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信用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价值导向,今年以来,合水县以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契机,在交通、旅游、行政审批等领域探索启动了“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一批惠民便企应用场景,致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为加快推动信用激励措施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应用,合水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行业职能,制定出台了《合水县交通运输“信易行”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获评劳动模范和国家、省、市、县道德模范的合水居民,可享受更加优惠、便捷的出行服务,在县城区内免费乘坐公交车,强化了“信易行”纵深推进的制度保障。为推动“信易行”应用场景走实见效,合水县交通运输公司积极发挥国企担当,与工会、文明办等单位对接,摸清历年获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的道德模范和劳动模范名单,统一制作“信易行”通行卡,乘坐城区公交出示此卡即可免费乘坐。目前,共发放“信易行”免费通行卡7张。 “信易行”免费通行卡的发放和使用,为诚信主体提供了更优惠、便捷的出行服务,实现了“信用越好、出行越易”,营造了“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社会氛围,开创了“诚信合水”建设新局面。
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选择在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五个省份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信用评价对象包括试点省份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设置A、B、C、D等4个等级。 目前,信用评价初步结果已经完成,6646家商标代理机构和10597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分别在5个试点省份县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其中部分机构和人员因存在负面信用信息被扣减信用积分并调整信用等级。 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对于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办法和相关指标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商标代理信用评价机制,促进商标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对接服务机制,创新对接服务模式,优化投融资监测功能,引导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全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积极推动享受国家信贷优惠政策的项目纳入储备。对可以享受贷款贴息、再贷款等信贷优惠政策的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领域项目,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推动纳入政策支持类项目库。 引导出台专项信贷政策。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配套专项信贷政策,创新产品服务和融资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项目审贷,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券商、基金、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强化对清单内项目的综合金融服务。指导全国农担体系坚守政策性定位,突出做好对粮食、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信贷担保服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二是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研究谋划过渡期结束后的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三是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四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五是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促进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融合。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通知》中信用相关内容: 支持农民增收致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积极推广线上审批,支持金融机构推广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广“整村授信”等主动授信、批量授信业务模式,加大高素质农民信贷支持,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更好满足农户“短、小、频、急”资金需求。为农民通过金融机构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高信用等级债券提供服务,提高农村地区购债便利度。 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工具,拓宽市政公用设施延伸、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等新型城镇化领域的资金来源。 金融赋能乡村文明善治。将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相融合,探索将村民“无形”信用资产转化为“有形”信贷资金。 支持数字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实现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整合,集成支付业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功能,打造金融“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应用场景。 强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完善农业信贷直通车服务,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平台的协作,深化涉农经营主体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帮助金融机构提升客户识别、风险防范和产品创新能力。 优化金融服务机制。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提升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就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发布通知,明确对以生态修复等各类名义违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问题,将作为督察内容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部将针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综合运用公开通报、集中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严格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边界。准确界定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性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要以治理受损地质环境、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重建生态系统,改善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产品供应及服务能力为核心目标。不得将工程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煤田(层)灭火排险项目等“包装”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立项实施。厘清生态修复与开发建设管理边界。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监管与督察执法协同配合,建立完善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检查信息共享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增强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要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将从事矿山生态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实施信用惩戒。要进一步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通知提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采矿、违规处置土石料等行为,要组织调查核实,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制止,对违法采矿问题严肃查处,对违规处置土石料问题纠正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职务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深化合作,在信息共享领域取得显著成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推动政务信息整合共享,自2017年起,市场监管总局就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信息共享合作关系,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企业基础信息,为各部门依法履职强化数据支撑。截至2024年6月底,共推送企业基础信息1.04亿条,为15个中央部门和31个省级地方政府累计提供查询和验证接口使用量16.76亿次。 为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自2021年起,市场监管总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共享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年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10项信息,使金融机构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判断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推动化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不敢贷、不愿贷倾向。截至2024年6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调用接口773.28万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每月定期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包括企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双公示”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信用修复结果信息,至今已累计共享超过1.36亿条数据,丰富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资源,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精准监管、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工作提供了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以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持续增强监管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带动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意见》围绕持续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探索监管创新、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一是夯实工作基础。要求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一指引”,优化完善工作平台,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二是科学实施抽查。要求聚焦失信造假等行为,全面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统筹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做好抽查检查与执法执纪衔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十种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类型,满足各领域不同抽查对象的需求。建立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修复机制,鼓励支持经营主体便捷高效重塑信用。四是强化联合监管。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双随机监管机制,明确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五是探索监管创新。鼓励开展监管创新试点,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进跨区域联合抽查、“综合一次查”等监管新模式。六是强化制度保障。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明确不应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情形,解决监管执法人员后顾之忧。
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个依法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典型案例。案例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和行骗手段进行剖析,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辨识和规避该类骗局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依法查办相关案件的指导。 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有效维护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11月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梳理排查相关问题线索,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打击态势,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今年以来,财政部积极研究提出一揽子财税政策措施清单,统筹安排存量政策和新增政策,用好补助资金、政府债券、税收、政府采购、财政贴息等多种工具,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在加强资金政策统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明确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用好中央财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统筹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同时,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此外,还强化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配合,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助力投资和消费。 在强化中央地方协同,推动大规模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中央财政已预拨部分资金,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中央财政还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完善家电等绿色回收体系,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助力地方统筹推进家电等以旧换新。 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方面,中央财政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予以支持;研究制定对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推动相关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中央财政多措并举,各地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财力情况,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印发本地区落实方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地方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司法部还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一批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新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示范和指引。 此次专项行动推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 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比如,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开展涉企宣传等。让企业更愿意、也更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比如,加大涉企行政复议的案件调解、和解力度,邀请工商联、商会等共同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等。 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比如,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监督力度等。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选取1-3件重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比如,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加强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点提示单等,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比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等。专项行动期间,对将近五年内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督促履行到位。 司法部介绍,去年以来,各地行政复议机关办理了大量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司法部遴选了一批公正高效解决涉企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事项,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