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机动车维修“暗箱操作”损害消费者权益,餐饮经营者勾结客车司机“宰客”,网约车无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这些难点、痛点问题,关切民生根本,事关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始终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行业深入开展对相关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精准监管等方面全方位发力,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的一种新型业态,在为公众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对网约车实施依法监管、有效监管、科学监管,确保行业安全、有序、稳定发展,符合各方利益。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顺应互联网新业态的特点,积极探索运用信用手段监管引导网约车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 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透明运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公司网站等显著位置,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调价机制,包括运价机构、计价调价规则、费用参数等,确保内容规范透明和通俗易懂。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通知,要求各平台公司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及运价标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引导企业、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印发《关于学习借鉴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有关经营做法的通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履行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作出规定,引入第三方机制,提升信用考核专业水平,构建多元共治的信用监管新格局。截至目前,已有190余家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250多万张、车辆运输证约104万张。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网约车信用监管治理手段。 根据信用考评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2018年起,广州市客运管理处会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2019年度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共对70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8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及47660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了考核。 相关信用评价结果既注重正向激励作用,也突出负面惩戒效果。在出租汽车运力指标投放工作和其他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广州市将出租汽车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内容作为重要指标,择优选择。在2019年度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运力指标招投标工作中,相关招标公告中明确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否决其投标。 针对评价等级较低、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较多隐患问题的企业,广州市相关部门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双随机”抽查中增加检查频次、比例,抽查计划、任务及结果均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布。 以失信治理为重点督促平台整改问题。浙江省绍兴市网约车“平台许可经营,司机持证上岗、车辆持证载客”的合法化营运环境基本形成,但仍存在不合规情况。根据七部委办公厅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今年1月,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赴某网约车平台绍兴分公司开展了入驻式检查,检查的最大特点就是以交通出行领域失信治理为重点。 检查组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施了“掌上执法”,通过查取资料、随机抽查、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平台的合规经营、安全生产、维稳安保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查实,该分公司存在违规派单行为22起,现场调查取证并对相关平台实施行政处罚11万元。检查结束后,管理部门通过“信用绍兴”向社会公示平台有关失信行为。各有关部门在名单有效期内,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督促平台规范经营。 2019年年底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对神州专车等18家已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了2次全方位的安全诚信经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了相应行政处罚。 针对复工复产后网约车交通违法失信突出的情况,2020年6月,昆明市相关部门再次对18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了专项整治,依法对方舟行、首汽约车等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对云南出行、曹操专车等2家平台公司分别处1000元和3000元罚款;对神州专车、途途行、民途出行、斑马快跑等1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员,责令停车并参加7天整改学习。 信用管理成为重要监管手段。在江苏省,一些地方将网约车平台企业及驾驶员纳入了信用管理范围,相关信用记录成为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 无锡市,自2017年正式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信用考核,考核对象为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针对企业和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进行信用记分;2020年8月1日起,将网约车平台企业及驾驶员正式纳入相关信用管理范围。 泰州市,对查获的非法网约车驾驶员,按严重失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每周上报给市信用办。 徐州市,针对出租汽车、网约车建立了相关信用管理档案,结合企业年度审验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其实施信用管理。结合信用考核情况,今年5月份,依法注销了易到、曹操、及时雨3家在当地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形成信用约束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体系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构建与现实需求和时代要求相符的长效化治超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治超工作能力和水平,对于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健康可持续的货运经营发展环境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交通运输部在持续强化传统治超监管措施的同时,依法运用信用约束手段加强专项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失信行为与惩戒措施明确。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等10种行为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的认定、公示、发布和报送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能力提升。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所属管理机构,将失信行为涉及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货运车辆、失信行为种类、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定期报送。印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审核说明》和《名单认定的常见问题的解答》等文档,实现格式统一。交通运输部每季度根据信用治超工作开展情况,面向行业通报各省(区、市)的失信名单报送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督促各地提升工作水平。 各地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积极推动省级信用治超工作抓落地、见实效,建立了常态化线上沟通和指导机制。利用线上工作群及时沟通解决信用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省(区、市)机构调整导致失信名单报送人员调整等情况,委托技术支持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保证名单报送工作有序衔接。截至目前,组织各地按季度认定、公示、发布了14个批次共计4609条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名单。其中,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共计汇总失信名单数据825条,并在“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等网站发布。 信用治超结果广泛应用。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28项联合惩戒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对于已进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实施重点监控。 信用治理宣传引导强化。“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治理超限超载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使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等各相关方面了解政策,增强合法运输、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对严重超限超载典型案例等进行公开曝光,凝聚诚实守信、依法治超的社会共识。 机动车维修“健康档案”让消费明明白白 针对机动车维修市场结构不优、诚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交通运输部以诚信治理为抓手,大力推动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使维修过程可追溯、透明化,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 诚信管理政策完善。交通运输部推动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一步明确信用监管要求,为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提供了坚实保障。修订并重新发布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集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信息并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认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黑名单”。 信用监管手段强化。针对机动车维修领域消费不透明、诚信不到位问题,交通运输行业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建立了全国机动车维修数据档案。截至2020年9月,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累计采集维修记录4.6亿辆次,为超过1.06亿辆汽车建立了“健康档案”。该举措实现了对全国范围机动车维修记录的真实可靠采集和多样化信息服务,过程留痕、透明消费,为维修行业纠纷处理提供溯源依据,有效解决了以往维修行业纠纷处理中车主普遍反映的“投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司法鉴定费用较高”等问题,提升了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服务品质。 协会和企业带动作用有效发挥。指导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开展“全国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维修企业的优势和积极性,深入宣传行业政策、标准规范;建设“信用汽修”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搭建“信易修”平台,通过50场全国巡展会议,向近万家企业普及信用知识和行业信用建设发展情况;组织开展了“车大夫”“专家义诊”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活动;指导维修企业推出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上门接送等便民服务;鼓励连锁维修企业发挥点多面广优势,展现品牌引领作用,推动维修企业的诚信建设。 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力引导并促进了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好评。 专项治理餐饮经营者勾结客车司机“宰客”乱象 群众利益无小事。通过媒体得知贵州、湖南等地存在餐饮经营者勾结客车司机“宰客”乱象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自今年6月份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经营者勾结客车司机“宰客”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惩治此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各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已梳理长途客车就餐点2325个,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点747个、接驳点488个,并强化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治理“宰客”乱象,立足长效,力求彻底,务求实效。通过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信用监管,形成了较为严密的预防治理体系。 事前压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客运企业科学制定运营方案,合理选择中途就餐场所,加强司乘人员人员培训管理和动态监控,保障旅客休息、就餐等基本权益。 事中加强联合监管。以省为单位建立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清单,联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停靠就餐场所经营资质、食品安全、卫生调价、消防安全条件和价格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事后加强依法惩戒。发现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存在强制交易或者变相强制交易、贿赂、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卫生、消防安全等隐患等,立即责成整改,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客车司机参与“宰客”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其作为恶性服务质量实现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并责成企业对涉事司机采取停班措施,开展专题警示培训;情节严重的,对其依法严肃处理。 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公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记录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畅通信用信息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客运站、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12328、12315服务监督电话,指导电话服务中心高度关注“宰客”乱象投诉举报,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并做好情况反馈,形成管理闭环。 夯实诚信基石需要久久为功。交通运输部将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构建诚信社会、诚信中国贡献交通力量。
在“控辍保学”过程中能不能做到真实的控辍、精准的控辍,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日前,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教育部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确保不出现数字控辍、虚假控辍等问题。 一是建立了台账销号制度。教育部建立了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记录了每一名辍学学生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原来在哪个学校等具体信息。“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劝返复学的情况,实时地、动态地更新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劝返一个销号一个,台账及实地、实时地进行更新,进行动态管理。”吕玉刚说。 二是建立了月报复核制度。教育部要求每个省于每月的15日上报控辍保学的情况。月报要建立在各地教育部门对当地的控辍保学工作及时核实、检查的基础之上。教育部要求各地上报的学生信息要与学籍信息系统相统一,要与扶贫部门掌握的辍学情况相统一,“几方的口径、情况要一致,不能一个部门一个数字,必须要准确,保持工作的严谨性、协调性,实现闭环管理,不能有漏洞。”吕玉刚说。 三是建立了抽查复验制度,特别是对一些数据变化快、变化幅度比较大的地区,教育部会及时派出专家、干部包括记者进行调研复核,入校、入户查验具体情况,防止有瞒报、漏报、有水分等问题的发生。 吕玉刚介绍,结合秋季开学,教育部要求各省对劝返复学情况、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就是针对过去台账和现在劝返情况,作出全面的复核验收,要坚决挤出水分,做到真实可信,经得起历史的检查、经得起脱贫攻坚的验收检查。”吕玉刚说,针对一些瞒报、虚报、漏报的情况,教育部也将加大问责查处的力度,确保工作真实可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和规范我国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了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36条措施,综合起来可以概括为“四个两”,即“两个明确”、“两个促进”、“两个维护”和“两个推动”。 一、两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家政服务业”和“员工制家政企业”的涵义。《意见》将“家政服务业”定义为: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这是第一次以国办发文的形式对家政服务业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根据这个定义,家政服务业服务对象是家庭,服务人员是专业人员,服务地点可以是进入家庭成员住所,也可以是固定场所集中提供,服务内容是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家庭生活照料,服务性质是有偿服务。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员工制家政企业”的定义。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家庭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根据这个定义,员工制家政企业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依法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二是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三是支付或代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四是进行持续培训管理。该定义将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企业,也界定为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大扩展了传统理解的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员工制企业范畴。 二是明确了工作机制和责任划分。《意见》明确国务院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家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对于《意见》提出的三十六条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了负责落实单位,保障了《意见》的贯彻执行。 二、两个促进 一是促进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素质的提高。家政服务业发展至今,制约家政服务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中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是从业者素质有待提高。优秀的从业人员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意见》紧紧抓住家政服务发展中的这个痛点问题,提出通过三个方面的措施来提高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素质。首先,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教育方面,《意见》要求原则上每个省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政府通过资金支持、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等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在培训方面,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编制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对家政培训的支持。其次,畅通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发展路径,支持家政从业人员多渠道提升学历层次。第三,在一些奖项评选表彰上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将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范畴并给以积分落户方面的照顾。 二是促进家政服务有效供给的增加。在家政服务扩容方面,《意见》也提出三方面措施。首先,通过税收减免、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政策支持家政企业发展。其次,通过建立家政服务城市与贫困县稳定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困难学生、贫困劳动力等家政培养培训机制,为贫困地区人员和特殊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第三,培养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领跑者”。 三、两个维护 一是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由于家政服务工作性质,当前绝大多数家政服务采取中介模式,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难以保障。针对此问题,《意见》多措并举着重推动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允许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服务人员自愿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允许员工制家政企业灵活确定工时,与家政服务人员协商明确休息休假和补偿办法;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优惠政策;以及通过社保补贴、支持提供员工宿舍等方式支持重点城市率先发展员工制企业。除此之外,《意见》还明确通过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等措施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 二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意见》提出三个方面的措施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先,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意见》要求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其次,建立诚信保证机制。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第三,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 四、两个推动 一是推动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各地要制定或者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是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及与相关产业的融合。《意见》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要求统筹考虑家政与养老、育幼等服务,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同时推动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家政服务产业集群。
近日,为期3天的福州市首期家政服务业诚信建设专项培训落下帷幕,50名家政从业人员顺利结业。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专项培训作为福州市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的举措之一,全部免费,接下来计划每周一期常态化开展。 此外,福州市还升级了家政互联网平台,建立了家政员动态信用分值管理系统,实现了家政员全流程5大类19项动态信用评分,直接明了地呈现及推荐优质家政员。家政员的信用分关联家政机构的信用分,以此激励家政公司严格管理所属家政员,改变从业人员管理混乱的现状。 据了解,专项培训由福州市商务局主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协办。培训期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的老师通过法治与道德教育、礼仪、安全、育婴重点等课程讲解,有针对性地提升家政从业人员水平。 福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免费专项培训计划每周一期,每期3天,每期学员数量控制在40名至50名,培训人员为愿意从事或已从事家政员、育婴员工作的从业人员,年龄18岁至60岁。“学员满勤才能通过培训,颁发行业协会的培训证书,并在福州家政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数据库进行展示,优先向消费者推荐,上岗情况及消费者评价等线上可查。” 据介绍,近年来,福州市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现有2000多家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家政,登记造册家政员2万多名,但行业发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 “平台打通了经过公安部接口的身份核验系统,实现实人、实名、实证认证,确保了家政员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规范了家政员体检,明确了体检项目、体检机构、体检结果上传流程,杜绝体检结果造假行为。”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林桂辉介绍,目前,平台已经完成升级,正在完善家政员人证核验数据库。“家政公司采集从业人员实时拍摄的照片和身份证信息,通过系统上传与公安部门的人员备案信息进行人脸比对,人证核验通过,才能发布到平台上供市民选择。”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委网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正式启动,行动时间为7月至11月。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营造浙江省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从2017年开始,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已经连续开展了三年。2018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打击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提供伪劣商品服务、不正当竞争、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网站、网店25余万个,现场实地跟踪检查3.2万余个、次,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近2.5万条,责令整改网站1万余次,关闭网站2700余个,责令平台关停网店2900余个。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开展各领域专项监管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重点围绕一些各界关注热点领域,包括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加强流通销售餐饮环节食品等商品抽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