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司法部还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一批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新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示范和指引。 此次专项行动推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 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比如,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开展涉企宣传等。让企业更愿意、也更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比如,加大涉企行政复议的案件调解、和解力度,邀请工商联、商会等共同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等。 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比如,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监督力度等。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选取1-3件重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比如,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加强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点提示单等,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比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等。专项行动期间,对将近五年内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督促履行到位。 司法部介绍,去年以来,各地行政复议机关办理了大量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司法部遴选了一批公正高效解决涉企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事项,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加大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行为整治力度,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截至2024年5月,共发现并处置17起涉嫌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备案企业”等名义虚假宣传的不良行为,相关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对原有标准备案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企标平台)即可完成自我声明公开,无需再“跑腿”备案。当前该制度已成为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一环,取得显著实施成效。然而,近期个别企业编造“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备案企业”或相关机构“企业标准备案”等证书、牌匾用于宣传,误导其他企业及公众,涉嫌虚假宣传,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与推进。 为整治虚假宣传乱象、加强企业标准管理、维护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严肃性,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迅速打出“组合拳”:开展梳理排查,对企标平台疑似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企业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及时发出警示,通过企标平台发布警示信息,提醒企业、公众注意防范;畅通举报渠道,明确举报途径方法,鼓励企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严肃处理整治,责令涉事企业限时整改,并在企标平台进行公示。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明确公告不开展企业资质评价工作,不颁发有关资质备案证书,若发现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名义进行“企业标准备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对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加大企标平台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处置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公众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点举措》共10个部分,40条具体措施,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围绕整体优化目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落实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的要求,提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 《重点举措》明确要持续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维护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强调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正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问题。 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研究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机结合,拓展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 《重点举措》指出要提高智慧监管能力。坚持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对于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研究探索沙盒监管等模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全面升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持续完善全国12315平台功能,加快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提升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水平,赋能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活动主题为“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生活,乐享新出行”,活动时间自2024年5月—12月。 活动内容包含:选取适宜农村市场、口碑较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开展集中展览展示、试乘试驾等活动,丰富消费体验,提供多样化选择。组织充换电服务,新能源汽车承保、理赔、信贷等金融服务,以及维保等售后服务协同下乡,补齐农村地区配套环境短板。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支持政策,将“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此次活动要求进一步下沉到县域,选取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不高、未来市场潜力大的典型县域城市,举行若干场专场活动;以此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结合地区实际开展若干场特色活动,形成“1+N”活动布局。鼓励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金融机构、充换电设施企业、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积极参加,结合以旧换新和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支持政策制定促销方案,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活动采取“现场+云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下”活动通过典型县域专场活动与周边乡镇特色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活动主要包括线上展销、直播互动等,通过电商、互联网平台配合线下活动开展。
记者5月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发布了一批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聚焦企业恶意注销致使劳动者工资支付不到位、执行难等问题。 在上海某餐饮公司劳动欠薪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上海市某区检察机关组建跨部门办案团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相关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等,将35名劳动者的欠薪全部追回。针对办案发现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检察机关牵头与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机制,与区总工会协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今年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最高检还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开展劳动就业领域小专项活动,对企业恶意注销欠薪、法院执行不规范等情形,开展专项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
4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重要标准研制推进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重点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化,是引导和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抓手,是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支撑,要以《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等6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立项为契机,加大信用监管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 会议强调,要把握大局,精准施策,以标准化为手段固化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信用监管规则统一、优化信用监管制度供给,巩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要系统谋划,加强信用监管标准体系的规划设计;把握关键,积极推进信用监管重点标准研制;务求实效,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标准技术司、标准院负责同志汇报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公共信息中心、市场监管总局网数中心、代码中心和浙江省、安徽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部分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集中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聚焦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内容乱象,通过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信息举报工作,重点整治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恶意炒作涉企公开信息等问题。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网信办要指导督促属地网站平台对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加强信息管理,深入清理存量涉企侵权信息,强化热搜榜单等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要求相关账号、MCN机构不得炒作营销涉企侵权信息。中央网信办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顶风作案”、情节严重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严格依法处罚,对各类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
3月21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部署会在山东济南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副省长宋军继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全国信用监管条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围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凝心聚力,守正创新,筑牢信用监管链,提升监管效能,织密信用服务网,深挖信用价值,进一步夯实信用基础,优化信用服务,丰富信用工具箱,创新信用监管手段,取得了一系列开创性成果。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推进信用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坚持“两个结合”,坚定“四个自信”,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树立信用是更高水平更深层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以高水平的信用监管促进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信用提升为主线,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着力推动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全面降低制度性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全力破解百年变局中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难题。 山东、天津、山西、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四川、陕西、新疆等10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相关司局有关负责同志,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部分地级市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日前,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严伯进表示,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谈及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李明表示,如果上市公司“说假话”“做假账”,必然会严重影响、干扰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市场就无法有效运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李明还提到,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目标,证监会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年报审阅、公司历史数据对比、行业数据对比、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高线索发现能力。 “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严伯进表示,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证监会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证监会综合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杜绝“闯红灯”“压实线”——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谈26家失信医药企业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26家医药企业被评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为什么这些企业会被评定为失信?哪些失信行为会被评为“特别严重”“严重”?信用评级将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28日就此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为什么这些企业会被评定为失信?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将企业药品回扣、垄断涨价、扰乱采购秩序等失信行为,按照情节轻重评定信用等级,达到一定程度的企业将被中止挂网采购资格。 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介绍,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就如同该领域的“交通规则”,企业在药品市场上的价格和经营行为要遵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市场规则,如果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违反、扰乱公平交易的市场行为,就会被“扣分”,甚至会被“暂停上路”。 此次公示的是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以来被评定为“严重”失信和“特别严重”失信的26家医药企业。据介绍,其中有25家是因为送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如遵义百颐医药有限公司向某县人民医院给予回扣等“好处费”,折合人民币355.16万元。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因为不执行采购合同,不按约定供应集采中选产品,导致当地临床用药受到严重影响。 哪些失信行为会被评为“特别严重”“严重”?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把企业的失信行为分成“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4个等级。 以药品回扣为例,“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数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或单笔行贿数额3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属于“严重”失信;“同一案件中累计或单笔行贿数额200万元以上”属于“特别严重”失信。 在司法判决的行贿受贿案件中,虽然只暴露了某个药品在个别人、个别单位、个别地区身上的回扣金额,但实际上反映了该药品价格虚高的程度,医药企业送回扣、实施商业贿赂的钱归根到底是从虚高的药品耗材价格中挤出来,最后还是医保和老百姓承担了本不该有的负担。 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将有哪些影响? “一般”失信的医药企业会被书面提醒告诫,以批评教育为主; “中等”失信的医药企业会受到实质性影响,比如省医药采购平台上会给相关药品标注失信信息,医疗机构下单采购时会收到风险提示,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竞价挂网采购等活动时也会受到限制; “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受到的实质性约束会更加严厉,比如暂停具体涉案产品的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 “特别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将面临全部药品耗材被暂停在案发省份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约束措施。 这位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引导企业规范价格行为,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才是关键。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犯错的失信企业也给出了改正错误的明确路径,比如企业可以通过降价、退回价款等切实的行为修复信用。如国家医保局官网《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1期)》公示的某公司,因为给回扣的问题被评为“严重”失信,该企业对涉案药品进行降价处理,每盒药给多少钱回扣,就降低多少钱的价格,从而有效修复了自身信用评级,实现了继续正常供应相关药品。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所有医药企业能够诚信经营,诚实定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