队021-63215555进行举报。
2021年11月4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社会组织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座谈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文件,听取了部分全国性及北京市级社会组织对参与“粮食节约行动”的意见建议及贯彻落实措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等8家全国性社会组织,以及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等2家北京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充分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坚定意志和坚定决心,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粮食节约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广大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必须深刻认识到,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事关社会文明进步,事关家庭和个人切身利益;必须深刻认识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无论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和精神永远不能丢;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源缺乏、人多地少,必须对粮食安全树立危机意识,特别是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深刻认识到,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是社会组织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底线思维,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社会组织特别是与粮食紧密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自觉与方案总体要求、各项措施对表对标,在各行各业大兴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之风。下一步,要重点做好“四个一”工作:发一项行动倡议。号召本行业积极参与到粮食节约行动中来。搞一次专题教育。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在本组织和所属会员中集中搞一次“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建一套制度规范。督促会员单位重新制定本单位节约粮食、防止浪费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制定,将节约减损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粮食和餐饮生产、加工、服务全过程,以扎实有效的制度和标准来约束规范浪费行为。树一批先进典型。用典型和榜样的力量,影响带动更多人员、更多单位参与行动,引领社会营造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广大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节约粮食、防止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党建引领。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负责人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坚决防止粮食餐饮浪费行为”专题活动,引领全体会员和广大群众自觉节约粮食、防止浪费,真正让勤俭节约成为习惯和风尚。要强化责任落实。成立防止粮食、餐饮浪费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和所属行业防止粮食、餐饮浪费的统筹协调和工作领导。要动员指导会员单位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制度和责任落实。要强化监督考核。加强自我监督、相互监督和媒体监督,曝光粮食、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完善考核机制,将防止粮食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内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会员单位评估内容,切实防止浪费情况发生。
“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自称是由中央编办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注册,主要开展专业人才的培训、评价、测评、考核、归库、人才推介配送、档案及证书查询等840种类的服务工作。下设“中国专业人才库艺术文化考评管理中心”“中国专业人才库瑜伽考评管理中心”“中国专业人才库在线教育考评管理中心”等分支机构38个。其自设网站(网址http://www.stscpd.org)设有“中国专业人才证书查询系统”等功能模块。 经北京市民政局审查,“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并未在民政、市场监管、事业单位等部门登记。经过多方取证,北京市民政局认定“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及其38个分支机构为非法社会组织,于10月19日对其依法取缔。北京市民政局将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用力,确保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名单(共38个) 中国专业人才库艺术文化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瑜伽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在线教育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医学美容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康养产业培训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母婴照护师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学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老年照护师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道医养生学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心理学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沙画艺术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家政服务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应急安全培训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退役军人创就业指导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艺术发展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细胞检测师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少儿游泳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婴幼儿早期教育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易学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生命能量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星相学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机器人技术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艺术类培训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创新教育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防水工程师考评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大学生创就业指导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乡村振兴创就业指导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河南运营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驻北美办事处 中国专业人才库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专业技术模块类专业技能培训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 中国专业人才库健康管理发展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自主创业研究发展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五伦关系研究发展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自主健康管理中心 中国专业人才库智能财商商学院 中国专业人才库教育实践研学中心
10月22日,国资委召开行业协会支持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题会,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谭作钧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能源电力保供中的积极作用,为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中央企业千方百计组织生产,调动一切资源扩产增销保供。能源电力保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有关行业协会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优势,为保供多做贡献;加强政策研究,多渠道听取行业声音,及时反映企业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与行业企业联系沟通,动员各类企业开足马力、挖潜增产;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稳定煤炭市场;树牢底线思维,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时掌握行业运行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为保供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同志介绍了本行业保供面临的形势、协会前期开展的工作及下一步建议。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日,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养护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出台《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开展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抓紧研究出台公路养护招标投标、信用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公路养护市场行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办法》提出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科学合理设置全国统一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类别和条件。二是推动实施网上申报、一次审批、全国通用。三是开展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实施告知承诺制试点。四是全面加强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做好政策出台前已取得资质的衔接。 《办法》明确,将指导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网上申报、审批和监管服务平台,自明年1月起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和监管,优化申请流程和政务服务,便利市场主体。规定公路养护资质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后,5年内有效,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在实施告知承诺制试点上,《办法》明确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行告知承诺,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确对承诺事项的核查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办法》强调,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主体、内容、方式以及撤销、注销资质的情形。拓宽监管措施,建立违法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许可机关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 同时,《办法》还指出,加快完善公路养护信用和招标投标等配套政策,组织技术单位总结北京、上海等地做法,对标国内国际先进经验,抓紧研究出台公路养护招标投标、信用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公路养护市场行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通过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服务和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我国公路养护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国公路营商环境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近日,民政部依法对刘彪慈善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刘彪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0;将基金会大额资金出借给企业,借款及利息一直未收回,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以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部分第(五)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民政部对该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是开展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活动。以“弘扬诚信精神,改善消费环境,提高供给质量”为主题,在全市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开展“守信经营单位”评选,通过企业报名、区县推荐、部门征信、公开公示等,首批确定“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71家并授牌,营造全市守信经营浓厚氛围。二是开展“互联网+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搭建淄博市家政服务信用平台,推行家政服务“上门卡”;健全完善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家政服务员信用分类管理。截至三季度末,全市18家重点家政服务企业、7427名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录入淄博市家政信用平台。三是开展商贸流通企业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深入开展绿色商场、绿色仓储、城乡配送等示范创建工作,突出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行业诚信建设水平。目前已先后指导创建全国绿色商场2家、全国绿色仓储企业2家、省级城乡配送示范企业4家、省级以上分餐制示范企业5家、省级绿色餐饮企业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